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天津市總房管局電話
天津市房管局電話:022-23300613
辦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區曲阜道84號
天津市房管局全稱為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主要職能為: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房地產、住房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
擬訂相關技術標准、規程、規范、定額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開發、整治、保護規劃;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實施房地產業及住宅發展規劃;組織礦產資源的調查評價;
編制和實施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地質勘查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遺跡保護規劃。
三、承擔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
牽頭擬訂並實施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佔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
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徵用,承擔報國務院和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四、負責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
負責國土資源測繪和地籍、房籍的測量管理工作;負責地籍和房屋權屬登記資料的管理;
負責涉外房地產和代管房地產的管理。
五、負責全市各類建設項目的土地管理;
負責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的總量控制、用途管制;
負責各類建設用地的供應;核發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六、擬訂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租賃、抵押、土地資產處置及政府收購、儲備的管理;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土地定級估價和價格管理,公布基準地價;
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土地評估價格確認和土地評估機構資質管理,制訂土地使用租費標准。
七、負責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勘查單位的資質管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
負責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的監督管理;
負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資質管理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備案和評估單位的資質管理。
八、負責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負責礦產資源儲量及其探礦權、采礦權的管理;
負責礦泉水注冊登記工作和組織礦泉水評審鑒定工作;負責具有重要價值的地質遺跡的認定、保護管理。
九、按職責分工管理地熱資源的勘查、開發、利用和保護;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地熱資源開發、利用規劃;按職責分工負責地熱資源的開發項目和保護方案的審查。
十、負責房地產市場管理;負責房地產評估、拍賣和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資質管理;
負責商品房銷售、房地產交易、經營、抵押、擔保、典當和房屋租賃、置換、交換、經紀、信息管理。
(1)天津房屋維修找哪裡擴展閱讀
如有問題可查閱《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條例》。
本條例經2006年11月7日天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2年5月9日天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2次會議通過的《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
《條例》分總則、房屋使用、房屋裝飾裝修、房屋修繕、房屋安全鑒定、危險房屋處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38條,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30日發布的《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規定》予以廢止。
② 房子問題應該找哪個部門
一、房屋銷售問題可以向當地房管局部門反映,房屋建築質量問題可以向當地住建局和監理公司反映。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1,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築活動實施統一監督。
2,第五十八條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3,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
4,第六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③ 天津房屋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和電話
④ 天津市住房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在哪
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
天津市河北區海河東路52號奧式商務區C座
⑤ 天津公共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在哪裡
公共?我知道房屋的
天津市房屋維修資金管理中心,主要負責全市住宅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追繳、使用監管等工作。
地址:河北區海河東路52號
⑥ 房屋漏水找哪個部門
房屋漏水找建抄設局下的質監站。此外,遇到這種情況,可以首先考慮找物業管理協調開發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就可以到建設局屬下的質監站投訴。質監站有權要求建設單位和原設計單位及施工單位派人分析漏水原因以及做出整改方案。
根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及《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保修期為5年。如房屋在保修期內,開發商應當承擔免費維修責任。
(6)天津房屋維修找哪裡擴展閱讀: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如下規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是指對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後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質量缺陷,予以修復。本辦法所稱質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築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以及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房屋建築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