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築工程鋼結構高強度螺栓施工一般規定有哪些
①高強度螺栓連接在施工前應對連接副實物和磨擦面進行檢驗和復驗,合格後才能進入安裝施工。
②對每一個連接接頭,應先用臨時螺栓或沖釘定位,為防止損傷螺紋引起扭矩系數的變化,嚴禁把高強度螺栓作為臨時螺栓使用。對一個接頭來說,臨時螺栓和沖釘的數量原則上應根據該接頭可能承擔的荷載計算確定,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不得少於安裝螺栓總數的1/3;不得少於兩個臨時螺栓;沖釘穿入數量不宜多於臨時螺栓的30%。
③高強度螺栓的穿入,應在結構中心位置調整後進行,其穿入方向應以施工方便為准,力求一致;安裝時要注意墊圈的正反面。
④高強度螺栓的安裝應能自由穿入孔,嚴禁強行穿入,如不能自由穿入時,該孔應用鉸刀進行修整,修整後孔的最大直徑應小於1.2倍螺栓直徑。修孔時,為了防止鐵屑落入板迭縫中,鉸孔前應將四周螺栓全部擰緊,使板迭密貼後再進行,嚴禁氣割擴孔。
⑤高強度螺栓連接中連接鋼板的孔徑略大於螺栓直徑,並必須採取鑽孔成型方法,鑽孔後的鋼板表面應平整、孔邊無飛邊和毛刺,連接板表面應無焊接飛濺物、油污等,螺栓孔徑及允許偏差應符合規定。
⑥高強度螺栓連接板螺栓孔的孔距及邊距除應符合規范要求外,還應考慮專用施工機具的可操作空間。
⑦高強度螺栓在終擰以後,螺栓絲扣外露應為2至3扣,其中允許有10%的螺栓絲扣外露1扣或4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