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安置房維修基金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安置房的維修基金有兩部分,一部分是單位的售房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作為維修基金,另一部分就是需要單位房改房的職工自行繳納。
法律依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公有住房售後的維修基金來源於兩部分: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該部分基金屬售房單位所有。
2、購房者按購房款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管理與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市、縣財政部門和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共同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貳』 房改房的維修基金從哪裡提取
根據現行法規,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應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在其法定保修期結束之後的修理和升級、改造,嚴禁挪為他用。
第二,對於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修理以及升級、改造所產生的費用,應由相關業主依據各自物業建築面積的份額分攤承擔。
第三,已如數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住戶,其分攤的費用可直接從對應的業主分戶賬中扣除。若業主分戶賬面余額無法滿足分攤費用所需,則該業主須進行補充。
第四,若住戶未能按時繳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那麼其分攤費用必須由其自行承擔。
第五,在支取費用時,需要獲得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們的同意,同時,還要得到占總人數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們的贊同,而且申請還需要通過管理部門嚴格的多層審核。
第六,對於符合以下條件的物業維修及升級、改造項目,可以採取一次性表決的方式動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當物業的任何部分遭受損失或者破壞,存在安全隱患或者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時候,都有可能使用到房屋維修基金。關於房屋維修基金的具體內容如下:
房屋維修基金主要為了保障房屋在法律規定的保修期限屆滿之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的順利開展。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主要涵蓋諸如基礎、內外部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部分。而公共部位則指的是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此外,公共設施設備主要是指那些由小區內業主共同所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其設備、電力電纜及設備、電梯、公共照明設施、消防設備、綠化場地、道路、非經營性的停車場所和車庫、公益性的文化體育設施以及其他公共設施設備等等。維修基金由當地房管局代為管理,故申請過程較為繁瑣。欲了解更多維修資金的使用分配辦理流程,請參照以下步驟:
首先,由負責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提出使用建議,如果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協助,則可由相關業主親自提出使用建議。接著,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總人數達到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們經過充分討論,形成共識,通過使用建議。此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或是相關業主組織篤定使用方案。
再次,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攜帶相關材料向當地房地產主管部門提交申請,等待審批。
最後,待房地產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之後,向專門管理此類款項的銀行發出劃撥修繕資金的正式通知。在收到通知後,專門管理此類款項的銀行將會把所需的修繕資金按照計劃劃撥給實際負責維修工作的單位。
『叄』 西安房屋維修基金使用辦法和繳存標准有哪些
2016年3月西安路鼎新花園12號樓的居民發現物業公司在單元門口貼出啟用大修基金維修電梯的竣工驗收單,在業主簽字一欄內附著17位業主簽字,但有業主表示自己根本沒有簽字。那麼維修基金使用程序是什麼樣的呢?西安的繳存標准又是什麼?如果有單位濫用維修資金會受到哪些法律嚴懲呢?
一、大修基金使用方法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
2、業主委員會提請並通過
3、進行公示若無異議進行下一步
4、申請單位向維修基金管理單位提交申請
5、物業組織具體實施
二、西安大修維修基金繳存標准
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從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所有。
1、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
(1)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的):60元/平方米;
(2)多層住宅(配備電梯的):90元/平方米;
(3)小高層、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7層):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
(1)業主按照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維修資金。
3、拆遷安置房屋維修資金交存標准
(1)多層住宅(7層以下不配備電梯):60元/平方米;
(2)多層住宅(配備電梯):90元/平方米;
(3)小高層和高層住宅(7層以上,含七層):90元/平方米。
三、西安大修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授權委託: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房屋管理單位(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受業主委託,向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交書面申請。
(2)制定方案並業主確認:申請單位制定《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經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確認通過改造方案。
(3)現場查看: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到小區現場查看並留取影像資料;
(4)申請列支:申請單位持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列支:
(5)使用款首次撥付:核准後,撥付工程款(工程預算金額的70%)至申請單位在專戶銀行開立的「使用賬戶」,「使用賬戶」賬戶內資金只能劃轉至施工單位。
(6)組織實施:申請單位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方案;
(7)竣工驗收:工程竣工後,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施工單位對工程進行驗收,並簽署《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單》;
(8)使用款尾款撥付:申請單位根據工程結算費用填寫《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結算費用分攤清冊》,並與《維修和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驗收單》在小區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9)若業主無異議,申請單位持相關材料到管理中心辦理工程尾款申請手續,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核准後,將工程尾款撥付至申請單位在專戶銀行開立的「使用賬戶」。
據悉,自2010年開始,西安在維修資金使用工作中引入了第三方審價機構,對工程造價超過1萬元的項目,要求審價機構對其工程預、決算進行審核,有效防範虛設維修項目、虛增報價等資金使用風險,確保了資金使用工程造價的合理性。
四、維修基金有哪些便民服務
為方便業主交存維修資金,市房管局在西大街房產交易大廳、城南房產交易大廳、城北房產交易大廳,分別設立了多個維修資金辦事服務窗口,辦理維修資金歸集、使用、物業保修金等多項業務。並對維修資金業務工作辦理流程進行了簡化,大力倡導文明服務、規范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每周六西大街房產交易大廳維修資金窗口正常上班,以方便廣大業主辦理維修資金相關手續。
為方便業主交存,維修資金交存可採取現金、刷卡(只能刷借記卡)兩種方式交存。各維修資金專戶銀行均支持跨行銀聯卡的支付交易,同時,對業主採取刷卡方式交存維修資金的,各維修資金專戶銀行均免除刷卡手續費。業主到各銀行網點交存維修資金享受綠色通道,無需抽號、排隊,專櫃交存。
五、關於大修維修基金的監督管理
1、維修資金由業主大會自主管理的,應當接受所在地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對其賬戶和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
2、專戶銀行應當每月向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業主委員會核對並發送維修資金銀行存款對賬單。
3、專戶銀行應當每年至少一次與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業主委員會核對維修資金賬目,並向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業主委員會、業主公布下列情況:
(1)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總額;
(2)發生列支的項目、費用和分攤情況;
(3)業主分戶賬中維修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金額;
(4)其他有關維修資金的情況。
4、專戶銀行應建立維修資金查詢制度,接受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業主委員會及業主對其賬目的查詢。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業主委員會及業主對資金賬戶變化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專戶銀行進行復核。
5、專戶銀行應當向業主出具由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憑證。維修資金專用憑證的購領、使用、保存、核銷管理,應當按照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並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6、維修資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應當執行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財政部門應加強對維修資金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情況的監督。
六、關於不安規定濫用維修基金的法律責任
1、開發建設單位或者物業服務企業未按規定將代收的維修資金轉入維修資金專戶的,由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轉入專戶,對拒不轉入專戶的,處維修資金總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
2、業主未按規定或者業主大會決議續交、補建維修資金的,業主委員會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其他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4、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5、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維修資金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物業公司存在偽造簽名提取維修資金的情況,不僅違反了物業管理規定,也觸犯了法律,涉及到一定金額構成犯罪的應負刑事責任。所以業主委員會要對物業的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如果發現問題可以走法律程序維護自身利益。如果物業在管理上完全不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業主也可以通過業主委員會更換物業單位。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03-1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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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時候交,交給誰
1、商品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護基金由購房者交納。購房者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時,按購房款的2%足額交納維修基金。
公有住房售後維修基金由買賣雙方共同負擔。其中售房單位出大頭,要從售房款中按多層住宅20%、高層住宅 30%的比例劃撥維修基金;職工個人出小頭,按購房款當年新建公有住房成本價2%的比例交納。
2、此項基金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3、商品住宅維修基金由北京市居住小區管理辦公室代管。住宅小區成立管委會後,市小區辦便將住宅維修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或經管委會同意交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公有住房維修基金由售房單位存至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待公有住房售後成立管委會,再將基金移交給管委會管理。
4、管委會成立前,維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單位或售房單位委託的管理單位提出使用計劃,經房地局審核後劃撥;管委會成立後,維修基金的使用由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管委會審定後實施。
5、維修基金不足時,經管委會研究決定,市房地局批准,可按業主佔有的住宅建築面積向業主續籌。
6、如業主所住房屋因拆遷或意外失火無法居住,維修基金代管單位應將維修基賬面余額按業主個人交納比例退還給業主。如業主轉讓房屋所有權,其結余維修基金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