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誰來說下房屋漏水找哪個部門檢測
各地「建築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這個地方可以做檢測,如果「北京建築工程質量司法鑒定中心」就可以接受法院委託進行相應裂縫或漏水檢測
防水質保5年,管道2年,質保期內非人為的開發商責任,不給處理可到當地質監部門投訴,他們專管這事,再不行上法院告,不然拖過質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質保期內同一地方維修兩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來維修,費用開發商出。樓頂是公共使用的,過了質保期小的維修應該是樓上下分攤維修費用,大的維修如果能申請維修基金的話,不用說,申請不了,也是樓上下分攤,更多信息,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咨詢,
B. 房子問題應該找哪個部門
第一、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體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責任。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現質量問題,已經過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專有部分,則由業主自行維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公共維修基金,由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或業主大會審核同意使用。
C. 房子問題應該找哪個部門
一、房屋銷售問題可以向當地房管局部門反映,房屋建築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住建局和監理公司反映。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監督。
2,第五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3,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4,第六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D. 各企事業單位房屋維修屬什麼部門負責
國家事業單位:行管局、行管處、行政處、辦公室、基建科、維修科、修繕科、等
企業單位:基建科、籌建處、維修處、修繕處等
E. 請問房管局負責房屋修繕的歸哪個部門管
一般來講,大多數市(縣)的房管局是一級局,屬政府直屬機構,由市(縣)政府管理。個別地方的房管局屬二級局,由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管理。
房管局是國家的一級行政機構,負責管理房屋產權的確定和發放房屋產權的證明,對於房產糾紛沒有義務進行調解或做出行政處罰。
只是根據登記的房產證確認房屋產權的歸屬,辦理房屋的過戶、交易的手續,對涉及房屋所有權的民事糾紛,只是能根據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實的房產資料,不參與有關房屋的鄰里糾紛。
房產證的真偽的確定可以由房管局來確定,不能是處理糾紛的裁決人。
F. 房屋樓面維修投訴找哪個部門管理
房屋的保修期為自驗收合格之日起的1年,保修期內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版維修責任。對方拒修權的,可以自行維修,保存必要的票據要求開發商支付維修費。
如果質量問題無法維修,可以到房產鑒定部門鑒定,要求開發商做相應賠償,並可以起訴開發商。 房屋主題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新房找開發商,二手房找物業處理。
投訴可以找以下單位:消費者協會、質監局、建設委員會等。
G. 房子保修期過了找哪個部門維修
房子過了保修期找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單位。房屋專有部分由業主自行維修,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公共維修基金,由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業主大會審核同意使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H. 房屋質量問題,應該找哪個部門
投訴房屋質量問題要「找對門」。據市建築質量安全監督站相關負責人介紹,該站在日常受理市民投訴的過程中發現,不少市民對不同房屋質量問題的投訴渠道尚不太摸得清,其實不同的房屋質量問題,受理渠道也是不同的。比如,如果房屋在保修期外出現問題,市民可以到所在物業公司進行反映,求助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這種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本來就是購房者自己繳納的,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因自然損壞或不可抗力原因而進行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再比如,如果市民發現鄰居的房屋二次裝潢破壞了建築結構、造成了樓下滲水等,可以向裝飾裝修管理部門投訴;如果市民對防盜門、防盜窗等建築材質有懷疑的,可以向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如果市民遭遇交房日期延遲等合同違約行為,則可以通過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門解決或者通過訴訟途徑解決;如果市民發現小區內景觀、綠化、道路未按設計圖紙及宣傳材料執行,則可向房地產開發管理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