㈠ 租房电器自然损坏谁承担维修费
法律分析:租房电器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费,我国法律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中粗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基态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卖锋镇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㈡ 房屋出租家电维修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家电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首先要看租赁合同是否进行了约定。如果约定了就由约定的当事人承担费用,如果没有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承担维修的义务,承租人可以在需要维修时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对损坏的设施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没有维修的,承租人可以先自行维修,维修时尽量找专业维修人员,开具维修费用的发票,拿着发票等凭证找出租人报销。维修设施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出租人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银游赁合同上约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等等。房东和租客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地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告旁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作锋友销明确的约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㈢ 出租房内的家电坏了谁出维修费
法律分析:无约定的,出租房的家电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和承租人对维修事项未作约定的,应当由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出租屋的家电坏了之后,维修费应当由出租人承担,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家电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维修义务,维修费应当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双方当事人对维修事项存在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㈣ 租房子期间电器坏了,修理费用是由租客承担还是房东承担
民法典中规定的是由房东承担,除非租客与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有额外约定。
我和我的租客就有额外约定,大型家电的维修归我,水龙头门锁灯泡等消耗型的设施,入住3个月内保修,3个月以上归租客自行维修。
㈤ 租房里的电器坏了到底谁负责出钱维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一般由出租人来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就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租房期间电器坏了的维修主体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一、租赁双方签有房屋租赁合同的,按照合同的条款确定责任人并承担损失,也可由租赁双方协商解决。
二、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可在租赁合同上约定清楚,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1、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
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约定,可以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对方主张包括修缮,可以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签定合同是对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
4、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
5、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四十八条
出租人应当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请求其赔偿损失:
(一)无正当理由收回租赁物;
(二)无正当理由妨碍、干扰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三)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
(四)不当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占有和使用的其他情形。
㈥ 租客租房期间家电维修费谁出
法律分析: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㈦ 租房电器坏了应该谁负责修
一、租房电器坏了应该谁负责修
1、租房电器坏了应该谁负责修,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电器是承租人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2)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租房电器坏了房东不修怎么办
租房电器坏了房东不修处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2、承租人可以少交租金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㈧ 出租房电器坏了维修费谁来出
出租房电器坏了维修费出租人来出。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电器坏了怎么判定是自然老化
租房自然损耗包括租房,气灶,热水器,家具,电器等老化,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租赁物损坏的责任由谁来承担,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责任方以及租赁物损坏的原因。租赁物损坏的修缮责任,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若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㈨ 租房时电器坏了谁付钱修
租房期间电器坏了应该由出租人修,出租人应在电器损坏时进行修理和维护,承租人造成电器损坏的或双方约定尘亏盯由承租人负责检查和维修的,承租人应在电器损坏时空坦进行修理和维护。
《民法典派和》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㈩ 房屋租赁期间电器坏了由谁负责
房屋租赁期间电器坏了,一般由出租人来修,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出租屋和屋内设施是自然损坏的,出租人就需要承担维修责任;
2、如果是承租人自己的原因导致出租房屋和屋内物品的损坏,就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责任。
房东损坏贵重物品,让租房人承担,怎么起诉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3、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4、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