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區樓頂維修費該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全樓業主必須承擔樓頂的維修費用。在我國,民事權利與義務是一致的,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也沒有無義務的權利,全樓業主在對樓頂享有共有權利,自然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屬於業主共有。經業主共同決定,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和改造。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布。
『貳』 屋頂漏雨,公共維修基金用完了,物業不給修補怎麼辦
物業當然是辦法修補了,這個得你們業主大家湊錢來修了,沒有錢,物業也難為無米之炊啊。做事情都得有錢,這個你們可以選一個樓梯長,然後逐戶去收錢,可以讓物業先預估一下大約維修要多少錢,然後平均每戶多少,最後收上來的錢用來付維修費用。
『叄』 物業收取樓頂維修費用價格不合理怎麼辦
小區的物業收取樓頂的維修費用,價格不合理的話,那麼最好由物業委會出面跟物業協商處理維修費用,這樣會比較好。
『肆』 我家修完六樓頂子樓管還有一半住戶說給出錢現在不出錢怎麼辦
如果事先協商達成意合了,可以請居委會、村委會或物業進行調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伍』 維修樓頂樓下不出錢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先與當事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想辦法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到法院起訴,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可以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陸』 我家六樓修完房頂底下住戶不給出錢我能不能起訴了
這個你不可以起訴的,房頂是物業去修理的,物業應該幫你出,這個錢跟底下的住戶是沒有關系的。如果沒有物業的話,那就需要你自己去跟樓下的租戶商量,如果商量不通也是沒辦法的,誰受益誰花錢
『柒』 我是做防水的工人前年給個人開發商樓頂做防水錢到現在那個開發商找各種理由不給錢我現在怎麼辦
你們做防水的 前年已經給個人開發商的樓頂做了防水。那麼錢一直沒有拿到,這個其實是可以告他的那個開發商的,國家一直在幫拿不到錢的農民工,去找法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