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租房維修費誰負責
法律分析:作為房屋所有權人,在將房屋出租前,須對出租屋內的安全消防設施、家電等進行檢查,及時消除漏水、漏氣、短路等隱患。如果出租房屋要改變使用功能和結構的,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發現火災隱患及時消除或通知承租人消除。作為出租人,應當明確告知承租人出租屋及附屬設施的年份、可能存在的缺陷和隱患,有義務進行完善和維修,盡物權人職責,如果出租人沒有盡到安全修繕的義務,如因輸電線路老化而引起火災,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的,就由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除非租賃合同中有特別約定或承租人自身存在過錯。
如果是承租人不合理使用導致租賃物損失,損失將由承租人賠償。出租人對房屋設施負有維修責任,應保證房屋設施正常、安全地使用,不應存有安全隱患,出租人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後,由於承租人原因造成火災等事故,房東可免責。同時,切記要在公安機關備案。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❷ 公租房室內維修誰負責
法律分析:公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自然損壞的,由出租人按規定的修理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修。
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由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人及其委託的運營單位負責,從而確保公共租賃住房的正常使用。
❸ 公租房配套設施壞了,應該誰負責修
合同法第220條規定,出租人對租賃物的設施有負責維修的義務。雙方另有約定除外回。
所以你先看看你的公租答房合同里(我沒住過公租房,所以不知道合同是怎麼約定的),是否有約定維修義務。如果沒有約定,那就是作為出租方的房管局負責維修。
❹ 公租房維修申請書怎麼寫
公租房申請書應包括個人資料,家庭境況,申請原因等。以下可供參考:
尊敬的領導:
您好本人因剛參加工作尚無積蓄買不起房又租不到便宜、穩定的房無親無友導致家境本不好的我只能借錢吃飯、租房生活條件很是拮據住房條件十分困難。
面臨著租住房屋存不上錢無力買房無法改善生活的諸多嚴峻問題。在查看《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後發現本人符合申請條件為本人十分困難的住房問題在此特別向政府申請公租住房一套希望政府主管部門、居委會能給予准許解決申請人的住房實際困難。
全力投入工作為**貢獻自己的力量。特此感謝!此致
敬禮!
申請人:20xx年xx月xx日
公租房的申請條件是什麼?
1、公共租賃房即之前所說的政策性租賃房。供應對象確定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經濟適用房、限價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還有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外來務工人員。
2、但公租房現主要是針對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重點工程拆遷的優先配租。
公租房拆遷怎麼辦?
1、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好拆遷補償安置的協議。也就是說拆遷公有租賃房屋的,拆遷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該房屋內的其他居住人,雖然也享有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利益,但無權和拆遷人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2、關於公租房的拆遷補償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則分割。如果承租人或同住人屬於年老體弱的,而且嚴重缺乏經濟來源,公租房拆遷要按均分所得的補償款,無法見得房屋保證其正常生活的,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承租人可享有拆遷補償多些
❺ 誰知道北京延慶有沒有公租房,如果有該如何申請
你沒說你的具體條件不能給你解答~不過給你個資料把~你參考下
公租房申請條件:北京公租房申請 暫不對外地人開放公租房申請條件:北京公租房申請 暫不對外地人開放
視頻: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出台
具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可租
租賃5年期滿後通過復核可續租
下周一起可到街道登記申請
租住者仍可輪候政策性住房
相關:申請公租房市民仍可保留政策房購買資格
本報訊 下周一起,取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經過登記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輪候范圍。昨天,《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正式發布,自8月1日起實施,首先解決已取得政策性住房資格但暫時無力購房者的住房困難和過渡住房需求。非京籍住房困難者暫不能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公租房租金低於市場價
公租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戶型面積、供應對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等群體出租的住房。公租房將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並結合承租家庭負擔能力和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一定比例下浮確定租金。公租房的維修、養護、管理由產權單位負責,產權單位也可以委託專業服務企業管理。
「政府支持、市場運作、公平公開、嚴格管理是公租房的基本原則。」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委員徐志軍表示。
今年購建50萬平方米
公租房由市區縣政府所屬機構或政府批準的機構通過新建、收購等方式多渠道籌集。按照本市住房建設計劃,今年將收購建設50萬平方米的公租房,主要位於大型公交樞紐等交通便利區域,以一、二居小戶型為主。
公租房建設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其中對於政府所屬機構或政府批準的機構建設的,用地可採取租賃方式,按年繳納土地租金。「第一批公租房中不僅有新建的還有配建的,以及政府回購的公租房,市民不用等待太久就可以住進公租房。」徐志軍說。
■受益群體
獲得政策房資格可登記輪候
公租房主要針對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房、經適房和兩限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及其他住房困難家庭。據悉,截至6月底,本市廉租房受理居民申請2.6萬戶,經適房5.6萬戶,兩限房5.2萬戶;通過審核備案的,廉租房2萬戶,經適房4.6萬戶,兩限房4.2萬戶。已通過資格審核正在輪候的家庭,可直接到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申請輪候公租房。
公租房實行公開配租制度。符合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重點工程拆遷的優先配租。
符合配租條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租房,不能同時享受廉租房、經適房或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市住保辦政策計劃處處長崔少飛解釋,取得了「三房」審核資格,實際上就具備了公共租賃房的租賃資格。
非京籍夾心層暫不享公租房
此前有消息稱公租房將首次面向部分住房困難的非京籍人士,但此次公布的政策並未將這部分人納入其中,供應對象仍限定為京籍。
「其實公租房並沒有新的准入標准,而是與政策性住房共用一個標准,這部分人需求強烈,審核基礎完善,政策在試行階段主要是解決這些人的住房困難。隨後,根據試行情況完善細則和辦法,逐步將其他住房困難人群納入進來。」崔少飛表示。隨著廉租房、經適房、兩限房政策的實施,本市大多數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得到了解決,但仍有部分中低收入家庭既不符合廉租房條件,又無力購買經適房或兩限房,政策的第一步就是解決這些人的住房困難。
■退出機制
租滿5年條件復核後可續租
公租房租賃期限最長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房。需續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
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但暫時不能騰退房屋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兩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市場價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這就是用經濟的手段實現退出機制,過渡期內及之後仍不退出的按照市場價收取租金,也就沒有了公共租賃的意義,以此保障真正住房困難者可以獲得房源。」住建委委員徐志軍說。
租賃公租房仍可輪候政策房
公租房實行動態管理,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的,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租金的以及其他違反合同行為,產權單位可與承租家庭解約收房。
承租家庭如獲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的也需退出公租房。徐志軍解釋,承租公租房仍可輪候經適房或兩限房,一旦獲得房源就要退出公租房。
騙租5年內不得申請政策房
申請者不如實申報,騙租公租房,由產權單位解除租賃合同,承租家庭應退房並補交租金。過渡期滿後拒不退房的行為要記入個人誠信檔案,5年內不能申請政策性住房。
產權單位在租賃合同存續期間不按規定的租金標准收繳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出租公租房的,要限期整改,退回、補足租金或收回住房
❻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長期租住嗎到期了怎麼辦
公共租賃住房不可以長期租,到期了應該續租或退租
公共租賃住房的配租對象是: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目前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
一、房租期限到了怎麼辦:
1.退租:公租房租賃期限最長為5年,合同期滿後租房家庭需要退租;
2.續租:需要續租的家庭,要提前提出申請,應在合同到期的前3個月提出。提出的續租申請由房屋所屬單位與保障部門復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續簽租賃合同;
3.到期無法退出住房的:對於不符合租住條件且當時不能退出所租住房的家庭,可以在租賃合同期滿後得到2個月的過渡期。
1)過渡期內租金收取類比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價格。
2)過渡期滿2個月,租住家庭仍不退租的,按照兩倍公租房租金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二、哪些情況下租戶的住房會被收回:
1.將所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2.擅自改變所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3.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所租住房內居住的;
4.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
5.獲得其他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6.其他違反租賃合同行為。
出現上述情況,公租房的所屬單位可以與承租家庭解決租賃合同,收回公共租賃住房。
該內容僅在北京使用
❼ 公租房內部設施壞了誰修
法律分析:公租房合同里,是否有約定維修義務。如果沒有約定,那就是作為出租方的房管局負責維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❽ 公租房電梯壞了應該誰負責維修
法律分析:如果是在保修期內的,由開發商維修並繳納相關的維修費。如果是在保修期外的,一般是由物業啟用維修基金來維修的。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法律依據:《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的規定》
第五條 《住宅質量保證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工程質量監督部門核驗的質量等級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3.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
屋面防水3年;
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1年;
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管道堵塞2個月;
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衛生潔具1年;
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用戶自行約定。
4.用戶報修的單位,答復和處理的時限。
第六條 住宅保修期從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的住宅交付用戶使用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不應低於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期限。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延長保修期。
國家對住宅工程質量保修期另有規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七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向用戶交付商品住宅時,應當有交付驗收手續,並由用戶對住宅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行簽字認可。用戶驗收後自行添置、改動的設施、設備,由用戶自行承擔維修責任。
❾ 公租房維修由誰負責
法律分析: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佔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除房屋租賃合同另有約定外,公有房屋維修養護責任由出租人承擔。出租人應當每3~5年進行一次房屋完好狀況檢查;對房屋的結構、水落管、外牆粉刷、避雷裝置以及走廊、扶梯間外門窗每年檢查一次;電梯、水泵(產權屬於自來水公司的除外)應定期保養;下水管道、污水管道應巡迴疏通;屋頂水箱每年檢修清洗兩次。公有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自然損壞的,由出租人按規定的修理負責修復。承租人發現房屋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修。公有住房出售後,由售房單位組織、指導產權人組成樓房管理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指定物業管理企業負責售出樓房的日常維修管理。樓房戶門以內自用部位和自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購房人負擔;公用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從公共維修基金的利息中支付;電梯、高壓水泵的運行、維修及更新費用由原售房單位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第五百零三條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第五百零四條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外,該代錶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第五百零五條 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圍訂立的合同的效力,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編的有關規定確定,不得僅以超越經營范圍確認合同無效。
第五百零六條 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第五百零七條 合同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