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修車費屬於什麼糾紛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訴訟費由敗訴方支付,修車費由保險公司或者是事故的責任方支付。事故發生之後首先需要定責,然後由責任方支付車輛的維修費、受害一方的治療費等費用,若是不賠償的再採取訴訟的方式來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Ⅱ 拖欠工程款找哪個部門
拖欠工程款屬於民事糾紛,一般不是找行政部門來解決糾紛,而是通過協商、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解決糾紛。當事人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再申請仲裁或者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Ⅲ 修好了不付錢,我直接把車開走,這算犯法么
該事件屬於民事糾紛,不屬於刑事立案范圍,也就是說公安局沒法管。但是,修車廠經營者可以據此向你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相應的修車費用及損失。但是修車產生合同法上的權利義務關系,開走了車,但要承擔支付修理費用的義務。
法律分析
如果修車的地點是保險公司直賠網點,那樣是可以直接開走的,只需要把該留的手續交給修理廠就行。第二,如果是在修理廠上的保險在那裡修車,那肯定是可以修好直接開走的。第三,如果不是直賠也不是在那裡上的保險,那就需要先墊付修理費,然後拿上所有修車手續和票據去找保險公司報銷。合同違約就是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履行不符合約定的,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合同違約是指違反合同債務的行為,亦稱為合同債務不履行。這里的合同債務,既包括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又包括法律直接規定的義務,還包括根據法律原則和精神的要求,當事人所必須遵守的義務。僅指違反合同債務這一客觀事實,不包括當事人及有關第三人的主觀過錯。對於預期違約,守約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權,可單方解際合同,並可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當一方預期違約,對方可堅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對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靜觀對方的態度是否有所變化,然後決定是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明示毀約,守約方應明確要求對方撤回毀約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對方履行,以免擴大損失。對於默示毀約,守約方一時無確切證據證實對方毀約,可等待對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對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實際違約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違約責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請求賠償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Ⅳ 欠維修費不給怎麼辦
法律分析:最為便捷的方式就是去法院起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你與對方已經形成了服務合同關系,在你的修理工作完畢後,對方應當按照約定驗收並履行支付修理費的合同義務。現對方拒絕履行該義務,已經構成違約,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立即償還拖欠的修理費,還可以同時向對方主張資金佔用利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Ⅳ 有個貨車車主我給他修車欠我3000修理費耍賴不給,我該怎麼辦有欠條,就是賴著不給
實在不給的,建議向法院請求支付令,不成的可以起訴。
單純從訴訟費用上來講,低於一萬元以下的訴訟,如果不請律師、自己的誤工費又不高的情況下,訴訟本身的費用是很低的,如果確實能夠勝訴並得到賠償,那麼一般是值得的。給別人修車,要做好相關的記錄,如果能夠證明存在服務關系的,勝訴概率很高。
法律分析
具體而言,在數額較低的金錢糾紛發生時,當事人可以先選擇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再請求國家強制力介入。
請求介入,也可以通過請求法院出具支付令的形式進行,若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義務且不提出異議,則支付令生效。支付令生效後,對方如果依然不履行還款義務的,一般將會被認定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限制高消費,因此對方如果認為自己不需要履行債務的,一般會提出異議,進入訴訟程序,此時才進入到訴訟程序當中。
小額標的的民事糾紛通常適用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簡易程序,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一般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在訴訟前依然會對雙方進行調解,實在調解不成的才會進入訴訟,判決生效以後,可能還面臨執行問題,因此當事人若有需求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對方的財產。
以提問中的3000元為例,計算上述費用:
①申請支付令的,需要交納17元;②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需要交納50元;③進入訴訟的,案件受理費為50元,達成調解或者一方撤訴的,案件受理費為25元;④當事人自身的誤工費和差旅費一般也不是由敗訴方承擔的,進行訴訟本身可能會產生費用,屬於自己承擔的領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適用本章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以外的民事案件,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適用簡易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 申請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准交納:2.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二)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額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三)依法申請支付令的,比照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交納。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Ⅵ 我的車子被昨天打我的人劃了,這樣叫什麼行為維修費需要1000元能構成什麼罪行
打你會被拘留的,而把你的車子劃了,叫做損壞他人財物,也是會被拘留的,建議你不要私了,直接報警吧。
Ⅶ 小區樓頂維修費該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全樓業主必須承擔樓頂的維修費用。在我國,民事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全樓業主在對樓頂享有共有權利,自然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Ⅷ 民事糾紛中的損壞維修費用賠償問題
第一,你已經報警,公安機關會有出警記錄,也會給你們做筆錄,這些都是訴內訟後的證據,可容以申請法院調取。第二,你是否承擔維修費,要看你對於車輛的損害是否有過錯,如果有過錯,需要承擔與過錯程度相適應的賠償責任。第三,走法律程序的費用問題,費用可能會有車輛維修費、訴訟費等,車輛維修費以實際發生為准,訴訟費由原告墊付,最終根據判決確定的支付方式進行承擔。
Ⅸ 修車不給錢犯罪嗎
構不成犯罪,屬於民事糾紛。可以和修理部老闆協商解決方案,修理部老闆不同意協商解決則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回修理應當付的費用。
犯罪的本質特徵在於它對國家和人民利益所造成的危害。如果某種行為根本不可能對社會造成危害,刑法就沒有必要把它規定為犯罪;某種行為雖然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也不認為是犯罪。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
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發生了民事糾紛,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調解委員會、有關單位、有 關行政部門進行調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9)維修費屬於什麼民事糾紛擴展閱讀:
案例:
郭某因長期在雁塔區各飯店吃「霸王餐」被警方治安拘留,其中單次消費高達1018元。
2013年9月5日,大雁塔北廣場大唐博相府飯店來了一個特殊的客人。一名年紀不到30歲的男子,獨自一個人吃飯,點了10道菜,還要了紅酒、啤酒等飲料,整桌飯消費金額達1018元。
接待到這樣的「土豪」客人,服務員特別高興,服務起來也非常周到,但結果卻讓服務員大跌眼鏡。這名男子吃完飯後,稱自己根本沒錢付賬。在多方交涉後,這家飯店向公安雁塔分局曲江新區派出所報警。
當天,民警立即趕到飯店。經查,這名吃霸王餐的男子姓郭,是河南林州人。對吃飯不給錢的行為也供認不諱。經過民警批評教育,郭某表示願意償還所欠就餐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