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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保養計劃如何考核

發布時間:2022-09-17 07:53:22

❶ 如何制定車間考核制度

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後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並上報,查找原因後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葯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後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並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並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❷ 車輛維修費如何考核

1、維修費分為配件費和工時費。控制這兩個費用即可。配件費一般是實價,控回制住答是真貨即可,同時對更換後的 配件要有妥善處理;工時費可以打折,可以通過競標的方式來做。對於工時的實際使用,有國家指導工時明細進行參考
2、公司有10個車,應該抽一個人出來兼職做車輛維修前的確認,是否需要維修,維修後的效果確認及更換配件後的處理。此崗位可以兼職或定期輪換。
3、定期公示每個車的維修費用,包含明細,讓所有的駕駛員來監督,不是所有人都有問題的。如果有問題的,通過公示可以讓其做的不太過份。
4、加強考核,按車齡及使用情況,對維修少的車給予一定的獎勵。
這是我做審計時對公司車輛維修費用的控制基本方法,效果不錯。我公司有50多個車。

❸ 交通部關於發布《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

一、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是考核運輸企業船舶機務管理的綜合標准,運輸企業的各級機務部門應深入船舶,掌握其管、用、養、修的狀況,定期考核評定。二、指標(體系)的內容由以下六個部分組成:
1.技術經濟指標;
2.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3.維修保養;
4.配件、儀器、儀表;
5.技術資料;
6.安全無事故。
每部分內容均以記分形式進行考核評定,詳見《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評定標准》(附後)。三、對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的考核,按每一船舶評定時的管、用、養、修狀況進行。廠修船舶按進廠前狀況考核,封存船舶按現狀考核。四、船舶應於每年的六月份和十二月份按《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評定標准》各進行一次自查,並填寫「運輸船舶機務管理(體系)考核自查、自評報告表」(該表由企業自行制定頒發),報船隊(公司、船管處)機務部門。五、船隊(公司、船管處)機務部門根據船舶所報的自查、自評報告表和實船檢查所掌握的情況,對船舶考核評定,報上級機務部門。
企業的各級機務部門應負責對下屬單位所報的船舶考核評定結果進行抽驗復查,並進行修正,報上級機務部門。經企業主管機務部門匯總後,於每年八月和次年二月底報部(見附表)。六、企業的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的考核評定以企業船舶平均得分為准,平均得分達到八十五分及其以上的為優;七十分至八十四分為良;六十分至六十九分為及格。
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評定的統計方法:
(1)船舶得分數=A+B+C+D+E±F
其中:A——技術經濟指標得分數
B——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得分數
C——維修保養得分數
D——配件、儀器、儀表得分數
E——技術資料得分數
F——安全無事故加(扣)分數
∑船舶A∑船舶B
(2)船隊得分數=-------+--------
∑船舶∑船舶
∑船舶C∑船舶D
+-------+-------
∑船舶∑船舶
∑船舶E
+--------±F
∑船舶
其中:∑——合計數
本款只適用於考核二級企業所屬的船隊、公司及船管處。
(3)單位(二級企業)得分數
∑船舶(船隊)A∑船舶(船隊)B
=-----------+------------
∑船舶(船隊)∑船舶(船隊)
∑船舶(船隊)C∑船舶(船隊)D
+----------+-----------
∑船舶(船隊)∑船舶(船隊)
∑船舶(船隊)E
+-----------±F
∑船舶(船隊)
(4)總公司、局(一級企業)得分數
∑單位(二級企業)得分數
=-------------
∑單位(二級企業)七、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應列入企業上等級、承包經營、評比先進企業等工作的內容,所以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評定工作,應當與完善企業內部承包經營以及各項責任制度相結合。八、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於直屬運輸企業的運輸船舶,交通艇及輔助船舶由企業自行制定標准負責考核。其他港航企業的船舶機務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運輸船舶機務管理指標(體系)考核評定標准

---------------------------------------
序號|項目|應得分| 考核內容及評分標准
--|-------|---|------------------------
總分||100|
--|-------|---|------------------------
1|技術經濟指標|30|(1)營運率*
|||完成計劃指標(8分)
|||------------------------
|||(2)完好率
|||達到計劃船舶技術狀況類別(8分)
|||------------------------
|||(3)燃料消耗
|||綜合燃料單耗≤定額(8分)
|||------------------------
|||(4)船舶修理費
|||實際船舶修理費
|||--------≤1(6分)
|||計劃船舶修理費
--|-------|---|------------------------
2|規章制度、操作|15|認真貫徹以下規章制度:
|規程||(1)值班、交接班制度(2分)
|||(2)熱工管理制度(1分)
|||(3)油輪及特種船舶的專用設備
|||管理規定(2分)
|||(4)機爐艙及貨泵間管理規定(2分)
|||(5)安全活動日制度(1分)
|||(6)巡迴檢查制度(1分)
|||(7)港章及安全管理規定(1分)
|||(8)行政法規及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1分)
|||------------------------
|||認真貫徹以下操作規程:
|||(1)各種作業操作規程(2分)
|||(2)各項設備操作規程使用規定
|||及注意事項(2分)
--|-------|---|------------------------
3|維修保養|35|(1)對所有設備均已制定維修保養周期。
|||並根據維修保養周期,制定合理的
|||年度、月度、航次維修保養計劃(5分)
|||(2)按期完成維修保養計劃(5分)
|||------------------------
|||(3)安全設備全面處於正常使用狀態(5分)
|||------------------------
|||(4)四機一爐全面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功率發揮正常(5分)
|||------------------------
|||(5)甲板設備、裝卸機械處於正常使用
|||狀態(5分)
|||------------------------
|||(6)船體、甲板、艙室、艙蓋正常保
|||養,無失修(5分)
|||------------------------
|||(7)五不漏(水、油、電、氣、汽)(3分)
|||------------------------
|||(8)國內外船檢、港監部門檢驗(查)無
|||意見(2分)
|||如有異議或處罰意見時扣2分
---------------------------------------
4|配件、儀器、儀|8|(1)規范規定的法定配備件齊全,賬物
|表||相符,擺放符合技術要求,按規定
|||保養(4分)
|||------------------------
|||(2)儀器、工具齊全、好用,誤差在規
|||定范圍內(2分)
|||------------------------
|||(3)主要儀表齊全,性能良好,符合使
|||用要求(2分)
---------------------------------------
*營運率船舶修理費指標,每年考核一次。
---------------------------------------
5|技術資料|12|(1)具備主要圖紙,保養良好,登記入
|||冊(3分)
|||------------------------
|||(2)主、輔機及配件說明書齊全,保管
|||良好,登記入冊(3分)
|||------------------------
|||(3)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及簽證簿齊全,
|||保管良好(2分)
|||------------------------
|||(4)各類記錄簿,日誌及各種報表按要
|||求填寫,准確、齊全、及時(4分)
---------------------------------------
6|安全無事故|加分|考核船舶F:
||(或扣|(1)連續兩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2分;
||分)|連續三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5分;
|||連續四年以上無一般以上事故加10分
|||(2)每發生一次重大事故扣40分;
|||每發生一次大事故扣25分;
|||------------------------
|||每發生一次一般事故扣10分,扣完為止。
|||------------------------
|||考核船隊(公司、船管處)F:
|||(1)連續兩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2分;
|||連續三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5分;
|||連續四年以上無一般以上事故加10分
|||(2)每發生一次重大事故扣40分;
|||每發生一次大事故扣25分;
|||每發生一次一般事故扣5分。
|||扣完為止。
|||本款只適用於考核二級企業所屬的船隊
|||、公司及船管處。
|||------------------------
|||考核單位(二級企業)F:
|||(1)連續兩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2分;
|||連續三年無一般以上事故加5分;
|||連續四年以上無一般以上事故加10分
|||(2)每發生一次重大事故扣40分;
|||每發生一次大事故扣25分;
|||每發生一次一般事故扣3分。
|||扣完為止。
---------------------------------------

19年季度運輸船舶機務管理考核評定情況匯總表

單位名稱:填報月日

-------------------------------------
項目||||||||
分數|技術經濟|規章制度|維修|配件儀器|技術||安全無事故|
(平均)||||||合計||總計
單位|指標|操作規程|保養|儀表|資料||(±)|
----|----|----|--|----|--|--|-----|--
||||||||
----|----|----|--|----|--|--|-----|--
||||||||
----|----|----|--|----|--|--|-----|--
||||||||
----|----|----|--|----|--|--|-----|--
||||||||
----|----|----|--|----|--|--|-----|--
合計||||||||
----|----|----|--|----|--|--|-----|--
平均分數||||||||
-------------------------------------

單位負責人:機務部門負責人:統計人:

❹ 物業公共設施維修考核制度

您好!
物業公司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物業公司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工作,明確相關人員職責,確保公共設備(設施)完好率100%,計劃保養率100%,維修及時率100%,特製定本考核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廣州市XX物業公司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業內所有公共設備(設施)維護保養活動。

第三條 工程部負責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

第二章 公共設備(設施)的保養

第四條 公共設備(設施)實行"工程師負責制",各系統工程師必須在每月28日前編制本系統下一月設備(設施)月保養計劃,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28日前編制完成季保養計劃,在12月28日前編制下一年的年度保養計劃。如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元。

第五條 各系統工程師編制完成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必須嚴謹、細致,符合實際要求,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

第六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在編制完成的月、季、年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上簽名,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

第七條 系統工程師編制完成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必須在完成後8小時內交由部門主管審核,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

第八條 部門主管必須認真、逐條逐項審核系統工程師呈交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內容,評估其可行性,並於8小時內審核完畢,並簽名。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九條 部門主管審核完畢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並簽名後,必須在8小時內遞交部門經理復核,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十條 部門經理必須認真、細致地復核各系統工程師呈交的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並於8小時內復核完畢,明確通知部門主管按計劃實施保養。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一條 設備(設施)月、季、年保養計劃表經批准實施後,各系統技術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准進行保養。如未按標準保養但未造成後果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2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元。造成後果的,專題報告處理。

第十二條 如各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准進行保養,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50元,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但沒有超過24小時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1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3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元。

第十三條 如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准進行保養,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超過24小時的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造成後果的,專題報告處理。

第十四條 如系統技術人員未按設備(設施)保養計劃表的標准進行保養,造成設備(設施)出現故障超過48小時而又沒有特殊的原因的,扣罰當事人、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300元直至除名處理。

第十五條各系統技術人員按設備(設施)標準保養完成後30分鍾內必須如實填寫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並簽名,否則出現一次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元。

第十六條 系統工程師必須按設備(設施)計劃保養時間監管、督促技術人員按規范保養,並每次保養完成後1小時內簽寫意見,否則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七條 部門主管必須每周至少2次現場抽查設備(設施)保養情況,並在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簽寫意見,否則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50元。

第十八條 部門經理必須每月至少2次現場抽查設備(設施)保養情況,並在設備(設施)保養記錄表上簽寫意見,否則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第十九條 各系統技術人員對設備(設施)進行保養時必須嚴格遵守設備(設施)保養規程和有關部門管理規定,否則扣罰當事人100元;如造成設備(設施)故障和其他安全事故,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300元以上直至開除處理,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300元,主管領導200元。

第二十條 設備(設施)保養期間如涉及停電、停水、電梯停用,必須先填寫專題報告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系統工程師提前24小時發《內部通啟》給服務中心、保安部、辦公室。違反上述規定,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200元,扣罰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5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100元;引發後果的扣罰系統工程師當月獎金500元以上直至開除處理,扣罰部門主管、部門經理當月獎金200~300元。

第二十一條 各系統設備(設施)保養記錄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者,扣罰當事人當月獎金200元,扣罰系統工程師、部門主管當月獎金100元,扣罰部門經理當月獎金50元
望採納,謝謝

❺ 設備維護保養規則

一、設備的維護保養
通過擦拭、清掃、潤滑、調整等一般方法對設備進行護理,以維持和保護設備的性能和技術狀況,稱為設備維護保養。設備維護保養的要求主要有四項:
(1) 清潔 設備內外整潔,各滑動面、絲杠、齒條、齒輪箱、油孔等處無油污,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氣,設備周圍的切屑、雜物、臟物要清掃干凈;
(2) 整齊 工具、附件、工件(產品) 要放置整齊,管道、線路要有條理;
(3) 潤滑良好 按時加油或換油,不斷油,無干摩現象,油壓正常,油標明亮,油路暢通,油質符合要求,油槍、油杯、油氈清潔;
(4) 安全 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超負荷使用設備,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及時消除不安全因素。
設備的維護保養內容一般包括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定期檢查和精度檢查,設備潤滑和冷卻系統維護也是設備維護保養的一個重要內容。
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是設備維護的基礎工作,必須做到制度化和規范化。對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工作要制定工作定額和物資消耗定額,並按定額進行考核,設備定期維護保養工作應納入車間承包責任制的考核內容。設備定期檢查是一種有計劃的預防性檢查,檢查的手段除人的感官以外,還要有一定的檢查工具和儀器,按定期檢查卡執行,定期檢查有人又稱為定期點檢。對機械設備還應進行精度檢查,以確定設備實際精度的優劣程度。
設備維護應按維護規程進行。設備維護規程是對設備日常維護方面的要求和規定,堅持執行設備維護規程,可以延長設備使用壽命,保證安全、舒適的工作環境。其主要內容應包括:
(1) 設備要達到整齊、清潔、堅固、潤滑、防腐、安全等的作業內容、作業方法、使用的工器具及材料、達到的標准及注意事項;
(2) 日常檢查維護及定期檢查的部位、方法和標准;
(3) 檢查和評定操作工人維護設備程度的內容和方法等。
二、設備的三級保養制
三級保養制度是我國20世紀60年代中期開始,在總結前蘇聯計劃預修制在我國實踐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和發展起來的一種保養修理制,它體現了我國設備維修管理的重心由修理向保養的轉變,反映了我國設備維修管理的進步和以預防為主的維修管理方針的更加明確。三級保養制內容包括: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一級保養和二級保養。三級保養制是以操作者為主對設備進行以保為主、保修並重的強制性維修制度。三級保養制是依靠群眾、充分發揮群眾的積極性,實行群管群修,專群結合,搞好設備維護保養的有效辦法。
(一)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
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一般有日保養和周保養,又稱日例保和周例保。
1.日例保
日例保由設備操作工人當班進行,認真做到班前四件事、班中五注意和班後四件事。
(1) 班前四件事 消化圖樣資料,檢查交接班記錄。擦拭設備,按規定潤滑加油。檢查手柄位置和手動運轉部位是否正確、靈活,安全裝置是否可靠。低速運轉檢查傳動是否正常,潤滑、冷卻是否暢通。
(2) 班中五注意 注意運轉聲音,設備的溫度、壓力、液位、電氣、液壓、氣壓系統,儀表信號,安全保險是否正常。
(3) 班後四件事 關閉開關,所有手柄放到零位。清除鐵屑、臟物,擦凈設備導軌面和滑動面上的油污,並加油。清掃工作場地,整理附件、工具。填寫交接班記錄和運轉台時記錄,辦理交接班手續。
2.周例保
周例保由設備操作工人在每周末進行,保養時間為:一般設備2h,精、大、稀設備4h。
(1) 外觀 擦凈設備導軌、各傳動部位及外露部分,清掃工作場地。達到內外潔凈無死角、無銹蝕,周圍環境整潔。
(2) 操縱傳動 檢查各部位的技術狀況,緊固松動部位,調整配合間隙。檢查互鎖、保險裝置。達到傳動聲音正常、安全可靠。
(3) 液壓潤滑 清洗油線、防塵氈、濾油器,油箱添加油或換油。檢查液壓系統,達到油質清潔,油路暢通,無滲漏,無研傷。
(4) 電氣系統 擦拭電動機、蛇皮管表面,檢查絕緣、接地,達到完整、清潔、可靠。
(二)一級保養
一級保養是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人協助,按計劃對設備局部拆卸和檢查,清洗規定的部位,疏通油路、管道,更換或清洗油線、毛氈、濾油器,調整設備各部位的配合間隙,緊固設備的各個部位。一級保養所用時間為4-8h,一保完成後應做記錄並註明尚未清除的缺陷,車間機械員組織驗收。一保的范圍應是企業全部在用設備,對重點設備應嚴格執行。一保的主要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隱患、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為完成到下次一保期間的生產任務在設備方面提供保障。
(三) 二級保養
二級保養是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參加來完成。二級保養列入設備的檢修計劃,對設備進行部分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或修復磨損件,清洗、換油、檢查修理電氣部分,使設備的技術狀況全面達到規定設備完好標準的要求。二級保養所用時間為7天左右。
二保完成後,維修工人應詳細填寫檢修記錄,由車間機械員和操作者驗收,驗收單交設備動力科存檔。二保的主要目的是使設備達到完好標准,提高和鞏固設備完好率,延長大修周期。
實行「三級保養制」,必須使操作工人對設備做到「三好」、「四會」、「四項要求」 並遵守「五項紀律」。三級保養制突出了維護保養在設備管理與計劃檢修工作中的地位,把對操作工人「三好」、「四會」的要求更加具體化,提高了操作工人維護設備的知識和技能。三級保養制突破了原蘇聯計劃預修制的有關規定,改進了計劃預修制中的一些缺點、更切合實際。在三級保養制的推行中還學習吸收了軍隊管理武器的一些做法,並強調了群管群修。三級保養制在我國企業取得了好的效果和經驗,由於三級保養制的貫徹實施,有效地提高了企業設備的完好率,降低了設備事故率,延長了設備大修理周期、降低了設備大修理費用,取得了較好的技術經濟效果。
三、精、大、稀設備的使用維護要求
(一) 四定工作
(1) 定使用人員。按定人定機制度,精、大、稀設備操作工人應選擇本工種中責任心強、技術水平高和實踐經驗豐富者,並盡可能保持較長時間的相對穩定;
(2) 定檢修人員。精、大、稀設備較多的企業,根據本企業條件,可組織精、大、稀設備專業維修或修理組,專門負責對精、大、稀設備的檢查、精度調整、維護、修理;
(3) 定操作規程。精、大、稀設備應分機型逐台編制操作規程,加以顯示並嚴格執行;
(4) 定備品配件。根據各種精、大、稀設備在企業生產中的作用及備件來源情況,確定儲備定額,並優先解決。
(二) 精密設備使用維護要求
(1) 必須嚴格按說明書規定安裝設備;
(2) 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恆溫、恆濕、防震、防塵)企業應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設備精度性能:
(3) 設備在日常維護保養中,不許拆卸零部件,發現異常立即停車,不允許帶病運轉;
(4) 嚴格執行設備說明書規定的切削規范,只允許按直接用途進行零件精加工。加工餘量應盡可能小。加工鑄件時,毛坯面應預先噴砂或塗漆;
(5) 非工作時間應加護罩,長時間停歇,應定期進行擦拭,潤滑、空運轉;
(6) 附件和專用工具應有專用櫃架擱置,保持清潔,防止研傷,不得外借。
四、動力設備的使用維護要求
動力設備是企業的關鍵設備,在運行中有高溫、高壓、易燃、有毒等危險因素,是保證安全生產的要害部位,為做到安全連續穩定供應生產上所需要的動能,對動力設備的使用維護應有特殊要求:
(1) 運行操作人員必須事先培訓並經過考試合格;
(2) 必須有完整的技術資料、安全運行技術規程和運行記錄;
(3) 運行人員在值班期間應隨時進行巡迴檢查,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4) 在運行過程中遇有不正常情況時,值班人員應根據操作規程緊急處理,並及時報告上級;
(5) 保證各種指示儀表和安全裝置靈敏准確,定期校驗。備用設備完整可靠;
(6) 動力設備不得帶病運轉,任何一處發生故障必須及時消除;
(7) 定期進行預防性試驗和季節性檢查;
(8) 經常對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執行安全保衛制度。
五、設備的區域維護
設備的區域維護又稱維修工包機制。維修工人承擔一定生產區域內的設備維修工作,與生產操作工人共同做好日常維護、巡迴檢查、定期維護、計劃修理及故障排除等工作,並負責完成管區內的設備完好率、故障停機率等考核指標。區域維修責任制是加強設備維修為生產服務、調動維修工人積極性和使生產工人主動關心設備保養和維修工作的一種好形式。
設備專業維護主要組織形式是區域維護組。區域維護組全面負責生產區域的設備維護保養和應急修理工作,它的工作任務是:
(1) 負責本區域內設備的維護修理工作,確保完成設備完好率、故障停機率等指標;
(2) 認真執行設備定期點檢和區域巡迴檢查制,指導和督促操作工人做好日常維護和定期維護工作;
(3) 在車間機械員指導下參加設備狀況普查、精度檢查、調整、治漏,開展故障分析和狀態監測等工作。
區域維護組這種設備維護組織形式的優點是:在完成應急修理時有高度機動性,從而可使設備修理停歇時間最短,而且值班鉗工在無人召請時,可以完成各項預防作業和參與計劃修理。
設備維護區域劃分應考慮生產設備分布、設備狀況、技術復雜程度、生產需要和修理鉗工的技術水平等因素。可以根據上述因素將車間設備劃分成若干區域,也可以按設備類型劃分區域維護組。流水生產線的設備應按線劃分維護區域。
區域維護組要編制定期檢查和精度檢查計劃,並規定出每班對設備進行常規檢查時間。為了使這些工作不影響生產,設備的計劃檢查要安排在工廠的非工作日進行,而每班的常規檢查要安排在生產工人的午休時間進行。
六、提高設備維護水平的措施
為提高設備維護水平應使維護工作基本做到三化,即規范化、工藝化、制度化。
規范化就是使維護內容統一,哪些部位該清洗、哪些零件該調整、哪些裝置該檢查,要根據各企業情況按客觀規律加以統一考慮和規定。
工藝化就是根據不同設備制訂各項維護工藝規程,按規程進行維護。
制度化就是根據不同設備不同工作條件,規定不同維護周期和維護時間,並嚴格執行。
對定期維護工作,要制定工時定額和物質消耗定額並要按定額進行考核。
設備維護工作應結合企業生產經濟承包責任制進行考核。同時,企業還應發動群眾開展專群結合的設備維護工作,進行自檢、互檢,開展設備大檢查。

❻ 怎樣制定完善的設備保養及維修計劃

1、事後維修----BM(Breakdown Maintenance) 這是最早期的維修方式,即出了故障再修,不壞不修。
2、預防維修--PM(Preventive Maintanance) 這是以檢查為基礎的維修,利用狀態監測和故障診斷技術對設備進行預 測,有針對性地對故障隱患加以排除,從而避免和減少停機損失,分定期維修和預知維修兩種方式。
3、改善維修--CM(Corrective Maintanance) 改善維修是不斷地利用先進的工藝方法和技術,改正設備的某些缺陷和先天 不足,提高設備的先進性、可靠性及維修性,提高設備的利用率。 4、維修預防--MP(Maintenance Prevention) 維修預防實際就是可維修性設計,提倡在設計階段就認真考慮設備的可靠性和維修性問題。 從設計、生產上提高設備素質,從根本上防止故障和事故的發生,減少和避免維修。
5、生產維修--PM(Proctive Maintenance) 是一種以生產為中心,為生產服務的一種維修體制。它包含了以上四種維修方式的具體內容。對不重要的設備仍然實行事後維修,對重要設備則實行預防維修,同時在修理中對設備進行改善維修,設備選型或自行開發設備時則注重設備的維修性(維修預防)。

❼ 維修工績效考核指標

維修工也分為很多種,比如水電維修工、機械設備維修工、車輛維修工等等,您給的崗位種類不是很明確,所以沒辦法具體實際細化的回答,以下是對維修工通用的考核指標的建議,僅供參考:
考核指標可以分為工作(服務)態度和專業技術考核相結合。
一、工作(服務)態度考核:
1、出勤情況。
2、工作服從性:是否服從工作安排?服從的程度如何(自願服從?要勸說才服從?立即服從?等)
3、團隊融和度:與團隊工作的配合程度如何?只是負責本職工作還是是否願意幫助團隊成員?對團隊任務的貢獻程度?
4、臨時緊急突發情況的響應態度?(可作為加分項)
5、是否願意承擔額外工作?
6、工作改進:是否對工作提出良好的改進建議?
7、結合公司和崗位本身,其他關於工作態度的考核指標。
二、專業技術考核:
1、響應速度:對維修申請\需求的響應速度,是及時響應還是遲遲不響應,不處理?
2、維修的過程中體現的專業熟練程度:熟練?一般?不熟練?等等
3、維修用具管理考核:對維修用具、材料的管理是否規范?是否亂扔亂放,經常弄丟?
4、維修成本考核:購買維修材料、耗材是否會主動貨比三家?是否有2-3家的報價方案?
5、維修工單的整理和記錄完善情況?
6、月度/季度總結計劃是否按時提交?
以上考核指標一般比較難量化,可以每個考核項目分成幾個等級來對應評分,為避免老好人或者偏見評分,對最高分和最低分可以要求簡要寫出實際事例,或者每項評分都寫出實際事例來對應。

❽ 《河北省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考核管理辦法(試行)》的具體內容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格許可工作,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質量與安全性能,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凡從事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等機電類特種設備(以下統稱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的單位(以下統稱施工單位),必須取得《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以下簡稱《許可證》),並在許可的范圍內從事相應工作。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必須取得電梯維修的資格許可。
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和大型游樂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流動式起重機、賽車類游樂設施等以完整成品出廠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不適用於本規則。
從事上述施工的特種設備製造單位,也應當遵守本規則規定。
第三條 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和維修3個施工類別按照設備類型及其不同技術參數分別分為若乾等級。具體的分類分級方法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分類分級表》(附件1)。
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全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工作的統一管理。安裝、改造施工單位的資格許可,除客運索道施工單位及本規則第三十七條規定的單位由國家質檢總局負責外,其他單位的資格許可委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管理;維修施工單位的資格許可,由施工單位所在地的省局或其委託的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管理。國家質檢總局及其他各級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總局或省級、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具體工作的實施。
第五條 執行本規則規定的申請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機構(以下簡稱評審機構),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和公布。

第二章 資格許可條件

第六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注冊資金應與申請施工范圍相適應,具體規定見《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基本條件》(附件2,以下簡稱《基本條件》)。
第七條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聯系電話,申請改造資格的企業還應有滿足其改造業務需要的廠房與場地。
第八條 施工單位人員的素質與數量應當滿足下列條件:
(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應了解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對承擔相應施工的特種設備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全責。授權代理人應有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書,並應註明代理事項、許可權和時限等內容;
(二)應任命1名技術負責人,負責本單位承擔的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中的技術審核工作。技術負責人應掌握特種設備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且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三)應配備足夠的管理人員,設立相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擁有一批滿足申請作業需要的專業技術人員、質量檢驗人員和技術工人,技術工人中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數量應達到相應要求。人員數量等具體規定見《基本條件》。
第九條 應擁有滿足申請施工需要的設備、工具、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和檢驗測試的儀器設備必須具有產品合格證,並在法定計量檢定合格的有效期內。
第十條 施工單位必須結合本單位情況和申請施工類別的管理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制訂相關的管理制度,編制質量手冊、質量管理體系程序和作業指導書等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必須具有獨立編制施工方案的能力,建立並嚴格執行施工方案編寫、審核、批準的管理制度。
施工單位承擔施工中的土建、起重和腳手架架設等專項業務,可以簽訂合同的方式,委託給具備相應能力並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施工單位資格審查時,上述業務採用分承包形式完成的,施工單位的相應能力僅考核其控制分承包單位工作質量的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的施工業績,應達到如下要求:
(一)首次提出資格許可申請並獲得《許可證》的施工單位,取證後第一年度內的施工業績應達到《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考核年度業績要求》(附件3,以下簡稱《業績要求》)的規定;
(二)提出《許可證》復查換證申請的上1個年度的施工業績應達到《業績要求》的規定;
(三)取得《許可證》後的施工業績應達到《基本條件》的規定。
特種設備製造單位僅為承擔經許可由本單位製造設備的施工而申請相關資格的,可不受上述業績限制。

第三章 資格許可程序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資格許可工作程序包括:申請、受理、鑒定評審、審查發證和公告。
第十三條 申請
申請單位經自評認為具備本規則第二章規定條件的,應持以下申請材料,報送當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其委託的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受理機構):
(一)申請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二)《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許可申請書》(以下簡稱《申請書》);
(三)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申請單位在注冊地之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有分支機構的,如分支機構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分支機構應在所在地單獨申請相關資格;如分支機構不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其特種設備施工資格應向其「法人」注冊地的受理機構一並申請,約請分支機構所在地的評審機構評審,並與其「法人」相應資格的評審同期進行,評審結果應徵求分支機構所在地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意見。取得許可的,其「法人」的《許可證》上應註明該分支機構及許可的施工類別范圍。
製造單位申請施工資格許可,可以與製造許可申請同時提出,也可以分別提出。與製造許可申請同時提出的,其許可條件評審應在製造許可評審時按照本規則規定一並進行。設有分支機構的,應當按照本條規定執行。
客運索道施工資格申請由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簽署意見後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第十四條 受理
受理機構接到申請材料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分別按照以下規定予以處理:
(一)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做出不予受理申請的決定,書面說明不予受理的理由並通知申請單位:
1.申請材料不全或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2.申請材料不屬實並且不能達到第二章規定條件的單位;
3.提出本次申請前,兩年內曾出現第二十九條中任意一種情況的單位;
4.處於對辦理《許可證》有不利影響的法律訴訟等司法糾紛或正在接受有關司法限制與處罰的單位;
5.從事相關特種設備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定期檢驗或評審工作的機構。
(二)凡不屬於上述情況的單位,做出受理申請的決定,在《申請書》上簽署受理申請的意見,並通知申請單位。
第十五條 評審
(一)申請單位的申請被受理後,可持以下材料,約請符合第五條規定的評審機構進行許可條件評審:
1.簽署了受理申請意見的《申請書》;
2.申請單位的質量手冊。
評審機構應向申請單位及時提供評審指南和評審細則。申請單位可在自我評定合格後,與評審機構協商確定現場評審時間,並必須將現場評審時間通報申請單位所在地的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省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指派1名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員到場,現場監督評審工作質量。
(二)現場評審由評審機構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組由2名以上(包括2名)經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的評審人員及特邀專家(必要時)組成,一般為3~5人,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3日。
(三)評審工作包括對施工單位基本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建立與運行的考核評審。評審情況應當詳細記錄,評審組現場評審結束時,應當出具填寫了評審組評定意見的《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報告》(附件4,以下簡稱《評審報告》)初稿,向申請單位通報並請申請單位在場人員簽字。
(四)評審機構根據評審組的評審記錄和評定意見,經其負責人批准後,給出《評審報告》的評審結論。評審結論分為具備條件、基本具備條件和不具備條件3種:
1.具備條件
符合所申請施工類別的各項條件和要求,可評為具備條件;
2.基本具備條件
基本符合所申請施工類別的條件和要求,在基本條件和質量管理體系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認為最長6個月內經整改能達到要求的,可評為基本具備條件;
3.不具備條件
對不符合第1款或第2款規定的,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五)對評為基本具備條件的,申請單位應在6個月內,對不符合項目進行整改,並形成整改報告提交原評審機構組織復評。復評時仍不能達到具備條件規定的,應評為不具備條件。
(六)對經評審或復評提出不具備條件評審結論的,評審機構應當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0個工作日內報告受理機構。
(七)評審機構應在完成現場評審後15個工作日內,及時匯總《申請書》、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以及整改後復審時的評審記錄與簽署了評審結論的《評審報告》(如果經復審時),報送受理機構。
已經取得相應特種設備製造許可的單位,對其另行申請《許可證》進行評審的重點是人員持證、設備、質量管理體系尤其是施工方案管理等條件。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2日。
第十六條 審查發證
受理機構接到評審記錄和《評審報告》等鑒定評審材料後,應根據本規則規定進行審查,並在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頒發《許可證》的決定。審查合格的,應核發《許可證》;審查不合格的,應分別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一)評審機構工作程序不符合規定,或者由於評審機構原因導致提供材料不全的,責成相應評審機構在規定期限內整合程序或補齊材料後重新審查,並應當同時書面通知申請單位;
(二)評審機構工作程序符合規定,申請材料不屬實或不能達到本規則規定條件和要求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並書面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第十七條 包含安裝或改造資格的《許可證》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發放(包括委託省局受理、審查的)。僅有維修資格的《許可證》由省局發放,使用國家質檢總局統一製作的證書,並須按照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規定的方法編號。
省局應在每個季度的第1周內,將本局在本次報告前1個季度內發出證書的復印件,上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受理機構應建立發證單位檔案管理系統,保存《申請書》和必要的見證材料。評審機構應當保存許可條件評審的全部相關資料。
第十八條 公告
取得《許可證》的單位及其許可的施工范圍,由發證部門公告。

第四章 評審機構和評審人員

第十九條 評審機構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規劃,受理機構提出,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確定並統一對外公布。評審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相應專業國家級、省級的檢驗檢測機構或在國家、省級民政部門注冊的社團組織,有10年以上相應專業工作歷史,具有法人資格;
(二)不從事機電類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等經營性活動;
(三)至少配備5名專業配置合理的專職評審人員,評審人員的經歷應與評審業務相適應;
(四)建立並保持評審工作質量管理體系;
(五)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通訊設備、檔案保管存放條件;
(六)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和標准等資料;
(七)本地區有相當數量(原則上不少於50家)的擬申請企業。
第二十條 評審人員由評審機構報送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進行考核,並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掌握機電類特種設備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技術規范,熟悉相關的管理、技術和產品的標准以及施工工藝流程;
(二)具有電氣或機械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和國家承認的工程師以上技術職務,或者具有電氣或機械類專業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和國家承認的高級工程師以上技術職務,有5年以上從事相關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或檢驗等相關工作經歷;
(三)有較好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
(四)遵紀守法,堅持原則,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作風正派;
(五)受聘於相關的評審機構,不從事機電類特種設備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銷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等經營性活動,能夠保守被評審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二十一條 評審機構應制定評審指南和評審細則,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當地的受理機構備案。現場評審計劃應當及時向受理機構報告,每年開展評審的工作情況應當及時總結,並於次年1月底前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和當地的受理機構。
第二十二條 評審機構在從事評審工作時,應自覺接受申請單位和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監督,並應加強對聘用評審人員的日常管理,建立評審人員業績檔案。對玩忽職守、喪失公正、以權謀私的,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批評、行政處分或解除聘用的處理。處理結果應及時上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取證單位從事許可范圍內的施工時,應當嚴格執行以下要求:
(一)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電梯製造單位或者其通過合同委託、同意的取得本規則許可的施工單位進行。電梯製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屬於下列情況的,應當按照相應規定執行:
1.製造單位不再具有相應型式電梯的製造許可資格,電梯產權單位可以選擇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該電梯的改造或維修,並由承擔改造或維修的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2.製造單位仍具有相應型式電梯的製造許可資格,電梯產權單位擬自行選擇取得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電梯改造的,必須按照本條第八款的要求更換產品銘牌,並由電梯改造單位對電梯質量以及安全運行涉及的質量問題負責。
(二)取得電梯維修資格的單位,可以接受產權單位委託承擔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並必須執行本條其他款項要求。
(三)安裝或維修及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應當與相應特種設備的製造單位簽訂有關合同或協議,保證得到其必要的技術指導、合作與備品配件的供應。如製造單位不再具有相應型式特種設備的製造許可資格,本款前述要求可不再履行,由承擔相應施工的單位負責保障該設備滿足相應的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四)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自有職工能夠及時抵達所維護保養電梯所在地,及時抵達的時間限制以雙方協議規定為准,一般不應超過1小時。
(五)安裝、改造施工過程中,現場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任命其中1名為項目負責人,現場安全檢查員不得少於1人。
(六)維修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施工過程中,現場持相應作業項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作業人員不得少於1人。
(七)應當採取有效措施,消除施工中的安全隱患,並嚴格按照本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實施現場作業,確需調整施工方案時,必須嚴格執行施工方案編寫、審核、批準的管理制度。
(八)未經製造單位委託或同意進行改造的特種設備,改造單位必須更換該特種設備的產品銘牌,並在產品銘牌、質量證明書上標明本單位名稱、改造日期和本單位《許可證》編號等。
(九)經安裝、改造、重大維修後的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進行嚴格的自檢。在用特種設備,承擔維修或維護保養的施工單位,也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和標準的要求,按下列期限進行自檢:
1.電梯、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塔式起重機和升降機的期限為6個月;
2.塔式起重機和升降機之外的起重機械的期限為1年。
電梯改造、重大維修、維修、日常維護保養施工類別的劃分,按照《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附件5)執行。
第二十四條 《許可證》有效期內,出現以下情況時取證單位應及時上報:
(一)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通訊地址、聯系電話變更時,應及時以信件、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有效方式報原受理機構備案。
(二)單位名稱變更時,應向原受理機構提出更換證書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1.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批同意更名的文件(如果存在時);
2.新的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原《許可證》;
4.取證單位更名後新的印章圖樣(不得為復印件)。
原受理機構在核定上述資料後,可以換發新的《許可證》。證書有效期及作業項目許可范圍不變,原證書由原受理機構收回。
(三)注冊資金、專業技術人員和持證作業人員數量、質量管理體系等本規則第二章規定的條件發生重大變更時,應當及時報告原受理機構,以確定是否重新審查取證條件。
第二十五條 取證單位擬增加施工類別或者提高施工等級時,應當按照第三章規定的程序,填寫《申請書》,向原受理機構提出申請,經相應評審和受理機構審查合格後換發新證,原《許可證》交回發證機構。
提高作業等級評審工作的重點是施工業績考核及注冊資金、人員數量等條件的評審,現場評審時間一般不超過1日。
第二十六條 《許可證》有效期為4年。有效期滿後,擬繼續從事相應施工的單位,應在《許可證》有效期滿前6個月提出換證申請,換證申請與審查等必須按照第三章的規定進行。逾期不申請或未通過換證審查的,即失去相應的資格,由原發證機構注銷資格。過期的《許可證》交回發證機構。
第二十七條 施工單位提出換證申請時除提供第十三條規定的材料外,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一)取證以來的工作總結;
(二)取證以來安裝、改造和維修保養設備的匯總表;
(三)質量事故處理情況;
(四)原《許可證》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換證評審除須按照第三章的規定進行外,應當注重評審以下內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許可范圍施工的行為;
(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安全技術規范、標準的執行情況;
(三)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情況;
(四)按照《基本條件》和《業績要求》考核施工業績;
(五)隨機抽查安裝、改造、維修保養現場工作質量;
(六)為用戶服務情況和用戶反饋處理情況;
(七)有無重大質量事故等。
第二十九條 在《許可證》有效期內,發證機構應當通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取證單位的監督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發證機構注銷其《許可證》:
(一)超越《許可證》許可范圍施工;
(二)施工質量嚴重下降或經抽查、復查發現不符合本規則規定條件,並在限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整改後,檢驗或審查仍不合格的;
(三)由其實施施工後的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
(四)塗改、偽造、轉讓、出租或出賣《許可證》,以及向無資格單位出賣或非法提供質量證明書的;
(五)由於施工質量造成重大人身傷亡、設備事故的;
(六)首次獲得《許可證》的作業單位,取證後第1個年度的施工業績未能達到《業績要求》規定的;
(七)在組織施工和經營活動中,存在其他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行為,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消資格的。
已注銷的《許可證》必須交回原發證機構。上述行為如已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其處罰應當按照相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申請單位對評審結論或評審機構及評審人員行為有異議時,可在評審工作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訴意見。受理機構收到申訴函件後,應在20個工作日內予以處理,並將處理結果答復申請單位。對處理結論仍有異議時,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提請行政復議。
第三十一條 評審機構或評審人員在進行評審工作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核查情況屬實,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根據情節輕重,對違反規定的評審機構或責成評審機構對相應評審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一)有意出具失實《評審報告》的;
(二)評審中發生較大失誤的;
(三)泄露被評審單位商業秘密的;
(四)向被評審單位索要額外錢物的;
(五)從事相關特種設備經營性活動的。
第三十二條 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必須對評審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每年至少組織1次檢查。發現第三十一條所列情況或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時,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三十三條 因評審機構工作失誤或錯誤,給申請單位造成的損失,由該評審機構承擔。
第三十四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塗改、偽造、轉讓或冒用《許可證》,違者將依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追究有關單位或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各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工作人員,應秉公行事,公正廉潔。對以權謀私、玩忽職守、循私舞弊的相關人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申請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評審機構交納評審費用,取得《許可證》單位應按有關規定向發證機構交納證書工本等費用。
第三十七條 同一單位同時申請《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和本規則規定的《許可證》時,如按照規定其所申請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受理時,則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統一受理其全部申請。評審機構進行評審時,應為多項許可條件評審的同時實施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條 本規則由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 本規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分類分級表
2.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基本條件
3.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考核年度業績要求
4.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許可條件鑒定評審報告
5.電梯施工類別劃分表

附件1:機電類特種設備施
工單位分類分級表

設備種類 設備類型 施工類別 各施工等級技術參數
A級 B級 C級
電梯 乘客電梯
載貨電梯
液壓電梯
雜物電梯
自動扶梯
自動人行道 安裝 技術參數不限 額定速度不大於2.5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5t的乘客電梯、載貨電梯、液壓電梯、雜物電梯,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自動人行道和自動扶梯 額定速度不大於1.75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3t的乘客電梯、載貨電梯,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雜物電梯、自動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於6m的自動扶梯
改造
維修
起重機械 橋式起重機
門式起重機 安裝 技術參數不限 額定起重量不大於80t、跨度不大於34.5m 額定起重量不大於20t、跨度不大於22.5m
改造
維修
塔式起重機
門座起重機
桅桿起重機
旋臂式起重機 各類施工 技術參數不限 額定起重力矩不大於80tm的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桅桿起重機、旋臂式起重機 額定起重力矩不大於40tm的塔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桅桿起重機,以及所有技術參數等級的旋臂式起重機
升降機 各類施工 技術參數不限 額定速度不大於1.5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3t 額定速度不大於1m/s、額定載重量不大於1t
輕小型起重設備 各類施工 技術參數不限,許可條件評審按B級考核
纜索起重機
機械式停車設備 各類施工 技術參數不限,許可條件評審按B級考核

客運索道 客運架空索道
客運纜車
客運拖牽索道 安裝 技術參數不限 固定抱索器單線循環式客運架空索道、客運拖牽索道 /
改造
維修 技術參數不限,許可條件評審按B級考核
大型游樂設施 各種類型 安裝 技術參數不限 見表1 見表1
改造
維修 技術參數不限,許可條件評審按B級考核

表1:
大型游樂設施施工等級技術參數表
主要運動特點 主要技術參數
A級 B級 C級
繞水平軸轉動或擺動 技術參數不限 高度<30m且擺角<90° 高度<30m且擺角<45°
繞可變傾角的軸旋轉 傾角<70°且回轉直徑<10m 傾角<45°且回轉直徑<8m
沿架空軌道運行或提升後慣性滑行 速度<40km/h且軌道高度<5m 速度<20km/h且軌道高度<3m
繞垂直軸旋轉、升降 回轉直徑<12m且運行高度<5m 回轉直徑<10m且運行高度<3m
用撓性件懸吊並繞垂直軸旋轉、升降 高度<30m且運行高度<3m回轉直徑<12m 高度<30m且飛行高度<3m
在特定水域運行或滑行 技術參數不限 高度<5m且速度<30km/h
彈射或提升後自由墜落(擺動) 高度<20m且高差<10m

附件2: 機電類特種設備施工單位基本要求
施工類別 施工等級 序號 基本要求

裝 A級 1 注冊資金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
2 簽訂1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的電氣或機械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8人;其中,高級工程師不少於2人,工程師不少於4人。
3 簽訂1年以上全職聘用合同的持相應作業項目資格證書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等技術工人不少於30人(客運索道或大型游樂設施20人),且各工種人員比例合理。
4 技術負責人必須具有國家承認的電氣或機

❾ 煤礦機電維修工考核制度

機電人員安全生產制度
機電科各職員:
一、 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私自找人帶班,未經批准不得上連班,班前應有足夠睡眠時間,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打瞌睡。操作時不得與他人閑談,認真執行操作規程。
二、 交接班制度
1、 執行手上交接班,接班人員的穿、戴、發式應符合安全作業要求,接班人員應提前十分鍾到達工作地點進行交接班工作。
2、 班前不得飲酒,交接人員發現接班人員有醉酒等精神不正常狀態不得交班,並反映有關負責人員另行安排人員接替工作。
3、 交班人員應如實向接班人員介紹本班設備運行情況,存在的問題,處理情況等,接班人員應按操作規程中規定的內容對設備進行檢查,清點工具,備品件有無短缺,雙方認為清楚,接班人員應在運行記錄上簽字。
三、 機電人員應對操作、管理的設備做到「三懂(懂操作規程、懂設備性能、懂設備原理)」、「四會(會操作、會保養、會修理、會判斷和處理事故)」,運行管理好設備。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四、 做好機房的防火、防觸電、防盜工作,禁止工作無關人員和小孩進入機房。愛護設備、管理好材料、工具,不準私自佔用材料或送他人,不應大材小用,優材劣用,力求節約材料、電力。
五、 做好機房內、外環境清潔衛生,每日應清潔一次,做到無漏油、無漏水、無漏電、防雷接地裝置良好。
六、 認真如實填寫設備運行記錄,並保持好,每月送交機電科備查。
機電科主辦科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熟悉礦區供電系統圖和設備分布,熟知機械、電氣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檢修工藝、檢修技術、質量標准和安全技術要求及其他有關規程和標准。熟悉《煤礦安全規程》、《電力安全作業規程》電力、熱力和機械部分。
2、 貫徹執行機械、電氣設備管理、維修的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條例、操作規程,負責機械、電氣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技術工作。
3、 協助和督促有關小組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各項安裝、檢修計劃,保證機械、電氣設備完好,完好率達90%,並做好項目內容、消耗、零配件、工時的詳細記錄,編制所需要的配件計劃。
4、 加強用電管理,搞好用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值班人員培訓工作。
5、 督促值機人員和使用單位按設備容量合理使用設備,執行有關條例規定,參加機電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6、 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
7、 負責有關設施、新項目的設計和加工圖紙。
二、考核辦法:
1、 分階段進行礦井供電系統設計與設備安裝設計,編制施工組織方案,缺一項扣100元;不按照計劃、方案實施扣100元/次;新設備安裝完成後不能正常工作扣200元。
2、 制定設備檢修、維護保養計劃,無計劃扣200元;沒有按照計劃進行設備檢修與維護扣200元。檢修後三天內出現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設備非計劃停轉1小時以上(1台),包括:2米絞車、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絞車,主通風機,主排水泵,高壓變配電設備。每小時扣50元。
4、 主要設備維護保養差,銹蝕嚴重扣20元/台;設備(包括礦車)出現一次部件不齊扣20元/次;礦車出現死車、無號車扣20元/台。
5、 機電製作必須有製作件設計圖,無設計圖扣50元,未按設計圖加工扣50元;加工製作及維修設備質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時完成、影響生產工作1次扣50元。
6、 私攬對外加工業務,發現1次扣50元以上,並賠償材料損失。
7、 每月組織1次全公司機械、電氣設備大檢查。未檢查、無報告每次扣100元。
8、 沒有及時完成隱患整改通知書1項扣50元;發現安全隱患不整改,一次扣150元;安全監控出現故障沒有及時排除扣50元/次。
8、 井下電氣設備不防爆發現1次扣200元;設備入井沒有進行完好性檢查或非完好設備入井的扣50元/次。
9、 電氣設備未上架扣20元/台;感測器因為電纜原因造成不能懸掛到位扣50元/次。
10、不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協調扣50元/次;無故不按期完成領導交班的工作扣20元/次。
11、加強機電科職工培訓與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預期操作技術水平扣50元/人;考核評級循私舞弊扣100元/次。
12、因操作不當,人為損壞,設備不能正常生產。因操作不當損壞設備,按損失額1~2%賠償,影響生產1次扣50元。材料出現丟失扣100元/次;出現浪費扣50元/次。
13、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發現1次扣20元;考勤不實扣100元。
14、檢修記錄不整潔、不及時、填寫時漏寫、錯寫等,發現1次扣10元。
15、各配電室、檢修房清潔,設備衛生差、混亂不整齊,材料堆放凌亂,電纜未懸掛或懸掛不整齊,未及時增加電纜扣10元/處次。
鉗工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熟悉《煤礦安全規程》、《電力安全作業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2、 熟悉礦區設備分布,熟知機械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檢修工藝、檢修技術、質量標准和安全技術要求。
3、 貫徹執行機械設備管理、維修的各項規章制度、技術條例、操作規程,負責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維修技術工作。
4、 協助和督促有關小組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各項安裝、檢修計劃,保證機械設備完好,完好率達90%,並做好項目內容、消耗、零配件、工時的詳細記錄,編制所需要的配件計劃。
5、 加強機械運行管理,搞好機械設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值班人員培訓工作。
6、 督促值機人員和使用單位按設備容量合理使用設備,執行有關條例規定,參加機電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 經常深入現場,檢查規程、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執行情況。
二、考核辦法:
1、 不按照計劃、方案實施扣50元/次;新設備安裝完成後不能正常工作扣100元。
2、 制定設備檢修、維護保養計劃,無計劃扣100元;沒有按照計劃進行設備檢修與維護扣100元。檢修後三天內出現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設備非計劃停轉1小時以上(1台),包括:2米絞車、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絞車,主通風機,主排水泵。每小時扣30元。
4、 主要設備維護保養差,銹蝕嚴重扣20元/台;機械設備(包括礦車)出現一次部件不齊扣10元/次。
5、 機電製作必須有製作件設計圖,未按設計圖加工扣30元;加工製作及維修設備質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時完成、影響生產工作1次扣30元。
6、 私攬對外加工業務,發現1次扣50元以上,並賠償材料損失。
7、 每月參加1次全公司機械設備大檢查,未檢查每次扣50元。
8、 沒有及時完成隱患整改通知書1項扣50元;發現安全隱患不整改,一次扣100元;安全監控出現故障沒有及時排除扣30元/次。
9、 設備入井沒有進行完好性檢查或非完好設備入井的扣50元/次。
10、不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協調扣30元/次;無故不按期完成領導交班的工作扣20元/次。
11、加強鉗工職工培訓與工作,在規定時間內達不到預期操作技術水平扣30元/人;考核評級循私舞弊扣50元/次。
12、因操作不當,人為損壞,設備不能正常生產。因操作不當損壞設備,按損失額1~2%賠償,影響生產1次扣50元。材料出現丟失扣50元/次;出現浪費扣30元/次。
13、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發現1次扣10元;考勤不實扣50元。
14、檢修記錄不整潔、不及時、填寫時漏寫、錯寫等,發現1次扣10元。
15、各檢修房清潔,設備衛生差、混亂不整齊,材料堆放凌亂,扣10元/處次。

鉗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 熟悉《煤礦安全規程》、《電力安全作業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2、 熟悉礦區設備分布,熟知機械設備的特性,一般構造及工作原理,並掌握操作方法、檢修工藝、檢修技術、質量標准和安全技術要求。
3、 按時巡查設備運行情況,並做好正確記錄。
4、 記錄好當班時間內的設備運行狀態,包括設備操作、設備異常及故障情況、檢查等。
5、 檢修工作前,清點工器具,檢修完後要核對工器具,並要撤出短路保護後方可試車。
6、 遵守勞動紀律,嚴禁做私活,愛護設備,節約原材料。
7、 值班員必須能獨立進行操作、設備分析及處理設備異常和事故情況。
8、 檢修特殊器件、設備,必須報告有關專管部門並制定有關方案或措施,經審批後方能作業。
9、 記錄和處理好值班內上級下達的任務;交接班記錄,搞好清潔衛生。
二、考核辦法:
1、 不按照計劃、方案實施扣30元/次;新設備安裝完成後不能正常工作扣50元。
2、 設備檢修、維護沒有按照計劃進行扣50元。檢修後三天內出現相同故障的扣20元/次。
3、 公司主要設備非計劃停轉1小時以上(1台),包括:2米絞車、1水平下山、2水平、中元3台絞車,主通風機,主排水泵。每小時扣15元。
4、 主要設備維護保養差,銹蝕嚴重扣10元/台;機械設備(包括礦車)出現一次部件不齊扣10元/次。
5、 機電製作未按設計圖加工扣20元;加工製作及維修設備質量不符合要求、未按時完成、影響生產工作1次扣20元。
6、 私攬對外加工業務,發現1次扣50元以上,並賠償材料損失。
7、 沒有及時完成隱患整改通知書1項扣30元;發現安全隱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8、 設備入井沒有進行完好性檢查或非完好設備入井的扣30元/次。
9、 不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協調扣20元/次;無故不按期完成領導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10、加強鉗工職工培訓與工作,考核評級循私舞弊扣50元/次。
11、因操作不當,人為損壞,設備不能正常生產。因操作不當損壞設備,按損失額1~2%賠償,影響生產1次扣50元。材料出現丟失扣30元/次;出現浪費扣30元/次。
12、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發現1次扣10元;考勤不實扣30元。檢修記錄不整潔、不及時、填寫時漏寫、錯寫等,發現1次扣10元。
13、各檢修房清潔,設備衛生差、混亂不整齊,材料堆放凌亂,扣10元/處次。

水泵司機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按時到工作地點,檢查水泵。
2、班中做到兩遵守、兩堅持:①遵守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②堅持崗位、堅持八小時作業。
3、按水位情況及時開、停水泵。特殊情況下,雷雨前應提前啟動水泵排水。
4、做到三好、四會,精心維護機械,實現設備完好。
5、四拒絕:①檢修質量不好拒絕驗收;②材料配件不合格拒絕驗收;③違章指揮拒絕作業;④非工作人員拒絕進入機房。
6、准備及管好材料、配件、工具。
7、搞好水泵房內和設備衛生,做好記錄。
8、每次水泵檢修和安裝過程中,必須協同檢修工工作。
二、考核辦法:
1、 確保水泵安全運行,水泵出現故障應立即配合檢修工檢修,不能影響生產,非計劃停轉1小時以上,每小時扣30元(地面水泵司機10元/小時)。
2、 正常情況下,按水位情況及時排水,未及時排水,發現1次扣30元。
3、 因操作不當,人為損壞,按損失額1~2%賠償。
4、 運行、檢查記錄不整齊、不及時,填寫時漏寫、錯寫等,發現1次扣10元。
5、 未配合檢修工檢修、安裝,每次扣30元。
6、 機房不清潔,設備衛生差,混亂不整齊,發現1次扣10元。
7、 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上班時間打瞌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1次扣10元。
8、 非工作人員進入水泵房,水泵司機未採取有效措施的,發現1次,扣10元。
9、沒有及時完成隱患整改通知書1項扣30元;發現安全隱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10、設備維護保養差,銹蝕嚴重扣10元/台。
11、不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協調扣20元/次;無故不按期完成領導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充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 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嚴禁脫崗、離崗。
2、 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及有關條例,按時對礦燈、機車電瓶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充電質量,使每個礦燈照明12小時以上、每台機車電瓶不漏液、酸,不漏電,滿足機車運行12小時。
3、 負責礦燈的完好檢查、失爆檢查、日常維護,電解液的正常使用和保存。
4、 加強礦燈和自救器管理,做好三定(定號、定人、定燈),每班下班後2小時後,發現有未交礦燈和自救器,應立即將礦燈、自救器總數和人員姓名報隊、科領導或調度室。
5、 每班可充礦燈的數量,保證井下生產需要。嚴禁失爆礦燈發出充電房。
6、 做好礦燈收發登記工作,機車電瓶應做好相應的充電記錄。
7、 愛護財產,嚴禁做私活,嚴禁借礦燈出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充電房(或硐室)。
二、考核辦法:
1、 不遵守勞動紀律,上班遲到、早退,上班時間打瞌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1次扣10元。
2、 發出失爆礦燈,發現1次扣30元。
3、 維修充電設備、礦燈,不符合要求,影響生產,1次扣10元。
4、 私攬對外加工業務,發現1次扣50元以上,並賠償材料損失。
5、 沒有合理安排好設備檢修時間,影響生產,出現1次扣50元。
6、 因操作不當,人為損壞,設備不能正常工作,影響生產。因操作不當損壞設備,按損失額的1~2%賠償,影響生產1次扣50元。
7、 發放礦燈、自救器記錄,機車電瓶充電記錄不整潔、不及時,填寫時漏寫、錯寫,發現1次扣10元。交接班不明確、不清楚,發現1次扣交班員10元,接班員20元。
8、 礦燈達不到放電時間要求,屬充電工責任的,發現1次扣10元;機車電瓶達不到放電時間要求,屬充電工責任的,發現1次扣50元。
9、充電房(硐室)清潔,設備衛生差,混亂不整齊,發現1次扣10元。
10、沒有及時完成隱患整改通知書1項扣20元;發現安全隱患不整改,一次扣50元。
11、不配合其他部門工作協調扣20元/次;無故不按期完成領導交班的工作扣10元/次。
12、設備維護保養差,銹蝕嚴重扣10元/台。
小絞車安裝、使用、維護管理制度

(一)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小絞車的管理,防止斜坡提升事故的發生,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使用於滾筒直徑800mm以下的運搬絞車和各種內齒輪絞車、回柱絞車。
第三條:對小絞車的管理,實行使用單位維修管理,動力部門對口管理技術,安監處監督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使用小絞車的單位,應把小絞車及有關設施(軌道、鋼絲繩、保險繩、地滾、阻車器、安全門等)作為本單位安全技術管理重點,有技術副隊長具體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健全檢查、維護、保養等日常管理制度,並有詳細的檢查維修記錄。
第五條:小絞車由礦機修廠負責檢修,動力部門負責驗收,使用單位負責安裝。
第六條:小絞車必須做到掛牌使用,牌板上註明:小絞車型號、用途、使用地點、使用單位、鋼絲繩規格、坡度、長度、提升數量、包機人等內容,牌板規格、內容、格式由動力部門制定,全礦統一標准。
第七條:絞車牌板,絞車信號盤由使用單位管理,小絞車由動力部門統一編號,統一管理。
第八條:機電部門要建立健全小絞車使用管理制度,做到帳、卡、物、牌板四對口。
(二) 小絞車安裝:
第九條:小絞車安裝必須經過技術部門設計,內容包括:安裝位置、硐室尺寸、車場形式、運輸方式、鋼絲繩規格和長度、一次提運礦車數、防跑車裝置的形式、位置及小絞車的固定方式、安全技術措施等。小絞車的安裝使用必須列入作業規程,經礦總工程師審批。
第十條:小絞車安裝後,必須經機電部門、安監處等業務職能科室組織驗收,合格後由機電部門允許方可使用,否則追究使用單位技術副隊長(或技術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小絞車的硐室應符合設計,支護達到合格品,通風良好,其凈高不小於1.8m,支護棚子距小絞車最近距離不小於0.5m,硐室內設備之間應留出0.8m以上的間距。
第十二條:小絞車斜巷上部變坡點距小絞車和彎道處應有不小於4m的安全距離。
第十三條:安裝的小絞車其滾筒中線應與軌道提升中線重合,安裝平穩、牢固、方便操作、不爬繩、咬繩、跳繩。
第十四條:小絞車應按下列規定標准安裝:
1、 掘進上山絞車應安裝在直道外側,絞車機體距運行礦車的最外側和棚柱不小於0.5m。地錨角度為65度與75度之間。雙地錨的間距在200—300之間。用直徑φ12.5mm鋼絲繩連接,卡子不少於3個,導向輪的直徑不小於φ400mm。
2、 小絞車使用期限在六個月以上。應用混泥土基礎固定。基礎規格大於小絞車底座幾何尺寸而定,地腳螺絲必須採用標准做法。
3、 小絞車使用期限在六個月以內。必須用18#槽鋼製作堅固的地盤,地盤必須帶有防滑護圈的線壓柱窩,用直徑不小於18mm的標准件將絞車固定在自加工的地盤上,然後用壓柱和地錨固定。前邊兩棵為迎壓戧柱,戧柱角度為65—75度,後邊兩棵為壓柱。垂直定板,柱根要打在柱窩內。不準加楔,壓柱使用原木時,其直徑不小於150mm,嚴禁用戧壓柱代替硐室的棚子支柱,戧壓柱距操縱桿的間距不小於150mm,地錨可用圓鋼製作,固定鋼絲繩將地錨與絞車連在一起。其直徑長度連接方法按設計執行。
4、 在坡度小於7%的巷道中安裝牽引絞車時,絞車可安裝在巷道一側,絞車機體最突出部位距離軌道外側不小於400mm。
第十五條:小絞車提升信號必須是聲光信號,且清晰可靠,有醒目的警示牌。
(三) 小絞車有關設施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小絞車斜巷或臨時車場應符合設計。支護達到合格品。頂板距離軌面不小於1、8m,礦車最外側與斜巷最突出部位或設置的管道。電纜等設施不小於300mm,水溝流水不得沖刷巷道中心。
第十七條:絞車斜巷下部停車場應設有躲避硐。躲避硐距變坡點不小於2m,其規格高×寬×深=1.8m×1.2m×1m。
第十八條:小絞車提升鋼絲繩必須按規格使用JD11.4、JD25調度絞車統一使用直徑12.5或15.5mm鋼絲繩。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不得超過小絞車滾筒的容繩量。全部放開後滾筒最少余繩不小於3圈。
第十九條:小絞車提升鋼絲繩鉤頭必須採用插接式並加裝護繩桃型環。插接長度不小於鋼絲繩直徑的30倍。
第二十條:臨時提升的小絞車採用鋼絲繩卡子接鋼絲繩鉤頭時(包括卡接地錨),卡緊度應使鋼絲繩被壓扁尺寸大於三分之一直徑,不得一順使用。螺絲不滑扣鋼絲繩頭不得散股、斷絲、變形。
第二十一條:小絞車提升鋼絲繩,必須裝設保險繩,保險繩的繩徑與插接方式,插接長度同主繩的連接方式採用環套環式。
第二十二條:小絞車提升的軌道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扣件齊全、牢固與軌型相符。
第二十三條:小絞車在斜巷長度超過20m運行時,必須裝地滾,地滾間距不大於10m。無論斜巷長度多少,其上變坡點處必須裝地滾。地滾固定在兩邊鑽有凹槽的方木框內,安裝兩枕木之間,用鐵釘將方木與枕木連接。
第二十四條:小絞車在斜巷有起伏、頂梁運行時,要安裝天輪,斜巷甩道及甩道側幫要裝立輪,甩道道心要裝導向輪,天輪與立輪的安裝數量以不磨繩為准。
第二十五條:小絞車斜坡提升必須裝設防跑車裝置,數量齊全,安裝阻車器和安全門,特殊情況下三檔必須齊全。
1、 提升長度小於50m時:
(1) 上部平車場(包括坡度大於5%的牽引絞車)變坡點前應裝阻車器必須動作靈敏,能自動復位。
(2) 上部變坡點往下20m處應裝擋車門。
(3) 下部車場起坡點以上10m處應裝擋車門,或在斜巷內裝壓繩式擋車門。
2、 提升長度大於50m時,根據斜坡坡度,長度的具體情況,在斜巷內裝設壓繩式或具有相似功能擋車門,同時按照第一款的要求裝設阻車器和安全門。
3、 上山掘進時,下部車場起坡點向上5m設第二道擋車門,此擋車門隨掘進前移,當上山長度超過100m時,可適當增設擋車門。
4、 下山掘進時,迎頭向上設第二道隨掘進前移的擋車門,第一道距迎頭10m,第二道距第一道15m,同時按照第一款的要求在上部變坡點處裝擋車器和安全門。
5、 上述擋車門均因牢固可靠,門柱可用礦工鋼,也可用木柱,用木柱時,其直徑不小於2400mm,門柱應作柱窩,柱窩深度不小於200mm,且必須打在實地上。安全門的橫擔可採用礦工鋼或道軌鋼,每幫打入實體300mm以上,嚴禁將門柱立在棚樑上或用棚腿當門柱。6、安全門每班必須指定專人操作,操作機構要使用方便,動作靈敏,車過後擋車門立即關閉,行車時方可打開。
(四) 小絞車運行:
第二十六條:小絞車必須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實」。
三好:小絞車完好、基礎固定和支護好、軌道質量好。
四有:有防跑車裝置、有地滾、有躲避峒、有聯絡信號。
二落實:管理責任落實、檢查維修制度落實。
第二十七條:小絞車司機、信號把鉤工必須經過培訓持有上崗操作合格證方可上崗操作。
小絞車司機要做到「五不開」即:安全設施不齊全,不可靠不掛;信號聯系不通不掛;重車裝的不標准不掛;超車數不掛;斜巷有行人不掛。
第二十八條:小絞車提升嚴禁蹬鉤,嚴格執行「紅燈亮,嚴禁行人」的規定。人員上下時,必須經掛鉤工同意,打點器停車後方可上、下。下山掘進提升時,迎頭作業人員必須進入躲避峒。
第二十九條:小絞車運行時,非操作人員不準在絞車附近作業或休息,下班時必須將鋼絲繩盤起。
第三十條:斜巷運送物料如果超長,必須用專用多環鏈或插接式繩扣連接,嚴禁用其它物品連接,物料必須與車體連接牢固,嚴禁用礦車在斜巷運送軌道、礦工鋼。
(五) 小絞車檢查與維護:
第三十一條:使用小絞車的單位要指定專人對小絞車進行檢查、檢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三十二條:小絞車司機在每班提升前,對小絞車的固定情況、信號、鋼絲繩、連接裝置、安全設施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填寫在《小絞車運行日誌》和《鋼絲繩檢查記錄》中。
第三十三條:小絞車鋼絲繩和保險繩出現斷股或斷絲,磨損超過規程規定值時,必須停止使用,鋼絲繩受到猛烈沖擊時,必須立即停車檢查。
第三十四條:井下使用滿一年的小絞車必須上井檢修。
(六)附則:
第三十五條:小絞車的使用管理由動力部門負責考核,凡違反本規定的,對違犯單位罰款50—300元,其中第一責任者承擔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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