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電維修領域,家電維修師證是主要的專業證書。這一證書的持有者主要負責家用音頻、視頻、智能電子產品及相關配套設備的調試與維修工作。家電維修師證不僅涵蓋了傳統家電如冰箱、洗衣機、空調等的維修保養,還涉及了現代電子產品如智能電視、音響設備、投影儀等的維護。
獲得家電維修師證,意味著具備了扎實的電器基礎知識和維修技能。在日常工作中,維修師需要掌握各種電器的工作原理、結構組成以及常見故障的診斷和排除方法。此外,維修師還需要了解最新的家電技術,以便能夠處理各種新型電子產品。
為了獲得家電維修師證,從業人員通常需要通過理論考試和實操考核。理論考試主要考察家電維修師對相關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實操考核則側重於檢驗維修師的實際操作能力。通過嚴格的考試程序,確保每位持有該證書的維修師都具備了必要的技能和知識,能夠勝任家電維修工作。
除了家電維修師證,維修師還可以進一步提升自己的職業水平,例如考取電工證、製冷設備維修證等,以適應更廣泛的維修需求。這些額外的證書不僅能增強維修師的專業技能,還能提高他們在就業市場上的競爭力。
隨著科技的發展,家電產品不斷更新換代,維修師需要不斷學習新知識和技能,以應對日益復雜的技術挑戰。這不僅要求維修師具備扎實的專業基礎,還需要他們具備良好的學習能力和創新能力,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各種維修難題。
② 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
生產設備一旦出現故障,涉及的不僅僅是維修工的修理問題,同時也涉及到班組的生產問題。如何制定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下文是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歡迎閱讀!
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一
1、抓好思想教育,使全體機電工確實明確各崗職責,樹立為一線生產服務思想,安全第一思想。
2、井下供電做到“三無”(無雞抓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二齊”(電纜懸掛整齊、設備防護裝置整齊),“一堅持”(堅持不帶電作業)。
3、機械設備出了故障,修理要及時,一切為生產出發,做到隨叫隨到。
4、機組時刻保持良好狀態,市電停後,5分鍾機組發電能正常運行。如工作不負責,出了問題,追究經濟責任。
5、井下電工必須熟悉全部電器設備構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值班期間加強巡視,發現異常,立即處理,保證當班生產正常進行,如因電器故障耽誤生產或超過2小時者,進行經濟罰款。
6、井下電器設備必須經過檢查安全性能(防爆、防火)合格後方可入井。
7、有高壓電器設備時,必須懸掛“高壓危險、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牌。
8、檢修設備和接線需要停、送電時要有專人看管,不準隨便離開,否則後果自負。
9、在高空和井口作業時,必須系保險帶。
10、不便就近按閘刀的維修情況,要懸掛“嚴禁送電”牌。
11、必須依照規程辦事,嚴禁使用明閘刀、明開關。
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二
為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確保機電工作正常順利進行,特製訂機電工區維修班組管理制度。
一、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時刻牢記安全為天,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做到三不傷害,互保聯保。
二、 嚴格執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度,按時上下班,大班的作息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為14:00-18:00.嚴禁遲到早退。
每天早晨8:00為大班人員點名時間,嚴禁遲到,無故遲到者,每次罰款20元,開會期間,保持會議秩序,嚴禁交頭接耳,大聲喧嘩,影響工作安排,如對工作分工等有異議或疑問,會議結束後,單獨提出,工區領導根據工作計劃,或臨時加派任務,安排當日需要完成的工作,並傳達礦會議精神,強調需要注意的安全,技術等事項,由班長做具體人員分工。
三、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需要休班人員,必須至少提前一天,向班長提出休班申請,經班長同意後,方可休班,原則上,不允許直接向區隊管理人員請假,無故休班不請假人員,每次罰款100元。班中嚴禁脫崗,如確有急事需請假,必須向班長或區隊管理人員說明請假原因和需請假時間,不請假私自離礦,按脫崗處理,扣除當日出勤,當月累計請假時間滿8小時,扣除當月出勤一天。 每天早會安排的工作,和班中臨時安排的工作,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並向安排工作人員匯報,當日無法完成的工作,在下午下班以前,及時匯報班長,說明沒有完成的原因,無故完不成者,扣除當日出勤,罰款100元。比較大的工作,由多人合作時,由施工負責人統一安排,協調,杜絕消極怠工,推諉扯皮,因為以上原因影響檢修計劃時間,除對施工負責人罰款50元,所有參加人員每人罰款30元。電工與機工配合作業時,既要責任明確,又要互相協助,不得以電工或機工身份為借口,劃分工作量.包機人對所分管的設備巡檢要及時,認真,杜絕走馬觀花,,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個人無法處理,及時上報,做到小事不過班,大事不過天。
四、 對轉動設備的檢修工作,檢修前必須對設備電源開關停電,上鎖,掛牌,此項工作電工在現場,由電工負責,電工不在現場,由施工負責人負責此項工作,有影響其他單位的工作,開工前由負責人向調度室提出工作申請,得到同意後方可開工,並在工作結束後,立即向調度匯報,不提申請或結束不匯報,每次考核負責人50
元。
五、 遵守值班制度,機工,電工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礦,各種調度電話要及時接聽,夜間出現的臨時情況,接到命令後,要及時到現場,了解解決問題,當班無法處理的問題,及時逐級上報,不得延誤,影響生產.出現一次不接電話者,罰款20元\人,接到電話後,拒絕執行工作安排,每次考核200元,並取消當日出勤。
加強皮帶機維護,滾筒保證不變形,損傷,軸承轉動靈活,不缺油,連接螺絲緊固可靠,否則,每發現一次罰責任人200元,電機與聯接筒,聯結筒與減速機,必須連接緊固可靠,檢查發現缺一條螺絲或松動,考核責任人20分,運行中皮帶不得打滑,跑偏,檢查發現皮帶與支架相磨,匯報不處理者,有一處扣責任人4分。
六、 對工區內所分管的大型設備的管理,分管各責任人要做到定期巡檢,及時掌握設備運行情況,對主扇,空壓機,瓦斯泵的各項參數,基本性能要做到心中有數,及時發現設備存在的隱患,問題,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日常維護,保養工作要做到精,細,確保機械轉動部位靈活,不缺油,表面衛生清潔,物件本色,電氣接線牢固可靠,符合設備完好標准。
七、 節約材料配件,杜絕鋪張浪費,加強對易耗品的管理,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加工失誤,材料浪費,費工誤事,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一定處罰,各種儀表要愛惜使用,無故損壞,按原價賠償,再加罰20元。
八、 每天下午收工前,要清理好工作現場,所用工具收好,切斷檢修電源,關好氧氣,乙炔瓶,檢修車間及時鎖門,做好防火,防盜工作,井下作業後,所產生的工作垃圾及時清理上井。
九、 團結同事,互相幫助,堅決杜絕打架斗毆,聚眾賭博,發現一次,立即開除,嚴禁酒後上崗,杜絕班中喝酒,發現後,立即停止工作,取消當日出勤,並罰款100元. 以上規定,機運工區全體員工要嚴格遵守,努力把機運工區建設成為一支工作扎實的隊伍。
維修工工作考核細則三
為保證生產工具的正確使用及有效管理,特製定如下辦法:
一、總則
1、目的:.規范維修班組、專業維修人員等所使用的工具管理,確保維修工具的完整及安裝、維修、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展。
2、適用范圍:規范各類工具的配置標准、購置、保管、領用、以舊換新、移交、報廢程序,以避免工具的超標領用及人員調任時無交接等現象。
A、個人工具:如尖嘴鉗、活動扳手、內六角扳手、梅花扳手、試電筆、萬用表、手錘等。
B、共用工具:如手電筒鑽,大鐵錘、手動砂輪等。
C、專業工具(大型工具):如示波器,搖表、車床等。
二、工具發放標準的制定
1、根據班組使用工具需要由設備保障部統一制定工具發放制度。
三、職責:
1、設備部負責維修工具的采購,發放控制,台賬管理以及日常使用的不定期監督檢查。
2、車間班長負責本部門所屬維修工具(包括個人使用工具、公共工具等)的登記建賬、使用中的指導、監督、檢查。
3、維修工、指定的公共工具(責任人)負責本人使用、負責的工具的保管、保養,合理正確使用。
四、管理規定:
1、各維修工根據工作的需要,由班長配備個人常用工具。個人工具由本人負責保管。
2、車間共用工具、大型工具、專業工具等由班長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所有工具都必須登記建賬,車間工具台賬一份車間保存。凡工具出現遺失不見情況,責任人全額賠償。
4、設備部、車間班組不定期應對工具保管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做到賬物相符,工具完整、使用可靠。並且在工具台賬上進行登記。如果工具非正常損壞或者丟失,或者無法提供完整舊工具的,由保管人(責任人)全額賠償。
5、原有工具正常損壞後,必須按照以舊換新的原則,歸還完整舊工具,領取新工具,填寫請領單,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6、新進維修工,新增加生產線需配置使用工具,由班長填寫配置申請單報設備部,經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配置。新配置工具需登記上賬,指定保管人(責任人)後方可下發至個人。
7、工具使用人、保管人(責任人)在調整崗位或者離崗時,必須將其名下的工具全部退還給班組後方可准許離崗。班組在收到退還工具後,或者將工具重新分配至他人後,需在第一
時間對工具台賬進行更新。如發現賬物不符,內容不真實等情況,設備部將對班組季度工作考核扣分。 8、回收損壞舊工具,由設備部負責檢查,如仍可使用,請領用人繼續使用。如可修復,聯系相關專業人員修復。確實無法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方可同意報廢,並適時采購新工具予以更換。
五、工具的借用
1、為方便公用工具的借用,設備負責人設常用操作工具備借,借用時須填寫借用單。
2、借用及歸還手續:
A、工具借用必須填寫“工具借用單”,說明借用時間、歸還時間、用途、保管責任人等,經帶班班長簽字後,方可借用。
B、由借出帶班班長負責借出工具的催還,如有丟失或損壞,同意借出的帶班班長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C、工具歸還時,帶班班長在“工具借用單”上簽名確認。
五、附則:
1、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的各車間、各部門。
2、本管理辦法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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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維修電工技師的職業標准
1.1職業名稱
維修電工。
1.2職業定義
從事機械設備和電氣系統線路及器件等的安裝、調試與維護、修理的人員。
1.3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國家職業資格五級)、中級(國家職業資格四級)、高級(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1.4職業環境
室內,室外。
1.5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學習、理解、觀察、判斷、推理和計算能力,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並能高空作業。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畢業。
1.7培訓要求
1.7.1 培訓期限
全日制職業學校教育,根據其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確定。晉級培訓期限:初級不少於500標准學時;中級不少於400標准學時;高級不少於300標准學時;技師不少於300標准學時;高級技師不少於200標准學時。
1.7.2培訓教師
培訓初、中、高級維修電工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技師以上職業資格證書或相關專業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培訓技師和高級技師的教師應具有本職業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相關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1.7.3培訓場地設備
標准教室及具備必要實驗設備的實踐場所和所需的測試儀表及工具。
1.8鑒定要求
1.8.1 適用對象
從事或准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
1.8.2申報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3年以上。
(3)本職業學徒期滿。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和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准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1.8.3鑒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閱卷筆試方式,技能操作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以上者為合格。技師、高級技師鑒定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1.8.4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為1:15,每個標准教室不少於2名考評人員;技能操作考核考評員與考生配比為1:5,且不少於3名考評員。
1.8.5鑒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120 min;技能操作考核時間為:初級不少於150 min,中級不少於150 min,高級不少於180 min,技師不少於200 min,高級技師不少於240 min;論文答辯時間不少於45 min。
1.8.6鑒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在標准教室里進行;技能操作考核應在具備每人一套的待修樣件及相應的檢修設備、實驗設備和儀表的場所里進行。 2.1職業道德
2.1.1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2)愛崗敬業,具有高度的責任心。
(3)嚴格執行工作程序、工作規范、工藝文件和安全操作規程。
(4)工作認真負責,團結合作。
(5)愛護設備及工具、夾具、刀具、量具。
(6)著裝整潔,符合規定;保持工作環境清潔有序,文明生產。
2.2基礎知識
2.2.1 電工基礎知識
(1)直流電與電磁的基本知識。
(2)交流電路的基本知識。
(3)常用變壓器與非同步電動機。
(4)常用低壓電器。
(5)半導體二極體、晶體三極體和整流穩壓電路。
(6)晶閘管基礎知識。
(7)電工讀圖的基本知識。
(8)一般生產設備的基本電氣控制線路。
(9)常用電工材料。
(10)常用工具(包括專用工具)、量具和儀表。
(11)供電和用電的一般知識。
(12)防護及登高用具等使用知識。
2.2.2鉗工基礎知識
(1)鋸削。
l)手鋸。
2)鋸削方法。
(2)銼削。
l)銼刀。
2)銼削方法。
(3)鑽孔。
1)鑽頭簡介。
2)鑽頭刃磨。
(4)手工加工螺紋。
1)內螺紋的加工工具與加工方法。
2)外螺紋的加工工具與加工方法。
(5)電動機的拆裝知識。
l)電動機常用軸承種類簡介。
2)電動機常用軸承的拆卸。
3)電動機拆裝方法。
2.2.3安全文明生產與環境保護知識
(1)現場文明生產要求。
(2)環境保護知識。
(3)安全操作知識。
2.2.4質量管理知識
(1)企業的質量方針。
(2)崗位的質量要求。
(3)崗位的質量保證措施與責任。
2.2.5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勞動法相關知識。
(2)合同法相關知識。
3.工作要求
本標准對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的技能要求依次遞進,高級別包括低級別的要求。
3.1初級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一)勞動保護與安全文明生產 1.能夠正確准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2.能夠正確採用安全措施保護自己,保證工作安全 (二)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 能夠根據工作內容合理選用工具、量具 常用工具、量具的用途和使用、維護方法 (三)材料選用 能夠根據工作內容正確選用材料 電工常用材料的種類、性能及用途 (四)讀圖與分析 能夠讀懂CA6 140車床、Z535鑽床、5t以下起重機等一般復雜程度機械設備的電氣控制原理圖及接線圖 一般復雜程度機械設備的電氣控制原理圖、接線圖的讀圖知識 二、
裝
調
與
維
修 (一)電氣故障檢修 1.能夠檢查、排除動力和照明線路及接地系統的電氣故障
2.能夠檢查、排除CA6 140車床、Z535鑽床等一般復雜程度機械設備的電氣故障
3.能夠拆卸、檢查、修復、裝配、測試30 kW以下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和小型變壓器
4.能夠檢查、修復、測試常用低壓電器 1.動力、照明線路及接地系統的知識
2.常見機械設備電氣故障的檢查、排除方法及維修工藝
3.三相非同步電動機和小型變壓器的拆裝方法及應用知識
4.常用低壓電器的檢修及調試方法 (二)配線與安裝 1.能夠進行19/0.82以下多股銅導線的連接並恢復其絕緣
2.能夠進行直徑19 mm以下的電線鐵管煨彎、穿線等明、暗線的安裝
3.能夠根據用電設備的性質和容量,選擇常用電器元件及導線規格
4.能夠按圖樣要求進行一般復雜程度機械設備的主、控線路配電板的配線及整機的電氣安裝工作
5.能夠校驗、調整速度繼電器、溫度繼電器、壓力繼電器、熱繼電器等專用繼電器
6.能夠焊接、安裝、測試單相整流穩壓電路和簡單的放大電路 1.電工操作技術與工藝知識
2.機床配線、安裝工藝知識
3.電子電路基本原理及應用知識
4.電子電路焊接、安裝、測試工藝方法 (三)調試 能夠正確進行CA6 140車床、Z535鑽床等一般復雜程度的機械設備或一般電路的試通電工作,能夠合理應用預防和保護措施,達到控制要求,並記錄相應的電參數 1.電氣系統的一般調試方法和步驟
2.試驗記錄的基本知識 3.2中級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來 相關知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一)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 能夠根據工作內容正確選用儀器、儀表 常用電工儀器、儀表的種類、特點及適用范圍 (二)讀圖與分析 能夠讀懂X62W 銑床、MGB1420磨床等較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控制原理圖 1.常用較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控制線路圖
2.較復雜電氣圖的讀圖方法 二、
裝
調
與
維
修 (一)電氣故障檢修 1.能夠正確使用示波器、電橋、晶體管圖示儀
2.能夠正確分析、檢修、排除55kW以下的交流非同步電動機、60kW以下的直流電動機及各種特種電動機的故障
3.能夠正確分析、檢修、排除交磁電機擴大機、X62W銑床、MGB1420磨床等機械設備控制系統的電路及電氣故障 1.示波器、電橋、晶體管圖示儀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2.直流電動機及各種特種電機的構造、工作原理和使用與拆裝方法
3.交磁電機擴大機的構造、原理、使用方法及控制電路方面的知識
4.單相晶閘管變流技術 (二)配線與安裝 1.能夠按圖樣要求進行較復雜機械設備的主、控線路配電板的配線(包括選擇電器元件、導線等),以及整台設備的電氣安裝工作
2.能夠按圖樣要求焊接晶閘管調速器、調功器電路,並用儀器、儀表進行測試 明、暗電線及電器元件的選用知識 (三)測繪 能夠測繪一般復雜程度機械設備的電氣部分 電氣測繪基本方法 (四)調試 能夠獨立進行X62W銑床、MGB1420磨床等較復雜機械設備的通電工作,並能正確處理調試中出現的問題,經過測試、調整,最後達到控制要求 較復雜機械設備電氣控制調試方法 3.3高級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讀圖與分析 能夠讀懂經濟型數控系統、中高頻電源、三相晶閘管控制系統等復雜機械設備控制系統和裝置的電氣控制原理圖 1.數控系統基本原理
2.中高頻電源電路基本原理 二、
調
整
與
維
修 (一)電氣故障檢修 能夠根據設備資料,排除B 2010A龍門刨床、經濟型數控、中高頻電源、三相晶閘管、可編程序控制器等機械設備控制系統及裝置的電氣故障 1.電力拖動及自動控制原理基本知識及應用知識
2.經濟型數控機床的構成、特點及應用知識
3.中高頻爐或淬火設備的工作特點及注意事項
4.三相晶閘管變流技術基礎 (二)配線與安裝 能夠按圖樣要求安裝帶有80點以下開關量輸入輸出的可編程序控制器的設備 可編程序控制器的控制原理、特點、注意事項及
編程器的使用方法 (三)測繪 1.能夠測繪X62W銑床等較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原理圖、接線圖及電氣元件明細表
2.能夠測繪晶閘管觸發電路等電子線路並繪出其原理圖
3.能夠測繪固定板、支架、軸、套、聯軸器等機電裝置的零件圖及簡單裝配圖 1.常用電子元器件的參數標識及常用單元電路
2.機械制圖及公差配合知識
3.材料知識 (四)調試 能夠調試經濟型數控系統等復雜機械設備及裝置的電氣控制系統,並達到說明書的電氣技術要求 有關機械設備電氣控制系統的說明書及相關技術資料 (五)新技術應用 能夠結合生產應用可編程序控制器改造較簡單的繼電器控制系統,編制邏輯運算程序,繪出相應的電路圖,並應用於生產 l.邏輯代數、編碼器、寄存器、觸發器等數字電路的基本知識
2.計算機基本知識 (六)工藝編制 能夠編制一般機械設備的電氣修理工藝 電氣設備修理工藝知識及其編制方法 三、
培
訓
指
導 指導操作 能夠指導本職業初、中級工進行實際操作 指導操作的基本方法 3.4技師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讀圖與分析 1.能夠讀懂復雜設備及數控設備的電氣系統原理圖
2.能夠藉助詞典讀懂進口設備相關外文標牌及使用規范的內容 1.復雜設備及數控設備的讀圖方法
2.常用標牌及使用規范英漢對照表 二、
裝
調
與
維
修 (一)電氣故障檢修 1.能夠根據設備資料,排除龍門刨V5系統、數控系統等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故障
2.能夠根據設備資料,排除復雜機械設備的氣控系統、液控系統的電氣故障 1.數控設備的結構、應用及編程知識
2.氣控系統、液控系統的基本原理及識圖、分析與排除故障的方法 (二)配線與安裝 能夠安裝大型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系統和電氣設備 具有變頻器及可編程序控制器等復雜設備電氣系統的配線與安裝知識 (三)測繪 l.能夠測繪經濟型數控機床等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原理圖、接線圖
2.能夠測繪具有雙面印刷線路的電子線路板,並繪出其原理圖 l.常用電子元器件、集成電路的功能,常用電路,以及手冊的查閱方法
2.機械傳動、液壓傳動知識 (四)調試 能夠調試龍門刨V5系統等復雜機械設備的電氣控制系統,並達到說明書的電氣控制要求 1.計算機的介面電路基本知識
2.常用感測器的基本知識 (五)新技術應用 能夠推廣、應用國內相關職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 國內相關職業「四新」技術的應用知識 (六)工藝編制 能夠編制生產設備的電氣系統及電氣設備的大修工藝 機械設備電氣系統及電氣設備大修工藝的編制方法 (七)設計 能夠根據一般復雜程度的生產工藝要求,設計電氣原理圖、電氣接線圖 電氣設計基本方法 三、
培
訓
指
導 (一)指導操作 能夠指導本職業初、中、高級工進行實際操作 培訓教學基本方法 (二)理論培訓 能夠講授本專業技術理論知識 四、
管
理 (一)質量管理 1.能夠在本職工作中認真貫徹各項質量標准
2.能夠應用全面質量管理知識,實現操作過程的質量分析與控制 1.相關質量標准
2.質量分析與控制方法 (二)生產管理 l.能夠組織有關人員協同作業
2.能夠協助部門領導進行生產計劃、調度及人員的管理 生產管理基本知識 3.5高級技師 職業功能 工作內容 技能要求 相關知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讀圖與分析 1.能夠讀懂高速、精密設備及數控設備的電氣系統原理圖
2.能夠藉助詞典讀懂進口設備的圖樣及技術標准等相關主要外文資料 1.高速、精密設備及數控設備的讀圖方法
2.常用進口設備外文資料英漢對照表 二、
裝
調
與
維
修 (一)電氣故障檢修 1.能夠解決復雜設備電氣故障中的疑難問題
2.能夠組織人員對設備的技術難點進行攻關
3.能夠協同各方面人員解決生產中出現的諸如設備與工藝、機械與電氣、技術與管理等綜合性的或邊緣性的問題 1.機械原理基本知識
2.電氣檢測基本知識
3.診斷技術基本知識 (二)測繪 能夠對復雜設備的電氣測繪制定整套方案和步驟,並指導相關人員實施 常見各種復雜電氣的系統構成,各子系統或功能模塊常見電路的組成形式、原理、性能和應用知識 (三)調試 能夠對電氣調試中出現的各種疑難問題或意外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抗干擾技術一般知識 (四)新技術應用 能夠推廣、應用國內外相關職業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 國內外「四新」技術的應用知識 (五)工藝編制 能夠制定計算機數控系統的檢修工藝 計算機數控系統、伺服系統、功率電子器件和電路的基本知識及修理工藝知識 (六)設計 1.能夠根據較復雜的生產工藝及安全要求,獨立設計電氣原理圖、電氣接線圖、電氣施工圖
2.能夠進行復雜設備系統改造方案的設計、選型 1.較復雜生產設備電氣設計的基本知識
2.復雜設備系統改造方案設計、選型的基本知識 三、
培
訓
指
導 (一)指導操作 能夠指導本職業初、中、高級工和技師進行實際操作 培訓講義的編制方法 (二)理論培訓 能夠對本職業初、中、高級工進行技術理論培訓 4.比重表
4.1理論知識 項目 初級(%) 中級(%) 高級(%) 技師(%) 高級技師(%) 基本要求 職業道德 5 5 5 5 5 基礎知識 22 17 14 10 10 相
關
知
識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勞動保護與安全文明生產 8 5 5 3 2 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 4 5 4 3 2 材料選用 5 3 3 2 2 讀圖與分析 9 10 10 6 5 二、
裝
調
與
維
修 電氣故障檢修 15 17 18 13 10 配線與安裝 20 22 18 5 3 調試 12 13 13 10 7 測繪 — 3 4 10 12 新技術應用 — — 2 9 12 工藝編制 — — 2 5 8 設計 — — — 9 12 三、培訓指導 指導操作 — — 2 2 2 理論培訓 — — — 2 2 四、管理 質量管理 — — — 3 3 生產管理 — — — 3 3 合計 100 100 10 100 100 註:中級以上「勞動保護與安全文明生產」與「材料選用」模塊內容按初級標准考核;高級以上「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模塊內容按中級標准考核;高級技師「管理」模塊內容按技師標准考核。
4.2技能操作 項目 初級(%) 中級(%) 高級(%) 技師(%) 高級技師(%) 技
能
要
求 一、
工
作
前
准
備 勞動保護與安全文明生產 10 5 5 5 5 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 5 10 8 2 2 材料選用 10 5 2 2 2 讀圖與分析 10 10 10 7 7 二、裝調與維修 電氣故障檢修 25 26 25 15 8 配線與安裝 25 24 15 5 2 調試 15 18 19 10 5 測繪 — 2 7 10 9 新技術應用 — — 3 13 20 工藝編制 — — 4 8 10 設計 — — — 13 16 三、培訓指導 指導操作 — — 2 2 4 理論培訓 — — — 2 4 四、管理 質量管理 — — — 3 3 生產管理 — — — 3 3 合計 100 100 100 100 100 註:中級以上「勞動保護與安全文明生產」與「材料選用」模塊內容按初級標准考核;高級以上「工具量具及儀器、儀表」模塊內容按中級標准考核;高級技師「管理」模塊內容按技師標准考核。
④ 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工作的管理,促進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發展,提高維修服務質量,維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國營商業企業、供銷社和商業部系統歸口管理的集體商業企業(以下簡稱商業企業)。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家用電器商品系指:
(一)家用電器商品電子器具類:收音機(包括電子管收音機、晶體管收音機)、錄音機(包括普通錄音機、單放機、收錄機,立體聲錄音機、放音機、收錄機)、擴音機、電唱機(包括普通電唱機、立體聲電唱機、激光電唱機)、音響組合、電視機(包括黑白電視機、彩色電視機、監視器)投影電視、錄像機(包括錄像機、放像機、激光放視盤)、攝像機及其附屬產品。
(二)家用電器商品電氣器具類:電風扇(包括台扇、吊扇、落地扇、壁掛扇)、排氣風扇、抽油煙機、空調器、電冰箱、冷藏櫃、冰櫃、冷飲機、製冰機、電磁灶、微波爐、電烤箱、電飯煲、電熱水器(包括電熱淋浴器、電水壺、電熱水杯)、洗衣機、電熨斗、吸塵器、地板打蠟機、電熱毯、電暖爐等。
(三)家用電器商品辦公設備類:復印機、傳真機、中外文電子打字機、電子油印機等。第二章維修管理機構第四條商業部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亦稱中國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部中心」),是商業部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主管機構,負責全國商業系統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組織、監督和管理。
「部中心」的職責是:
(一)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維修服務網的規劃和管理,制定管理辦法、規章制度,提出有關政策的建議;
(二)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維修人員技術等級標準的制定、組織技術培訓和技術職稱的考核;
(三)負責全國商業系統經銷的家用電器商品售後的維修服務管理;
(四)負責全國家用電器維修用零部件進口的歸口管理;
(五)負責全國家用電器整機維修零部件、維修儀器、維修工具的組織進口和供應;
(六)受商業部委託,負責與外商洽談進口家用電器整機在華的維修服務、建立維修站、零部件供應站、保稅倉庫等事宜。第五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家用電器維修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省中心」),負責本地區商業企業的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組織、監督和管理工作。
「省中心」的職責是:
(一)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企業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網點的具體規劃和管理;
(二)制定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企業維修服務工作的具體管理措施和規章制度;
(三)會同物價部門制定本地區商業企業家用電器商品維修的收費標准;
(四)負責對本地區從事家用電器商品維修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技術考核;
(五)負責組織本地區家用電器商品維修零部件、儀器、工具的進貨和供應;
(六)設立「省中心」的維修服務機構,具體承擔本地區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業務,儲備必要的零部件,經營有關的批發和零售業務;
(七)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和開展技術咨詢服務;
(八)及時向當地商業主管部門和「部中心」反映維修服務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第六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下家用電器商品維修管理機構是由「省中心」統一歸口管理的,其設置和職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商業主管部門根據具體情況自定。第七條各級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應協助商業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物價部門、技術監督部門、消費者協會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本辦法的執行情況和商業系統家用電器商品維修服務行業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並負責解決有關問題。第三章維修企業和維修人員第八條從事維修家用電器商品業務的商業企業,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遵紀守法,接受「省中心」或「省中心」委託的所在地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的歸口管理,執行有關維修服務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及有關政策;
(二)具有必要的維修場地、維修設備、儀器、工具及維修用零部件;
(三)經過「省中心」或「省中心」委託的當地家用電器維修管理機構的審核後,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四)按規定張掛營業執照,公布經營服務項目和收費標准,做到明碼標價。
⑤ 家用電器最新「三包」規定
《國家新三包規定》
第一條
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行動電話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由無線接入的行動電話機商品(包括手持式行動電話機、車載行動電話機、固定台站電話機及其附件,見本規定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
第三條
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著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 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於本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銷售者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 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嚴格執行本規定;(二) 應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三) 應當採取措施,保持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的質量;(四) 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開箱檢驗,正確調試,當面向消費者交驗行動電話機商品; 2、核對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號(IMEI號)和進網標志,附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和型號; 3、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三包憑證應當准確完整地填寫(見附錄2《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憑證》)並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註明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附件的出廠序號(批號)、產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
第五條
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不符合說明書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產品質量不合格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不得銷售未標注生產日期的電池;(六)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商品出現故障,銷售者應當根據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不得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七)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並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認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修理者應當具有行業主管部門委託的維修資質審批機構的收費修理業務證書,維修人員應當經培訓考核,持證上崗;
(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
(三)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應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和質量標准要求相符的新的零配件,認真記錄修理前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
(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於修理,接受銷售者或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
(五)保持常用維修配件的儲備量,確保維修工作正常進行,避免因零配件缺少而延誤維修時間;
(六)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修理者名稱、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及維修記錄;
(七)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八)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接受消費者有關商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產品說明書應當按國家標准GB5296.1《消費者使用說明總則》規定要求編寫,應當明確產品的功能特點、適用范圍、使用、維護與保養方法,注意和警示事項、常規故障判斷等;三包憑證應當符合本規定附錄2《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憑證》的要求;
(二)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註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保證產品質量合格;應當明示待機時間,在電池顯著位置清晰的標注生產日期;
(三)應當自行設置或者指定與銷售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的修理者負責三包有效期內的修理,並提供修理者的名稱,地址撤消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公告;
(四)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各通貨者協議的約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維修費用;維修費用在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不得截留,應當最終全部支付給修理者;
(五)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足夠的合格零配件,保證能夠在產品停產後二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六)按照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必需的維修技術軟體,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等技術支持;
(七)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詢,並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
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一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見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後一天。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修理,換貨,退貨應當憑發票和三包憑證辦理。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依照本規定承擔免費修理、更換責任。消費者丟好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的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第十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
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本規定附錄3《行動電話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還貸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第十五條
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回備用機。
第十六條
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由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七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八條
符合換貨條件,但消費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本規定附錄1《實施三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佔用和待修時間
第二十條
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有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後,屬於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於修理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生產者、供貨者按照上述規定賠償後,屬於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代理修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第二十三條
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第二十四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合理的收費修理:(一)超過三包有效期的;(二)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但能夠證明該行動電話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三)三包憑證上的內容與商品實物標識不符或者塗改的;(四)未按產品使用說明書要求使用,維護,保養而造成損壞的;(五)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餓;(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二十五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倒閉、兼並、分力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六條
消費者因商品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信息產業部門行動電話機(電話機)產品質量投訴中心,質量管理協會用戶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第二十七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申訴機構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申訴,有產品質量監督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機構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並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八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消費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者,修理者或生產者達成仲裁協議,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裁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需要進行商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託依法考核合格和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產品質量監督部門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
第三十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和信息產業部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從2001年11月15日起實行。
⑥ 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表
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怎樣更加凸顯公平合理呢?下文是我收集的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表,歡迎閱讀!
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表一
一、組織紀律方面
1、遲到、早退、曠工(按考勤制度罰款扣分);
2、未按要求佩戴廠牌,穿廠服(扣1分);
3、穿拖鞋進入車間作業(扣1分);
4、未參加會議(扣1.5分);
5、未開早會(扣2分);
6、工作時間內擅自竄崗、脫崗(扣1分);
7、在車間聊天、嬉鬧,吵架(扣1分);
8、離崗經過批准但時間超過規定(扣1分);
9、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扣1分);
10、在生產車間違規吸煙(扣1分);
11、不服從工作安排、協調與指揮(扣2分);
12、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扣2分);
13、漫罵、污辱、攻擊、威嚇上級或同事(扣2分);
14、作業時間接聽私人電話(扣1分);
15、拖拉怠工效率低(扣1分);
16、不樂於接受批評指正且屢教不改(扣1分);
17、未召開周例會(扣3分);(是否為生產主管的責任呢)
18、日常行為考核未記錄(扣2分);(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廠長都有責任呢)
19、私自攜帶公司物品出車間(扣5分);
二、計劃落實方面(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廠長都要承擔責任,按以下標准扣份呢?)
1、未制定且提報月或周生產計劃(扣5分);
2、未將周生產計劃分解為日生產計劃(扣2分);
3、車間未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扣5分);
4、車間當日出勤情況未統計上報(扣2分);
5、未進行耗料計算(扣2分);
6、材料浪費嚴重(扣2分);
7、可用余料未重新入庫(扣1分);
8、未完成當日生產任務(完成95%以上扣5分,80%以上扣10分,80%以下扣15分);
9、故意塗改生產記錄(扣5分);
10、產成品未按時入庫(扣3分);
11、未統計且提報車間生產日報表(扣5分);
12、交貨耽誤交期(扣15分);
三、工藝規范方面
1、未領取加工圖紙(扣1分);
2、未按圖紙要求加工(扣5分);}是否為生產主管的責任
3、未閱讀作業指導書違反作業規定(扣1分);
4、未按規定私自領取物料(扣1分);
5、未按工藝規程操作擅改工藝(扣5分);
6、加工件未跟隨工藝流程卡流轉(扣1分);}是否為生產主管與生產員工都要有責任呢?
四、產品質量方面(那些是員工、檢驗員、生產主管應該承擔的責任呢?
1、毛壞件未檢驗(扣1分);
2、外加工件未檢驗即交付使用(扣2分);
3、外加工件檢驗問題未記錄未報告(扣3分);
4、未拒絕且報告不符合規定的原輔材料(扣1分);
5、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未立即停止並報告(扣1分);
6、出現質量問題未停工、未報告、未制止、未檢舉(扣2分);
7、加工件出現質量問題(扣1分);
8、首件未檢驗導致批量錯誤(扣10分);
9、不合格品未按標識區分擺放(扣2分);
10、不合格品未按要求處置(扣1分);
11、成品出現批量質量問題(扣10分);
12、成品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扣15分);
13、檢驗記錄不全不實(扣5分);
14、客戶質量投訴(扣5分);
15、出現質量問題索賠(扣20分,按索賠金額另行計算罰款)。
五、設備管理方面(那些是機修、員工、生產主管應該承擔的責任呢?
1、未制定年度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扣10分);
2、設備未按計劃做好日常保養(扣5分);
3、設備故障未及時排除影響生產(扣2分);
4、設備維修人員未跟班作業(扣2分);
5、擅自折除設備(扣2分);
6、設備維修與保養無刻錄(扣5分);
7、未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機台設備(扣1分);
8、未正確使用測量計量器具(扣1分);
9、擅用使用非自己崗位的機械設備與器具(扣1分);
10、閑置生產用具未送到指定區域放置(扣1分);
11、工裝夾具未定置擺放(扣5分)。
六、安全衛生方面(那些的責任區域由那些責任人承擔責任呢?
1、車間地面臟亂未清掃(扣5分);
2、通道堆放雜物堵塞不暢通(扣2分);
3、車間物品存放雜亂無章(扣5分);
4、在車間亂扔雜物、亂丟亂放(扣2分);
5、加工件擺放與碼垛雜亂(扣1分);
6、將私人用品放在機台設備上(扣1分);
7、生產後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未清理到指定位置(扣1分);
8、現場物料未標識亂堆放(扣1分);
9、未執行安全操作規范(扣2分);
10、消防器材未標識或標識破損(扣1分);
11、消防設備附近堆放其他物品(扣1分);
12、擅自運用消防器材(扣1分);
13、氣瓶未定期安檢且作標識(扣1分);
14、氣瓶未按安全要求放置(扣2分);
15、電器閘箱破損未維修(扣1分);
16、攜帶違禁、危險物品進入車間(扣1分);
17、損毀廢棄物料未標識導致混料(扣1分);
18、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發生盜竊(扣10分);
19、發生工傷事故(輕微事故扣5分,一般事故扣10分,重大事故扣30分);
20、每班完工後工位、設備及工作台未清掃(扣5分);
21、下班後門窗、設備、照明電源未切斷關閉(扣5分)。
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表二
一、工作量 40分
(1)以每一工作日為一記量單位包括維修項目,修理時間,修復後持續工作時間。為日記分標准持續工作時間/修理時間*工作項目比較日工作量及工作效率記錄當日工作記錄。
(2)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如無故怠工,推脫。經操作人員或管理人員確認。 (每次扣2分)
(3)維修時如查不出原因或自己無法解決的技術問題應立即與班長聯系。每次設備修理結束後,應觀察一段時間(10個產品以上)確無問題,請操作工在報修單上簽字確認後,才算完成任務。(無故不執行扣1分)
(4)工作完成將維修現場清理干凈,工具及零件歸位。換下來的舊零件應收回,帶回機修間,如能修復,盡可能修理。(無故不執行扣0.5分)
(5)修理應填報修單,各人應做好工作記錄。作為月度考評依據之一。
(6)以出勤及加班加點考核工作積極性視工作實際情況增減(最多不超0.5分)
以上依據維修工作記錄出勤考核表及操作報修工作聯系單。
對應各維修人員負責的機台及設備的維護保養:
(1)機台所有零部件有無缺失及損壞 (每一處扣0.5分)
(2)跑冒滴漏的及時處理 (每一處扣0.5分)
(3)各潤滑點的通暢及無外漏時間周期設定合理,固態油脂加註每15個工作日加註1次。(每一處扣0.5分)
(4)各安全保護機構的齊全有效。(每一處扣 1分)
(5)吸料乾燥瀘芯每2個工作日清理一次。(每一次扣0.5分)
(6)油箱減速機油位及瀘芯的定期更換。(每一次扣0.5分)
(7)各人專管的生產設備,每班至少巡視、點檢二次,觀察設備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及時反饋給班長,並為維修作好配件和准備工作。(無故不執行扣0.5分)
二、質量 20分
1 對所修機台及設備生產的製品的質量保證,如因其修復後發現還有質量問題 扣1分。
2 對應各機修人員所負責的機台產生質量問題;
(1) 重量不穩
(2) 製品外觀及合模線達不到要求
(3) 瓶蓋配合不達要求
(4) 30點調節達不到抗壓
(5) 模具損傷而不能查明原因(如無特殊原因以上一項扣1分,造成嚴重後果酌情加扣)
三、效率 20分
1、認真做好設備維修工作,及時排除設備故障,確保生產設備正常運轉,減少停機時間。(根據工作聯系單酌情加扣)
2、合理的工藝參數調節是機台運行的最佳狀態及生產效率的保障
無特殊原因將各工藝參數調至極限,或隨意更改而不標注說明。(扣1分)
(不明原因調節發現不及時扣機台責任人巡檢不力,造成設備損壞酌情加扣)
3、維修及時率、根據工作聯系單計算[維修及時次數/維修總次數
4、設備完好率。以月度設備維保工作為參考依據進行評分。(所負責機台的月對比修理時間及產出量為依據)
四、業務知識及專業技術能力 20分
1、每月對本專業做一次理論測試。包括實際工作中的應知應會、技術基礎、操作規程、崗位職責、回答充分全面與實際工作相結合。
2、本崗位實際技能及操作考核
工作中對車間制定的各項操作規程及規范的執行和遵循程度。(由班組負責人進行考核及評判)
五、創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創造性地解決實際工作難點的能力) 加分項
1、結合本車間實際對生產設備存在的各種弊病進行根治。
2、對工藝參數進行合理有效設置,促進生產效率,優化製品。
3、解決生產中的痼疾,難題。或對節能降耗有實質效果的方法策略。
4、在修舊利廢及合理替代零配件方面為生產創造一定價值。(以上按公司有關規定酌情加分)
被考核者的權利
1、在績效考核過程中,被考核者有權利通過績效溝通了解自己的績效考核依據和考核結果,並可就考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與車間負責人/班組考核者進行溝通。
2、被考核者的義務
被考核者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虛心接受考核結果,不斷改善和提高自己的工作績效和工作效率。
車間機修工績效考核大綱
車間機修工的工作質量與生產有密切的關系。完善工作方式。進一步加大績效工資考核方案。
1 各人詳細記錄當班工作內容,詳實反映每日工作量,並由當日代班長或操作工簽字證明,明確維修時間,避免出現拖時間和扯皮現象,每月工作量和考核獎金成正比。既多勞者多得。
2 單個設備修理時間與考核獎金成反比,既效率高者多得,
3 維修成功率與考核獎金成正比,水平高者多得既能者多得。
4 返工率與考核獎金成反比。並納入修理時間。
5 負責機台與考核獎金掛鉤,檢修保養達標率及單機持續生產時間成正比。
6 創新拓展能力(以新思路、新方法創造性地解決實際工作難點的能力)按具體績效加分。
維修工考核細則計分表三
為確保“七小”活動學習效果,工區根據段下達的文件制定了“小懲罰”用來約束和管理班組員工,以促進成員的自警、自律、自覺提高崗位盡職能力,自覺作好本職工作。“小懲罰”以扣分的形式來約束班組員工的行為,每月得分98分以上為優秀,98分至90分為良好,90至85分為合格;85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者則免去評先樹優的資格,並提出批評。
一、作業質量及態度
要求:
認真按時完成工、班長布置的日工作量,並達到質量要求、出工、收工時多帶工具、愛護工具、材料,工作積極主動,及時向工、班長匯報工作情況,工作狀態端正。
考核標准:
1、作業質量不達標並造成返工者扣5分/次
2、未完成日工作量者扣2—6分/次
3、工作中不愛護工具造成損壞,丟失者扣
4、作業中不節能降耗、造成浪費者扣5分/次
5、由於個人原因而影響工區工作進度取消當月評分資格,並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二、作業安全
要求:
嚴格履行《安全管理體系》及《設備管理體系》認真貫徹“冬四防”、“夏四防”的要求,遵守公司、段、下發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考核標准:
1、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者扣5分/次
2、不聽從指揮者扣5分/次
3、工作現場有“三違”現象者扣3分/次
4、發生事故苗子,每起扣5分
5、存在安全隱患或整改不及時每項扣3分
6、設備故障處理不及時每人次扣2分
7、在禁煙工作場所吸煙者扣10分/次,如發生類似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元
8、酒後上崗者扣10分/次,如發生類似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元
9、作業中不接受安全員的監罰、檢查者扣5分/次
10、坐在鋼軌上休息扣5分/次
三、社會治安及安全法規
考核標准:
1、騎摩托車“三證”不齊或不戴頭盔者扣5分/次
2、發生人身輕微傷害及以上者扣5分/次
3、積極參加普法教育和學習,自覺遵章守法,並保證年內無“黃、賭、毒”和打架斗毆現象的發生。如發生此類事件,在公司、段處罰後,工區加罰當事人50---100元
四、加分條件
要求:
積極主動參加上級組織的技術比武、競賽、演講和義務獻血等活動,為工區的管理工作,安全生產提合理化建議,防止事故受到上級獎勵,參加有關考試、比賽獲獎者、團結互助、拾金不昧、助人為樂、見義勇為受到上級表揚和積極參加其他公益活動。
加分標准:
1、在技術比武、競賽和演講中,個人獲前3名當月加5—10分
2、防止事故受到上級獎勵者當月加3—10分
3、提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者當月加10分
4、參加義務獻血當月評最高分,次月加10分
5、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拾金不昧受到段、公司以上表揚者當月加10分
6、工區管理設備評為紅旗後,每人次加5分
7、工、班長參加工區管理工作,並具體安排現場作業,對自己的工作量有一定的影響,因此對工、班長每月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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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於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收錄機六種國產家用電器(包括進口零部件組裝的家用電器)。第二條所有生產、經銷企業都必須嚴格執行《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規定:(1)不合格的產品不準出廠和銷售;(2)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準投料、組裝;(3)國家已命令淘汰的產品不準生產和銷售;(4)沒有產品質量標准、未經質量檢驗機構檢驗的產品不準生產和銷售;(5)不準弄虛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商標。第三條生產和經銷企業出售的產品,必須符合《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第九條的規定。經銷企業在進貨時,應對產品進行驗收,明確產品的質量責任。第四條所有生產、經銷企業都不得用搭配手段推銷產品。沒有標明製造單位的產品不準上市銷售。第五條生產和經銷企業售出的產品在保修期間內發現質量不符合國家有關法規、質量標准以及合同規定的要求時,應由生產和經銷企業負責對用戶(消費者,下同)實行「三包」,即包修、包換、包退。第六條對已銷售產品實行「三包」時,凡由生產企業自銷的,由生產企業向用戶負責;凡是通過經銷企業銷售的,由經銷企業向用戶負責,不得推卸責任。生產企業和經銷企業之間應簽訂有關售後技術服務的協議。生產企業一次撥出一定費用用於「三包」,具體辦法由產銷雙方商定。生產企業提供的包修費,是包修期內的待支費用,要專款專用。對未出售的庫存「三包」家用電器和已售出未到包修期的「三包」家用電器的包修費,不能一年一結,應在包修期內連續使用。第七條彩色電視機、黑白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風扇的包修期,整機不低於1年,主要部件不低於3年;收錄機的包修期,整機不低於半年,主要部件不低於1年。包修期均從開具發票之日算起,不包括維修佔用和因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主要部件詳見附表此略)。第八條經銷企業出售商品時應開箱通電驗機,為顧客當面調試。第九條凡非因用戶使用、保管不當發生的故障,不能正常使用者,在包修期內由指定的維修服務部門實行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第十條在包修期內,如確屬產品質量問題而出現的主要性能故障,在半年內修理3次後仍無法達到合格標準的,可根據用戶要求,免費調換同型號的產品,如無貨更換,應按原銷售價退貨。如用戶不願調換同型號產品而要求退貨的,經銷企業可適當收取折舊費(收費標准見附表)。換貨的包修期應從換貨之日起計算。第十一條確非使用不當,因產品質量問題給用戶造成人身傷亡或經濟損失的,生產企業應按《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的規定負責賠償實際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由企業主管機關對企業負責人和直接責任者給予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二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1·用戶使用保管不當而損壞的;
2·自行拆動產品的;
3·無包修單和發票的;
4·包修單上的產品號和送修的產品號不符或塗改的;
5·降價銷售的「處理品」。第十三條各部門、各地方應積極增設新的維修點,並加強管理,增添必要的設備和工具,對維修人員要進行培訓、考核,促進其不斷提高維修質量。第十四條生產或經銷企業售出的每件耐用消費品必須附有「包修單」和確定具備條件的維修單位。為了保證維修單位所需產品零部件的供應,生產企業必須按售後技術服務協議,提供足夠的備品、備件和必要的技術支援。維修所需配件,在5年內生產企業必須保證供應。因缺零配件在3個月內無法維修者,應按退、換處理。第十五條用戶發現質量問題需要修理時,應首先與包修單中指定的就近維修服務部門聯系修理。對大件商品做到預約上門服務,維修服務部門必須認真進行修理。由於產品質量太次或確屬疑難故障,維修部門無法通過修復使其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的,經銷企業應迅速與生產企業聯系,由原生產企業承接處理。第十六條企業和維修服務部門應提高維修服務質量,認真為用戶排憂解難。由於維修服務部門工作不認真負責,維修質量和服務質量差而使用戶不得不找生產企業修理的,其往返運費和修理費應由維修服務部門承擔。第十七條生產和經銷企業的有關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質量監督部門以及有關社會團體對生產、經銷企業「三包」的執行情況應加強監督檢查,對爭議問題可按照《工業產品質量責任條例》予以協調和仲裁;對違犯本規定者,應視情節輕重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