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布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一審判決結果,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誰
2019年位於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生態化工園區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造成了極大的後果,造成多人死亡、受傷,並且有百人入院治療。近期,針對此爆炸事件的審判結果是已經出來了,倪家巷集團、倪家巷集團和天嘉宜公司相關責任人應該對此次爆炸事件產生的後果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並且天嘉宜公司的法定負責人也要承擔刑事責任,因此這起事故的主要負責人還是倪家巷公司和天嘉宜公司以及有關人員。
一、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的發生2019年3月21日,位於江蘇鹽城響水縣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了特大爆炸,該爆炸對方圓二十公里的F地方以及人員都造成了巨大的影響。該起事故不論是對群眾的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影響,同時也造成了直接或者間接的經濟損失達19多萬元。因為這起事故,78人失去生命,76人受傷,還有幾百人因傷入院治療,可見其影響有多大。
❷ 江蘇響水致78死特大爆炸事故宣判,此起案件中有哪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在前段時間發生了一起特大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在江蘇鹽城市,涉事公司是天嘉宜公司。這場事故造成了78人死亡,640人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傷害,目前正在醫院治療,還有76人重傷,據不完全統計直接經濟損失198635.07萬元,這場事故造成了很多人不同程度的受傷,以及大量經濟損失。根據有關部門的調查這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天嘉宜公司無視國家的環境保護法律和安全法的規定,為了一點利益長期儲存,處置硝化廢料,企業管理混亂,這些是這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此外這次事故還有許多值得關注的信息,關於這點我主要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鹽城市環境監測中心等6家中介單位出現了虛假的文件信息。天嘉宜公司在一些檢測中通過不正當手段弄虛作假,隱瞞了真實的情況,這也就導致了事故的發生。這些檢測機構的重要職責就是為了那些工人的生命安全以及廣大人民的生命安危,但是這種機構中竟然出現了虛假文件,這就說明這些機構中的人為了自己的利益弄虛作假,置很多人的生命於不顧。
❸ 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宣判,該案件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近日關於“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及的22起刑事案件一起進行了公開宣判。此次案件所涉及參與的法院有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所轄響水,射陽等7個基層人民法院。並且此次事件牽扯了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員並對他們依法進行相關刑罰。
根據江蘇省法院的最終宣判被告人員及其相關單位非法貯存危險物質,污染環境並且還夾雜著行賄的罪名。最終決定原天嘉宜公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張勤岳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並且被剝奪政治權利5年,處罰金額155萬元人民幣。對倪家巷集團非法貯存危險物罰金2000萬元人民幣。並對集團原任及現任董事長、總經理、法定代表人吳岳忠、倪成良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原天嘉宜副總經理楊鋼,安全總監兼總工程師耿紅等4人判處九年至六年不等的處罰等。
❹ 江蘇響水特大爆炸事故是怎麼回事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在江蘇鹽城市的響水縣,有一個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去年的3月21日,中午2點48分左右,這所化工廠就發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了難以估算的後果。
事故導致78人死亡,76人受了重傷,而受到波及住院治療的人就達640人之多,損失了198635.07萬元,這起事故被稱為「3.21」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根據相關部門的調查得知,這起事故的起因,是源於長期違法儲存硝化廢料。因為這種東西長期的積熱,導致持續升溫引起自燃,最終引起了爆炸,其後果非常的嚴重。
更加惡劣的是,該公司的法人張勤岳還曾賄賂國家公職人員,為的是牟取非法利益,其情節非常嚴重,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響水化工維修爆炸死了多少人擴展閱讀:
案件判決結果:
從這次爆炸案中,還有6家中介機構從中作假,指使當地相關部門沒有及時發現安全隱患,鹽城市環保、應急管理等部門,玩忽職守,把關不嚴,均應承擔相應責任。
最終張勤岳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罰款155萬元。倪家巷集團罰款2千萬元,對該集團法人吳岳忠、總經理倪成良獲刑12年和13年,剝奪政治權利。
天嘉宜副總經理楊鋼、安全總監耿宏等人,根據情節大小,獲刑6年到9年不等處罰。原法人陶在明等2人,獲刑6年到8年不等處罰。幫助該公司裝卸服務的經營人張惠德獲刑4年。
該公司安全科6名成員,獲刑1年6個月到5年。環境監測6家中介機構,處以10萬到100萬不等罰款。孫峰等15名公職人員,被判處3年3個月到7年6個月處罰。
一審公開宣判後,大部分人對此表示悔罪認罪,並且當庭表示不上訴。此次案件由鹽城市中院聯合響水、射陽等7所法院公開審理。
❺ 致78死的響水特大爆炸事故案件一審宣判,該事故中存在哪些問題
2019年發生的響水3·21特大爆炸事故一經發生就受到了各界的關注,原因還是在於其造成的影響太過惡劣,不僅是因為其造成後果嚴重,也是因為該事故牽涉的人群太過眾多,以及為了利益不顧人民生命安全的惡劣行徑。目前該事故的一審結果是已經出來了,天嘉宜公司以及其主要負責人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倪家巷集團也需要承擔相應刑事責任。這起事故中還是反映出很多問題的。
一、321特大爆炸事故的發生位於江蘇鹽城響水縣的天嘉宜公司因為其存放的硝化廢料持續遇熱造成自燃,隨後發生爆炸,這場爆炸波及周圍二十公里的其他地域。這起爆炸的發生造成了78人死亡,76人重傷,還有數以百計的人員入院治療,同時還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可見其影響之大。
❻ 響水78死特大爆炸事故一審宣判,造成的損失該由誰來賠償
危險無時無刻都存在我們生活周圍,無論是生活或者工作上,生活上我們對一些細節的忽視可能就是導火索,而工作方面上可能就是管理監督方面的缺失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網上看到這么一則新聞,江蘇響水就發生了這么起爆炸事故,最終造成78死和一些傷員,事故最後造成的損失究竟是由誰來賠償呢?下面就來說一下吧。
爆炸事故發生後,在11月30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所轄響水、射陽、濱海等7個基層人民法院,對該引起事故的單位所涉22起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對7個被告單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處刑罰。 這起事故發生並非偶然,早在2019年3月21日,該單位就已經因為燃燒引發硝化廢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的後果,最終被被吊銷營業執照,後來爆炸事故逐漸淡化,該單位又恢復正常經營,早已經有前者敲響了警鍾,還是對危險問題的不重視,才導致了現在情況的發生。
經過法院查證,該單位無視國家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長期違法違規貯存和企業管理混亂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應該對該起爆炸事故造成的損失負起大部分的責任,從該單位我們可以看到,技術和管理問題是十分重要的,不能因為集團自身利益,在技術不過關和管理混雜的情況下去經營,不僅法律法規的隨意忽視,而且還是對其他員工生命安全的極其不重視,環境保護問題也是國家一直在倡導的,單位因為還存在非法焚燒危險廢物,嚴重影響了環境質量,通過兩起爆炸事故案件,單位只考慮到個人利益,沒有把集體利益放在首位,只能止步於此了。
❼ 江蘇響水致78死爆炸案一審宣判,總共有多少人獲刑
關於江蘇響水的這個爆炸案,現在一審已經宣判了,總共有53人獲刑,關於題主問的這個問題,我會從以下幾點做詳細的解答,把這個事情的來龍去脈都講一下。
一、江蘇響水爆炸案的來龍去脈是什麼?
在前段時間江蘇省鹽城市的響水縣,有一個化工公司發生了一起嚴重的爆炸事故,這起爆炸事故不僅造成了很多的直接經濟損失,同時也造成了78人死亡和76人重傷,可以這樣說,這是一起嚴重的特大爆炸安全事故。這個事故爆發之後,社會各界也是高度重視,因為這一次事故是前所未有的一次毀滅性的事故,後來這個事故也得到了一審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