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東不負責維修我要怎麼告他
在購買或裝修房屋時,業主與房東簽訂了房屋維修合同,合同中明確規定了在特定時間內若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房東應負責免費維修。然而,當業主需要房東履行維修責任時,房東卻拒絕履行。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採取以下步驟:
1. 收集證據:確保擁有合同、違約證明等相關文件。
2. 撰寫起訴書:根據收集到的證據,准備一份詳細的起訴書。
3. 確定訴訟地點:選擇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交起訴書。
若房東未能履行合同義務,可能需要承擔以下責任:
1. 未支付價款或報酬:房東需支付應付的價款或報酬。
2. 遲延支付:除支付價款或報酬外,還需支付逾期利息。
3. 不履行非金錢債務:若債務不適於強制履行或履行費用過高,或債權人未在合理期限內要求履行,則房東可能不必履行。
4. 質量不符合約定:房東應根據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若合同中違約責任不明確,受損害方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退貨等。
參考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該條款規定了起訴的條件,包括原告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以及屬於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法院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