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的房子賣掉了,裡面剩餘住房維修基金怎麼辦
剩餘住房抄維修基金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具體如下。
四種處理方法:
房屋業主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房屋維修基金費用的50%;
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房屋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
房屋業主不同意將房屋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房屋維修基金費用。
Ⅱ 將房子賣掉後,維修基金如何處理呢,是不是可以帶走一部分
嚴格來說,上家是不可能提出公維的,顧名思義,公維是維修公共設施等的儲備資金,隨戶不隨人走。這種情況,你起訴上家吧,否則,那天物業讓你交齊全部公維你損失就大了!
Ⅲ 維修基金如何交納,如何使用,如果賣掉房子的話如何過戶
按照1198的基數*建築面積*2%多層(3%高層)不可以帶走。直接去物業過戶就好了~維修基金由房地局維修基金辦公室統一負責。
Ⅳ 二手房買賣維修基金怎麼辦
二、已經繳納過公共維修基金費用的二手房,如何處理:
一般來說,物業針對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等進行維修的費用是通過公共維修基金的利息來支付的。因此,當買賣雙方簽署協議時遇到公共維修基金是否應由買家支付時,通常的解決辦法是經由買賣雙方協商最終達成共識。一般會有四種處理方法:
(1)房屋業主將公共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就李女士這個案例來說,如果房屋業主將這筆8000元的公共維修基金費用無償順延給王女士,那麼李女士所購的這套房屋便不用繳納此項費用。
(2)買賣雙方經過協商客戶與業主共同承擔這筆費用,即客戶支付原業主所繳納公共維修基金費用的50%。根據李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買賣雙方平攤公共維修基金費用,則李女士應支付業主4000元的公共維修基金費用。
(3)買賣雙方經過協商按一定比例支付公共維修基金費用。比例公式為(房屋產權年限-原業主所購房屋與出售房屋的時間差)/房屋產權年限。如果按比例支付,則李女士需支付〔70-(2006-1999)〕/70*8000即7200元的公共維修基金。(註:一般房屋產權年限為70年。)
(4)房屋業主不同意將公共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客戶也不想按比例與客戶分擔這筆費用,那麼購房者如購買該套房屋則需承擔原業主當初購房時所交納的這筆公共維修基金費用。根據李女士的這個案例,如果業主不同意將該維修基金無償順延給李女士,那麼,李女士則需將8000元的公共維修基金費用全部支付給業主。
買賣雙方可以通過上述幾種協商方法處理公共維修基金問題,不過通常情況下,公共維修基金一般都是業主無償順延給客戶的。
三、部分未繳納過公共維修基金公房,該如何處理?
(1)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它是機關、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本單位職工住房問題以成本價出售給職工的福利性房屋,由於是職工按成本價所購買的房屋,因此對於公共維修基金也就未曾繳納過。那麼,如果購房者購買這樣的房屋根據國家規定,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方能合法生效。
(2)另外一部分在98年以前建成並於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公共維修基金費用,其再次交易時購房者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重新補交這筆款項。
參考資料來自樓盤網
Ⅳ 房子賣掉後維修基金如何處理,送給下家,自己帶走還是留給物業公司
維修基金如果是開發商繳納的,房子的所有人有權享用,所有權歸誰就由誰使用,那麼就應當隨房留下;如果是原房產所有人繳納的,就歸原房產所有人。
Ⅵ 房屋買賣時,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處理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專當按購房屬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能動用房屋維修基金:
(一)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
(二)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
(三)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滿足這三個條件以後購房者可向房管中心申請。除了購房者小區物業或者業主委員會也可以申請,房管中心將視情況給予批准。
Ⅶ 房子賣了是否能退還公共維修基金
房子賣了是不抄能退還公共維修基金,公共維修基金只有一種情況可以退,那就是房屋滅失。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房子賣了,維修基金也要同時辦理過戶,買賣雙方可以協商是否由買方給予賣方部分或全部補償。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余情況並出具有效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Ⅷ 賣房時,房屋維修基金該怎麼處理
根據建設部、財政部關於印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回建房〔1998〕213號)答第13條規定:「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時,結余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所以一般沒有問買方索取補償的。
Ⅸ 我房子賣了 可以退維修基金嗎
維修基金是和房子一體的,賣了房子,維修基金也跟著一起走了。維修基金用於房屋的大修、維護,個人是取不出來的
Ⅹ 買房子的時候都有維修房子基金,賣房子的時候這種基金會怎麼處理
房屋維修基金,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又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在購買新房時才會交的,二手房交易中涉及的費用主要為房價和各類稅費,其中並不包括公共維修基金。
1、在1998年前建成並當年交過契稅的商品房,如果未繳納過房屋維修基金費用,那麼再次交易時買方也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
2、已購公房的房屋性質較為特殊,因此一般房屋維修基金也未曾繳納過。根據國家規定已購公房交易時,購房者需按房屋成交價的2%補交這筆款項,交易方是合法生效的。
為了避免日後買賣雙方的糾紛,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買賣雙方要根據房屋性質和繳納房屋維修基金的情況進行統一協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