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三供一業移交資產范圍
法律分析:根據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統一要求和部署,從2016年開始,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上級文件要求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國有資產,保障和促進各項事業發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要求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使用的,依法確認為國家所有,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即事業單位的國有(公共)財產。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包括國家撥給事業單位的資產,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運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形成的資產,以及接受捐贈和其他經法律確認為國家所有的資產,其表現形式為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四條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活動,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的原則,推行實物費用定額制度,促進事業資產整合與共享共用,實現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的緊密統一;應當堅持所有權和使用權相分離的原則;應當堅持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實物管理與價值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⑵ 三供一業移交政策解讀
三供一業移交政策解讀如下:「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指國有企業將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和物業管理職能從企業剝離,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
根據我國《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2018年之後,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國有企業將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規定: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統稱「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
2018年之後,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
國有企業將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
⑶ 三供一業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
法律依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 第三條 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請、預撥和清算,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後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⑷ 三供一業改造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由使用者承擔,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2016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平,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二)工作要求。堅持政策引導與企業自主相結合,推進公共服務專業化運營,提高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國有企業不再承擔與主業發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務職能。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原則上先完成移交,再維修改造,按照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的要求,以維修為主、改造為輔,促進城市基礎設施優化整合。分離移交工作執行地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關標准和政策,保證分離移交後設備設施符合基本標准、正常運行。
三、保障措施
(九)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
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請、預撥和清算,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其中1998年1月1日以後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屬、軍工等企業(含政策性破產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產生較大影響的,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可予以適當考慮。
⑸ 雲南省三供一業改造費用誰來承擔
法律分析: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十四條 城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
直轄市的城市總體規劃由直轄市人民政府報國務院審批。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城市的總體規劃,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審批。其他城市的總體規劃,由城市人民政府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批。
第十五條 縣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縣人民政府所在地鎮的總體規劃,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其他鎮的總體規劃由鎮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審批。
⑹ 三供一業改造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指導意見》三、保障措施:(九)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要按照有關要求進行申請、預撥和清算,具體辦法由相關部門另行制定。
⑺ 三供一業改造費用誰出
法律分析: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產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一條 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緊急情況下需要維修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依法申請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