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維修基金審批需要多長時間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辦理時限為6個工作日。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流程1、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辦理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該申請。2、審查。進行紙質審查和現場踏勘。3、決定。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理完成,並進行確認、劃款。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業主委員會應當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訂立書面的物業服務合同。物業服務合同應當對物業管理事項、服務質量、服務費用、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物業管理用房、合同期限、違約責任等內容進行約定。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B. 房屋維修基金多長時間可以提取
房屋維修基金以下時候可以提取:電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二次供水、排水系統的設施設備發生故障影響使用的;消防系統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發生故障的;屋頂、屋面、外牆面發生滲漏或地下室發生積水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房屋外牆存在脫落、剝落隱患的;發生嚴重危及房屋安全的其他緊急情況的。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C.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維修資金使用的前提是所維修房屋建立了維修資金制度,無論是商品房、已售公房,還是拆遷安置房均應交存了維修資金。所需維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並且出了保修期。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辦理時限為6個工作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決定前款第六項至第八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D. 電梯幾年才可以動維修基金
一般的電梯使用壽命是15年,但日常維護得當,是不止這個年限的。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新房交房之後都是需要繳納維修基金的,維修基金主要用來維修公共設施,小區內的環境改造,消防物品的維修更換等。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九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
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有哪些
1、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一般共用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面等基本結構部分,走廊通道、門廳、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避難層、設備層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3、一般共用設施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垃圾通道、排煙排氣通道、水箱、水泵、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消火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定標識、建築智能化系統(含安防系統)、消防控制系統等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房屋等;
4、其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特別指出,公共維修基金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共用設備設施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
E. 大修基金是不是要交房5年後才可以動用
一般情況下是復這樣的,因制為房屋維修基金應用的主要部位屋面防水等的最低保修期限為五年。詳細看以下:
一、根據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1、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7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的防滲漏,為5年;
3、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也應明確在《保證書》中。保修期自業主接收交付之日起計。
二、房屋維修基金是用於公共部位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中修、更新、改造工程。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電梯、天線、供電線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F. 房屋維修基金申請多久會批下來
法律分析: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辦理時限為6個工作日。維修基金使用申請流程:
1、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辦理部門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受理該申請
2、審查。進行紙質審查和現場踏勘
3、決定。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在承諾時限內辦理完成,並進行確認、劃款
法律依據:《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未經登記,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樣或者近似名稱進行私募基金業務活動,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名稱中標明「私募基金」「私募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字樣,並在經營范圍中標明「私募投資基金管理」「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創業投資基金管理」等體現受託管理私募基金特點的字樣。
G. 房子的物業維修基金什麼時候能動
您好,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望採納
H. 物業動用維修基金流程
物業動用維修基金流程:在動用前必須由業主大會以及業主委員一同決定。在由業主委員會把所要維修的項目以及維修預算貼在小區公示欄中,必須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才能向房產局提出申請。待申請審核通過之後,就會將預算總額的80%費用劃入相應的賬戶,工程結算之後再據實結算,按戶分攤。
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1.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2.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3.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二、下列費用不得從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1.依法應當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更新和改造費用;
2.依法應當由相關單位承擔的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管線和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費用;
3.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因人為損壞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所需的修復費用;
4.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應當由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養護費用。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I. 怎樣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
法律分析:申請動用物業維修基金應由三分之二以上業主討論通過,向所在地房產局申請列支,並報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由專戶管理銀行將物業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J. 房屋維修基金審批需要多久
法律分析:一個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