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只有對方的修車發票沒有修車明細單該怎麼辦
汽車保險索賠基本程序
第一步 報賠
發生交通事故後,應妥善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路面事故同時還要報請交通部門處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車輛因駕駛原因撞在樹或牆上),應由安委會出具證明材料。
第二步核定
1.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會派人到現場勘察或到交通部門了解出險情況,同時對車輛進行定損,估算合理費用,井通知車主到保險公司指定的修理廠處理事故車輛。如車主要求自行修理,應辦理自修手續,修理費
如超出定損費用,將由車主自行支付超出部分的費用。
2.對第三者責任的索賠,還應由保險公司對賠償金額依法確定,並依據投保金額予以賠付,對於保戶與第三者私下談定的賠償金額,保險公司可拒絕賠付。
第三步 賠付規定:全部損失
1.保險車輛發生全部損失後,如果保險金額等於或低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保險金額賠償。
2.保險車輛發生全損後,如果保險金額高於出險當時的實際價值,將按出險時的實際價值賠償。
第四步 部分損失
1.保險車輛局部受損失,其保險金額達到承保時的實際價值,無論保險金額是否低於出險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均按照實際修理費用賠償;保險車輛的保險金額低於承保的實際價值,發生部分損失按照保險金
額與出險時的實際價值比例賠償修理費用。
2.保險車輛損失最高賠償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3. 保險車輛按全部損失賠償或部分損失一次賠款等於保險金額全數時,車輛損失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保險車輛在保險有效期時,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費用支出,只要每次賠償未達到保
險金額,其保險責任依然有效。
4.保險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遭受全損後的殘余部分,應協商作價歸被保險人,並在賠償中扣除.
第五步 賠付時間
在車輛修復或自交通事故處理結案之日起三個月之內,保戶應持保險單、事故處理證明、事故調解書、修理清單及其他有關證明到保險公司領取賠償金。如與保險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
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車險索賠實務
1.哪些情況下可以去索賠?
(1)車撞牆(樹木、水泥墩、欄桿、電線桿等物體)。
(2)和別人的車相撞了。
(3)車撞人。
(4)車擋風玻璃碎裂。
(5)事故中司機或乘客受傷.
(6)車自燃。
(7)車丟失(或被搶)。
2.撞牆事故索賠程序
(1)報案
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開您的車到保險公司.
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
(2)定損
帶《車輛出險登記表》找理賭部定損人員以確定修理項目和費用。定員後,會給您一張《定損單》。不要遺漏修理項目,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
(3)修車
把車、《定損單》一起交修理廠。修理廠按《定損單》修車,並給您一張《提車單》作提車證明.
車修好後,憑《提車單》支付修理費後提車,並向修理廠索要: 《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均須蓋修理廠公章)。
(4)開事故證明
若損失不大,可任意找人寫一個《第三方證明》;若損失很大,索賠時保險公司有可能向您要交通隊或安委會出具的事故證明。
(5)遞交單證
將《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第三方證明》、《賠款結算單》統統交保險公司理賠部.
(6)領賠款
遞交索賠單證後,接到保險公司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賠款.
3.擅牆索賠所需單證
(1)《出險通知書》:保險公司提供,保戶填寫.車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2)《托修單》,保險公司提供,修理廠填寫並蓋章。車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3)《定損單》:保險公司提供井填寫,修理廠使用後交回保險公司。
(4)《修車發票》:修理廠提供.
(5)《施工單》:修理廠提供、填寫並蓋章.
(6)《材料單》:修理廠提供、填寫井蓋章。
(7)《第三方證明》:保險公司提供。車主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8)《賠款結算單》:由保險公司提供.車主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4.撞車事故索賠程序
撞人後您應該立刻做什麼
立即停車,查看傷情,向交通隊報案,保護出事現場等侯交警處理。若對方傷勢輕微,可等交通隊來人後再做處理;如果對方傷勢嚴重,則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出事後盡量不要移動現場,因為交通法規規定:擅
自移動現場者應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如果情況特殊必須移動時應當在現場標明車輛與行人在出事時的位置。
在交通隊處理完現場、安頓好受傷人員後,再抽時間向保險公司報案,只要在事發後的48小時內向保險公司報案就可以.
撞人索賠程序
(1)報案
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開您的車到保險公司.
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
(2)交通隊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分清雙方的責任,
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賠償對方損失同時一定要索要有關單證,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
醫療費(需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葯費收據).
誤工費(需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
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
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
《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 《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
(3)遞交索賠單證
《出險通知書》、《診斷證明》、《醫葯費發票》、《誤工證明》、《事故證明》、《賠償執行憑證》、《賠款通知書》,均應交保險公司。
(4)領賠款
遞交索賠單證後,接到保險公司的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去領賠款。
撞人索賠所需的單證
(1)《出險通知書》:保險公司提供,保戶填寫。車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2)《診斷證明》:醫院提供並蓋章.
(3)《醫葯費發票》:醫院提供並蓋章。
(4)《誤工證明》:受傷者所在單位提供並蓋章.寫明其誤工時間及月工資.
(5)《事故證明》:交通隊或安委會提供並蓋章。證明雙方應付責任。
(6)《賠償執行憑證》:交通隊或安委會提供並蓋章.證明賠款已付給受傷者。
(7)《賠款結算單》:保險公司提供.車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汽車自燃的索賠程序
(1)報案
●帶保險單,行駛證、駕駛證開車到保險公司,若車已不能開,則要保護好現場。
●在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出險通知書》。
(2)定損
帶《車輛出險登記表》找理賠部定損人員,把其中的一聯給他們。如果車輛損失屬於自燃損失險的賠償范圍,保險公司的定損人員將確定修理項目和修理費用,並給您一張《定損單》。要留意:不要遺漏修理項目;
修理費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車時不夠用.
(3)修車
●送車並拿上《定損單》,一並交修理廠。修理廠會給您一張《提車單》作為提車證明.
●提車。修好後,憑《提車單》付修理費後提車,並向修理廠索要:《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均須蓋修理廠公章)。
(4)交單證
《出險通知書》、《定損單》、《修車發票》、《托修單》、《施工單》、《材料單》、《賠款結算單》,交保險公司理賠部.
(5)領賠款
交完單證,接到保險公司領賠款通知,帶身份證和《車輛出險登記表》領賠款。
汽車自然索賠所需的單證
(1)《出險通知書》:保險公司提供,保戶填寫。車主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2)《托修單》:保險公司提供,修理廠填寫並蓋章。車主是單位的需 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3)《定損單》;保險公司提供並填寫,修理廠使用後交保險公司。
(4)《修車發票》;修理廠提供.
(5)《施工單》:修理廠提供、填寫並蓋章.
(6)《材料單》:修理廠提供、填寫並蓋章.
(7)《賠款結算單》:保險公司提供.車是單位的需蓋章,是個人則需簽字。
㈡ 交通事故中,修車期間有沒有交通,誤工費補償
這個情況你可能要起訴了。拿著交通部門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維修單版據、車票、租權車合同等等。反正是能要錢的去起訴吧,如果你覺得得到的錢夠多就打。如果沒時間委託律師,證據足就能贏,至於能得多少錢你去當地律師事務所咨詢下。畢竟地方法規不一樣問問他們的意見看值不值得,律師還是比較專業的。
㈢ 修車期間交通費的補償該如何算
交通事故中負全責的一方承擔交通費,但要以實際票據為准。當事人自願承擔的除外。本案,提問中所述:「修車期間讓他提供一個車子,油費我自己出」,這個要求是合理的。換句話,如果自己租個普通的車子,這個租車的費用,對方應當承擔。
肇事者需要給予受害者因為交通事故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給予賠償,因為事故造成的車輛損壞費用為事故的直接損失,而因為車輛去修理,當事人不能使用自己車輛需要乘坐其它交通工具而產生的費用,這個就屬於間接費用,間接費用損失的賠償處理,根據雙方當事人的意願協商解決。
(3)修車沒要維修單交通補助怎麼要擴展閱讀: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撫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這一規定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交通費,但是,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的支出是因加害行為引起,處於損害的相當因果關系的范圍之內,應當予以賠償。在法律依據上,可把交通費歸於「等費用」的范圍內。
㈣ 交通事故修車期間需不需要賠付對方交通費
如果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需賠償對方因修車期間的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條之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但是應當妥善保管,以備核查。
(4)修車沒要維修單交通補助怎麼要擴展閱讀: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當事人生理、精神狀況、人體損傷、屍體、車輛及其行駛速度、痕跡、物品以及現場的道路狀況等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五日內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檢驗、鑒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檢驗、鑒定周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直白的說,扣車是因為檢驗鑒定需要,檢驗鑒定結束後即必須不再扣留。
在責任認定書出來之後,可以要求交警放車!交警扣車的目的僅僅是為了取證調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無權再扣車。交警對雙方賠償問題,只有在雙方都願意的情況下,才組織調解,交警是無權以賠償未談妥為由扣車。
㈤ 去交警隊處理交通!對方拿著修車單!如果有的不在修補范圍我是不是不用給他報
拿著修車單是沒用的,按照標准流程是,你們要先去做定損的,保險公司定損了之後才能賠專,然後拿著單屬子找保險公司保險,其中還要注意:1.他修車的地點保險公司是不是認可,2.他修車的金額保險公司是不是認可?
都認可了,把單子給保險公司以後,你才能給他錢!
㈥ 交通事故車對方全責,沒有人受傷能否要求賠償修車期間的交通補貼及車
可以要求全責方賠償你修車期間的交通費,但這個交通費一般的都不願意賠償,專你害的起訴屬到法院要求法院判決全責方賠償你的交通費,法院支持的就是修車期間,你從家裡到單位的直線距離打車費,還要有正規的票據。如果修車就是幾天的時間,就比主張交通費了,大家都是開車的,難免發生事故,得饒人處且饒人吧。
估計你還要要求車輛折舊費的賠償,這個是沒有的。除非你的車輛是純手工打造的,才能賠償折舊費,一般的車輛是不支持的。
㈦ 多次修車,交通費用可以要求補償嗎怎麼弄
依合同法規定,屬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一應支出,概由出售單位或出售單位負責。現你符合這個條件,向出售維修善位要求補償是完全合法的!
㈧ 交通事故全責方不配合墊付修車費用怎麼辦
通常在實際中,作為受害者只能是通過交警隊的主辦警官出面,為你作出協調,責令加害方積極面對事故的善後,並為之為你墊付費用。不過,為讓自己的損害程度降到最小,如果自己在經濟方面不存在問題,也可以自己先行墊付費用,積極治療和及時維修車輛,為早日結案創造條件。
畢竟通過公了的交通事故的案子,對方是無法逃避賠償責任的。最終,你還能保持著起訴對方的正當權利,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不必為此而擔憂。
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
1、定損金額在2000元以內,屬於快速理賠范圍之內,如果責任方負責定損的保險公司理賠員不需要對方提供維修車輛後所開具的修車發票就可以給予賠款的。那麼責任方就可以把維修車輛的費用直接交給受損車輛的駕駛員。
2、維修車輛費用如果超出2000元的范圍,如果數額巨大的話,責任方也有責任墊付維修費。通常是受損車輛在指定的地點進行維修。待車輛修好後,提走車輛時把修車費用直接交給維修車輛的4S店就可以了!保險公司理賠員在電腦里成功接收到4S店的反饋,確認修理完畢,就會把維修車輛的墊付費用直接存入之前留給保險公司理賠員的(預留銀行卡)。
全責方不願意先行墊付費用的情況,可能會是有三種情況:
一、本身可能就是沒有保險,或是僅有交強險,由於事故的後果,較為嚴重,賠償能力有限;或是根本就無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害怕受害方漫天要價,採取推辭,消極地對待善後事宜
三、在事故中可能自己也受到了傷害,或是因自己先違法,後肇事,而致使保險公司拒賠,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