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物業費包括業主房屋維修的費用嗎
二回事,維修費從業主在辦理產權證前交的專項維修資金錢的賬戶中支出。
❷ 單元樓道的電費和維修費包括在物業費里嗎
樓主的問題問的好啊,好久沒看見這種問題了,這個問題有很多的學問,涉及面也廣。雖然長了點,但是看完你就明白了
要想弄明白你的問題應該先明白如下幾項,然後答案就出來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以及《物權法》里的內容:
一、物業費收取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現在咱們看下問題在哪:
1、公共樓道的電燈屬於公用設施、設備吧(指樓主說的電費),既然符合了第一條第二項的條件,你是不是要負責它能正常運行?那就包含了電費了,此條又含在物業費服務預算內,所以你要重新分攤收取電費是不合理的,而且現在的感應燈分兩種節電方式,一種是由整個樓業主家平均分攤(就是每層的燈都接在每戶的電表出線的電線上,即表前,每層業主都平均分攤了,是並聯電路),第二種是接在總電源的電線上,這部分電量就相當於和小區公共區域照明用電接在一起,由物業承擔。就算感應燈壞了(我拿感應燈作說明,方便你看,這其中可能還包括煙感等消防設施設備用電,廣告照明電費)換燈屬於小修,物業是有義務承擔的,法律規定了物業費的組成部分,既然是物業管理,收費項目叫物業費,就必須要含這些項目和服務內容,否則你就提供保安、保潔、綠化服務那叫專項服務,所以綜上所述,收取分攤電費是不合理的。 ——但是電梯電費不含在內!!如果寫進合同內了那是含此電梯電費的,如果沒有,物業是可以收取這部分電費分攤的。
這里要說明下廣告用電,可能很多人不知道這其中的含義,現在電梯內的廣告框架和液晶顯示屏都是物業公司的創收項目,就是有廣告公司來找物業,按照一個框架多錢,一共多個框架來給物業公司費用,就是租用場地,此廣告費已經含了廣告框架等器材所需的人工費和由此產生的耗能。——在這里給樓主做下解釋下。
2、公共區域維修,根據第二條規定,公共區域、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需要動用維修基金利息進行維修,此費用你在買房子時已經按25元/平方米交給產權單位了,由產權單位交到國土資源局的住房專項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物業要進行大中修,需要到「中心」去申報的(提出申請及遞交施工方案、費用核算),由「中心」下來考察、報批、撥款並分攤結算,物業公司不能要求再向業主收費進行維修,那這就叫重復收費(以前的房改房即公有住房除外,就是那些單位福利分房,沒產權證,但要交房租的,那是特定歷史條件下產生的房屋形式,有些這類老房子沒有交維修資金,所以可以要求全體此樓業主分攤費用進行維修)。
這里我給樓主解釋下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和維修基金利息吧,要不上段你就看迷糊了。
維修基金=維修資金+維修基金利息,維修資金是你和其他業主已交的25元/平方米的錢,這個錢一般3-5年可以使用,這期間會產生利息,這利息和你交的本金統稱維修基金。而「中心」劃撥的維修費其實是維修資金的利息。
就是用你們本金的利息給你們修房子,用你們本金和利息之和的利息——就是(本金+本金利息)總和產生的利息來支持「中心」的運作(他們的工資,消費,和腐敗的錢)。
所以,除了剛才上面提到的「額外」事項,物業公司來收這個費用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到物價局或國土資源局物業科去舉報。
以上的答復希望能幫到你,讓你明白~~~
❸ 物業費包含維修樓體嗎
法律分析:包含。
物業管理費主要包括以下項目的費用
(1)公共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維護保養費用,包括外牆、樓梯、步行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調系統、消防系統、保安系統、電視音響系統、電話系統、配電器系統、給排水系統及其他機械、設備、機器裝置及設施的管理費用等。
(2)聘用管理人員的薪金,包括工資、津貼、福利、保險、服裝費用等。
(3)公用水電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噴泉、草地淋水等。
(4)購買或租賃必需的機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業財產保險(火險、災害險等)及各種責任保險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滅蟲的費用。
(7)清潔公共地方及幕牆、牆面的費用。
(8)公共區域植花、種草及其養護費用。
(9)更新儲備金,即物業配套設施的更新費用。
(10)聘請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的費用。
(11)節日裝飾的費用。
(12)管理者酬金。
(13)行政辦公支出,包括文具、辦公用品等雜項以及公共關系費用。
(14)公共電視接收系統及維護費用。
(15)其他為管理而發生的合理支出。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❹ 物業公司的費用賬務處理怎麼做
物業公司的費用賬務處理應按照以下步驟和原則進行:
一、費用分類與歸屬
二、會計分錄的具體操作
電費處理:
收入處理:
維修及采購處理:
員工福利處理:
往來款項處理:
工資處理:
押金處理:
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