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手機三包是哪三包
【法律分析】
商品三包的基本內容:7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可以免費退、換、修。15日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可以免費換、修。1年內,主機出現性能故障,可以免費修理。三包商品保修的保證期:不得少於30天,即修理後應保證30天不會出現同種問題,否則有權要求免費維修。三包商品保修期應當扣除修理及待修時間,即保修期修理、待修所用時間應在手機保修期中予以相應延長。三包商品因性能故障修過兩次消費者可憑兩次修理記錄要求銷售商更換新機 。三包商品符合更換條件消費者可以要求退機,銷售商沒有同型號同款機的,應當免費為消費者全額退款。三包商品更換換貨時應當提供新機,換貨後三包期限重新計算,換貨後銷售商應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並在發貨票背面註明更換日期加蓋公章。折舊費計算期間為自發貨票開具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應扣除修理和待修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2. 手機的保修范圍國家3包規定的嗎
手機自售出之日起7天內有故障,您可以退貨、換貨或修理;8天至15天,可換貨或修理;1年內免費包修。「三包」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可要求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手機。
手機主機「三包」有效期1年,電池6個月,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1年。有效期從開發票之日算起,扣除修理時間。
商家7日內不能修好的,應免費提供備機;超過30日未修好的,用戶可憑發票和「三包」憑證要求免費更換手機。
「三包」憑證包括發票號碼和日期、主機及附件型號、機身號、批號、進網標志、產地、銷售者資料、消費者資料、修理者資料。消費者丟失發票和「三包」憑證,依機身號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期的,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
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應主動要求發票,並在發票上將手機的廠家、產地、序號、出廠日期、串號等事項標注齊全,並注意核對串號。關於進口電池,消費者有權要求查看報關單復印件。
手機主機經廠家檢測有質量問題,7日內可憑檢測報告單在經銷商處要求退、換、維修(更換可更換任何品牌任何型號)。手機主機經廠家檢測有質量問題,15日內可憑檢測報告單在經銷商處要求換、維修(更換只能更換同一品牌同一型號,如強烈要求換別的型號需補這台手機的折舊費,折舊費視手機輕重程度而定)。國家規定的是每天0.5%。
以上條件的前提是無人為情況(人為指:進液、外力、私拆,手機外觀也算)。手機自銷售之日起,享受國家三包法規定之權利及義務,既如手機(機頭)存在質量問題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保修。副件(耳機,充電器,藍牙等)存在質量問題3個月包換,電池存在質量問題半年包換。
手機(機頭)在顧客購買7日之內存在質量問題,並經過檢測中心檢測,確定故障屬實並無人為損壞(人為損壞一般指進液,摔壞,壓壞,私自進行拆機或維修)並開具檢測報告單方可對手機進行退款(或更換別款,同款型號之手機)。15日之內更換同一型號手機,部分品牌為1個月(以保修卡內註明為准)。一年內保修(商場可以代為送至維修站維修)。
注意15日更換期內(部分品牌為一個月)只對機頭和保卡進行更換。副件、電池更換維修要求同上,副件因不同品牌更換時間不同,例如有部分品牌充電器為半年包換,而有的是一年包換,電池為半年(以保修卡內註明為准)。隨機贈送的禮盒一律為三個月。副件、電池、禮盒存在質量問題一律只對相應物品進行更換,不更換機頭。
3. 華為手機的三包政策是什麼
華為手機三包政策:
1、七天免費退貨、換貨、保修
自購機之日起7日內(包含7日),若產品的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選擇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或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選擇免費修理。
2、十五天免費換貨、保修
自購機之日起第8日至15日(包含15日)內,若產品的主機出現非人為損壞的性能故障,可以選擇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選擇免費修理。
3、一年保修
產品保修起始日期以購機發票開具日為准,若保修有效期的最後一天為法定節假日時,以節假日的次日為有效期的最後一天。
下列情況不屬於免費保換保修范圍:
1、退換貨、送修途中由於運輸、裝卸所導致的損壞。
2、任何未經華為授權許可的改裝、拆卸、維修。
3、意外因素或人為行為導致產品損壞。如:如進液、摔損、輸入不合適電壓、過度擠壓、主板變形等。對於電源適配器,若有明顯的硬物損傷、裂痕、斷腳、嚴重變形,電源線破損、斷線、裸芯等現象。
4、未按使用說明書要求安裝、使用、維護、保管導致的產品故障或損壞。
5、保修憑證與產品型號不符或保修憑證被塗改。
6、產品銘牌、SN條碼、防拆標簽被撕掉或被損壞,模糊不清無法識別。
7、已經超出保修期限。
8、由於不可抗因素(如火災、地震、水災等)而造成的故障或損壞。
4. 手機三包服務是哪三包規定
手機三包服務是指手機在出現質量問題時,生產者或銷售者提供的包退、包換、包修的服務。以下是關於手機三包服務的具體規定:
一、包退規定 7天包退:自銷售之日起7天內,如果手機性能不佳,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
二、包換規定 15天包換:自銷售之日起15天內,如果手機性能效果不佳,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 在「三包」有效期內,經兩次維修仍不能滿足正常使用的手機,消費者可以憑維修記錄和證明更換相同型號和規格的產品。
三、包修規定 一年包修:自銷售之日起一年內,如果手機出現非人為損毀,可以享受免費修理服務。 在「三包」有效期內,備件自交貨修理之日起90天內未修理的,賣方應免費為用戶更換同一型號和規格的產品。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造成修理時間超過30天的,修理者應免費為消費者更換相同型號、規格的產品,費用由修理者自行承擔。
此外,手機三包服務還遵循以下原則和要求: 誰經銷誰負責三包:銷售者應承擔三包責任,不得通過合同免除。 提供三包憑證和有效發貨票:銷售者在銷售時應提供三包憑證和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 修理者責任: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情況,並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手機,同時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 生產者責任:生產者應保證手機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並提供進網許可證書、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
綜上所述,手機三包服務是保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規定,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手機時應了解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