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樓房屋頂漏水,整棟樓業主分攤維修費用,有什麼樣的法律依據
相關的維修法律依據可參考以下內容:
在建設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的《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第九條中有明確規定:
第九條 異產毗連房屋發生自然損壞(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壞,視同自然損壞),所需修繕費用依下列原則處理:
(一)共有房屋主體結構中的基礎、柱、梁、牆的修繕,由共有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二)共有牆體的修繕(包括因結構需要而涉及的相鄰部位的修繕),按兩側均分後,再由每側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三)樓蓋的修繕,其樓面與頂棚部位,由所在層房屋所有人負責;其結構部位,由毗連層上下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四)屋蓋的修繕:
1.不上人房蓋,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2.可上人屋蓋(包括屋面和周邊護攔),如為各層所共用,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各層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如僅為若干層使用,使用層的房屋所有人分擔一半,其餘一半由修繕所及范圍覆蓋下層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五)樓梯及樓梯間(包括出屋面部分)的修繕:
1.各層共用樓梯,由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2.為某些層所專用的樓梯,由其專用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六)房屋共用部位必要的裝飾,由受益的房屋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七)房屋共有、共用的設備和附屬建築(如電梯、水泵、暖氣、水衛、電照、溝管、垃圾道、化糞池等)的修繕,由所有人按份額比例分擔。
另外,該情況也可引用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作為參考,具體如下:
第二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上述法規具體內容,均已上傳在網路文庫中,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㈡ 商品房的樓頂漏水,樓頂維修費用如何分攤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需要提取維修基金維修的是住宅共回用部位,根答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根據上述規定:只要共同使用樓頂的業主按照比例分攤費用。
㈢ 樓房頂層漏水維修費大家均攤合理嗎
1.商品房,樓頂防水層的質保期是5年,因此,購買的樓盤頂層如果在防水保質期內內漏水,那就是開發商容的責任了,開發商有義務免費維修,一定要盡快跟開發商聯系,要求他們立即修補,防止被開發商拖延超出保質期,導致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2.如果是人為破壞導致樓頂漏水,即使是在質保期內,開發商也沒有義務給與免費修繕,就是願意付費,開發商也往往不會給與維修。這樣的情況就只有找破壞人來提供維修服務,或是由物業提供維修而讓破壞人負擔維修費用,具體的維修勞務和費用可以跟破壞者商量決定,如果對方拒不賠償損失,就走司法途徑。如果找不到破壞者,就只有整個樓宇的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3.如果樓頂超出質保期後漏水,就沒有開發商什麼事了,由於樓頂是公攤公有的,那就是全體業主的責任了。如果漏水不嚴重,小修一下即可,那就全體業主商量一下維修費用分攤,意見一致後就收錢,找物業修補了事。如果漏水嚴重,例如樓頂嚴重開裂,那就需要進行大修了,先申請大修基金,要是申請下來,那就不用業主自己負擔維修費用了;若是申請維修基金沒能獲批,那就只有樓宇的全體業主分攤維修費用了。
㈣ 商品房頂層滲水維修基金用完.維修費如何分攤
你好,商品房屋頂層滲水維修基金用完後,再次維修建議誰家屋頂出現問題,誰岀錢維修,想讓其它業主平灘是很難的…所以自家漏自家處理…
㈤ 小區樓頂漏雨,維修費用應該如何分攤
不用分攤的,就是誰家漏水誰家出錢,因為好的材料只需要對准裂縫堵漏
㈥ 屋頂漏水該維修,一到四樓各戶該怎樣分攤費用
第三條、第二十條明確:屋頂屬於單幢住宅內業主的共用部位,由相關版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權面積的比例分攤。 據此,四樓房頂漏水的維修費用應由四樓及樓下三戶業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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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露台是以屬於某一家使用的,就是這家責任,如果是公共使用的,維修是樓上下分攤!更多信息,更好建議,免費提供混凝土防水滲漏水修復專業技術咨詢,免除今天修,明天漏,年年
其次樓下裝修,不會去刨房頂,所以你家漏水我覺得不太可能是由於樓下裝修的問題。 在 漏水,你現在居住,就等於是房子的主人,所以你有義務修理,至於費用問題你可以跟房東商
㈦ 樓房屋頂漏水維修費用可讓樓下住戶分攤嗎
第三條、第二來十條明源確:屋頂屬於單幢住宅內業主的共用部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據此,四樓房頂漏水的維修費用應由四樓及樓下三戶業主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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