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增值稅發票開維修費可以開明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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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需要增值稅發票開維修費可以開明細的。
Ⅱ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維修費還需提供維修明細嗎
不需要。
根據增值稅發票相關管理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提供部分企業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名稱、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如果能將上述信息准確提供給酒店,就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無需提供額外資料。
Ⅲ 開具檢修費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附發票清單嗎
增值稅發票也是發票的一種,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都可以到主管國稅部內門申請領購增值稅發容票,並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的企業可以憑增值稅發票抵扣增值稅。 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簡稱。用於銷售應繳納增值稅的貨物時所開具的發票。我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後,為確保屬於價外稅的增值稅憑發票註明稅款抵扣制度的實施而印發,供企業使用。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分別註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專用發票作為扣款憑證使用的,僅限於購銷雙方均為增值稅的一般納稅人。
Ⅳ 維修費發票是否必須附清單
很簡單,當同樣的商品,同種商品的價格可能會有所不同的顏色與增值稅發票價格標示內其規格(顏色略容,型號略)和品種除了價格所附清單時,不同的車型也必須打標志著外部顏色和具體型號,該列表是起到這樣的作用。當模型的顏色過於復雜的時候,但是基本上是相同的價格,那麼我們應該重視的規格(詳細列表)的列表,而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身份驗證)可以打開的模型的詳細信息的摘要不標記和顏色。
Ⅳ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維修費還需提供維修明細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法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二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法票。匯總開具專用法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法票專用章。
Ⅵ 維修費發票需要清單需要稅控系統開具嗎
首先,所有發票明細必須通過開票系統出具,如果明細過多,可以在開票系統內開具清單,否則就要直接列印在發票上。
禁止私自通過其他方法編寫開票項目明細清單。
Ⅶ 請問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維修費,是必須要是開票系統里打出來清單嗎
題主,對抄方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襲票匯總開具維修費的話,的確需要開具清單,而且必須是在發票系統里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服務清單》。
題主如果接受對方開具的自製清單和發票,財務應該審核不通過。
至於對方表示無法開具應該是怕麻煩,因為清單要對應發票同時開具,已經開具的發票應該需要作廢重開。
Ⅷ 維修發票沒有附清單報銷違反了什麼規定
增值稅專票上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服務名稱」中,如果只是寫「維修費」3個字的話,屬於「匯版總開具權專用法票」的情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增值稅專用法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二條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法票。匯總開具專用法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附件2),並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法票專用章。
所以,開具「維修費」增值稅專票,需要附上《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列明維修項目的名稱、更換零部件的數量和金額、維修工時等數量和金額。
Ⅸ 增值稅發票開維修費可以不要清單嗎
原則上需要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