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單元樓道的電費和維修費包括在物業費里嗎
樓主的問題問的好啊,好久沒看見這種問題了,這個問題有很多的學問,涉及面也廣。雖然長了點,但是看完你就明白了
要想弄明白你的問題應該先明白如下幾項,然後答案就出來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物權法》里的內容:
一、物業費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現在咱們看下問題在哪:
1、公共樓道的電燈屬於公用設施、設備吧(指樓主說的電費),既然符合了第一條第二項的條件,你是不是要負責它能正常運行?那就包含了電費了,此條又含在物業費服務預算內,所以你要重新分攤收取電費是不合理的,而且現在的感應燈分兩種節電方式,一種是由整個樓業主家平均分攤(就是每層的燈都接在每戶的電表出線的電線上,即表前,每層業主都平均分攤了,是並聯電路),第二種是接在總電源的電線上,這部分電量就相當於和小區公共區域照明用電接在一起,由物業承擔。就算感應燈壞了(我拿感應燈作說明,方便你看,這其中可能還包括煙感等消防設施設備用電,廣告照明電費)換燈屬於小修,物業是有義務承擔的,法律規定了物業費的組成部分,既然是物業管理,收費項目叫物業費,就必須要含這些項目和服務內容,否則你就提供保安、保潔、綠化服務那叫專項服務,所以綜上所述,收取分攤電費是不合理的。 ——但是電梯電費不含在內!!如果寫進合同內了那是含此電梯電費的,如果沒有,物業是可以收取這部分電費分攤的。
這里要說明下廣告用電,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其中的含義,現在電梯內的廣告框架和液晶顯示屏都是物業公司的創收項目,就是有廣告公司來找物業,按照一個框架多錢,一共多個框架來給物業公司費用,就是租用場地,此廣告費已經含了廣告框架等器材所需的人工費和由此產生的耗能。——在這里給樓主做下解釋下。
2、公共區域維修,根據第二條規定,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需要動用維修基金利息進行維修,此費用你在買房子時已經按25元/平方米交給產權單位了,由產權單位交到國土資源局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物業要進行大中修,需要到「中心」去申報的(提出申請及遞交施工方案、費用核算),由「中心」下來考察、報批、撥款並分攤結算,物業公司不能要求再向業主收費進行維修,那這就叫重復收費(以前的房改房即公有住房除外,就是那些單位福利分房,沒產權證,但要交房租的,那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房屋形式,有些這類老房子沒有交維修資金,所以可以要求全體此樓業主分攤費用進行維修)。
這里我給樓主解釋下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和維修基金利息吧,要不上段你就看迷糊了。
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利息,維修資金是你和其他業主已交的25元/平方米的錢,這個錢一般3-5年可以使用,這期間會產生利息,這利息和你交的本金統稱維修基金。而「中心」劃撥的維修費其實是維修資金的利息。
就是用你們本金的利息給你們修房子,用你們本金和利息之和的利息——就是(本金+本金利息)總和產生的利息來支持「中心」的運作(他們的工資,消費,和腐敗的錢)。
所以,除了剛才上面提到的「額外」事項,物業公司來收這個費用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物價局或國土資源局物業科去舉報。
以上的答復希望能幫到你,讓你明白~~~
『貳』 單位分的房子叫什麼房
目前,隨著房價的不斷上漲,導致許多人的買房壓力越來越來。但在過去,許多人單位都會分房子給自己的員工,那麼單位分的房子叫什麼房呢,下面本文就來給大家介紹下吧。
單位分的房子叫什麼房
單位分的房子叫做福利分房,1998年後改叫集資建房,屬於房改房。是按照房改政策集資建設或其他方式建設出售給職工的房屋,單位通常按級別,工齡,年齡,居住人口輩數,人數,有無住房等一系列條件分給人們的居住的,居住的人通常支付的房款遠遠低於建築和維修成本,因此房屋的分配實際上是一種福利待遇。
單位分的房子與商品房有哪些區別
1、購買方式不同
單位分的房子通常無法採用貸款購買,而商品房則是可採用貸款購買的。單位分的房子通常屬於已購公房,一般是給予職工成本價和優惠價購房,職工在出售該房屋的時候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而商品房通常為直接向開發商買的房子,在出售的時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
2、使用年限不同
單位分的房子通常沒有使用年限,使用年限通常為永久性質。而商品房的使用年限通常為70年,使用期限後要補交一筆不超過5位數的土地出讓金。
3、房屋買賣的費用不同
在對房子進行出售的時候,商品房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房單位房要補交土地出讓金。金額通常為房屋評估價的1%,而商品房則不用繳納。
4、產權方式不同
有些單位分的房子,居住人並沒有房產證,而需要用用人單位簽訂腳長勞動合同,同時單位有有限購買權,而商品房通常產權明確,配套設施較好。
以上就是關於單位分的房子叫什麼房的相關介紹,希望能夠讓大家對單位分的房子有一定了解,讓大家能夠購買到合適自己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