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租房子期間電器壞了,修理費用是由租客承擔還是房東承擔
這個應以合同約定為准
一般情況下,如果正常使用下,電器出現故障,屬於自然故障損壞的,應由房東負責修理,或租客與房東協商好費用後,自行找人維修,房東承擔費用。
如果是租客使用不當導致的損壞,應由租客自己承擔修理費用。
B. 出租房的電器損壞有誰來負責
如果雙方在簽訂租賃合同中包含附屬設施維修的條款,此時按照雙方的約回定執行。如果雙方沒答有約定,可以協商解決。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賃期間電器損壞的,如果電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負責維修,如果是出租人的,應該由出租人承擔維修。這里律師提醒大家,在簽訂租賃協議時應當認真制定合同條款,盡量詳實的約定雙方權利義務,以避免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委託具備一定經驗的律師代為起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八條【正當使用租賃物的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租賃物的維修】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C. 租房子電器自然損壞了到底誰負責法律到底怎麼規定的,我的租金不是
正常來說,如果額外繳納了電器使用金,非人為惡意損壞的是要房東免費維修的...或者你可以具體看一下合同裡面,但是說到底還是不要報太大希望,正常都是租客出錢維修的,房東最多就幫忙找個人這樣...
D. 在租房期間出現電路短路或則電路老化責任是房東的還是租房子的人
電路短路如果是由線路老化引起的,則由房東負者。
如果是短路是人為的。由房客負責。
E. 出租房內物品電路等正常老化損壞誰負責
按道理,租金包括出租房內物品的租用費用,即明確為房東提供的物品,正常使用下出問題由房東負責,人為因素損壞損失,損壞人應該自己承擔。
F. 租房電線燒壞是誰的責任
憑什麼房東負責,人家又沒用電,獨門獨院的,你自己用電不當,造成電線被燒,還找房東
G. 租房子正常使用壞掉的電器應當誰維修
簽租約時你要仔細檢查這些家用電器,如果有壞的你可要求房東維修,如果以後因為你使用時出故障就是由你維修了,請採納吧。
H. 出租房電路問題誰負責
我租的政府出租房。現在電線線路出現問題。需要重新買線安裝。請問這個應該是房東自己,負責還是我租房戶負責
I. 租房子電路出問題誰負責啊
合同法中有這個約定。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建議樓主把合同再仔細看看,對於維修這塊是如何約定的。
如果只是「房屋的維修費用由我負責」,樓主請參考你的租金。
可以套用下面的合同法,和房東商量要求其修理。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