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維修基金多少錢一平方
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層為20元/平方米收取,具體以可以電話咨詢當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員。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維修基金的交納時間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時候開始交納的,後期辦理房產證的時候需要出具維修基金的繳款憑證。維修基金一般在交房時由開發商代為收取,然後開具維修基金管理中心的發票。不代收的話在交房後的十個工作日里到地稅局自行繳納。
(1)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多少錢一平擴展閱讀
房屋維修基金比例。
根據建設部和財政部165號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1、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房屋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
2007年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適用於承重牆、屋頂、樓梯間以及電梯等等。然而,《辦法》規定,若要支出維修基金,需遵循"雙2/3特別多數原則",即占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B. 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在買受人向開發商購買房屋並且辦理產權過戶的手續時,按照房屋總價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或者每平方米的一百元至二百元的標准,向物業所在城市的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繳納。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准,還是要由當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百分之二;
2、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二十、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C. 房子大修基金是一平米是多少
房子大修基金的費用每平米按照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的計算的,具體金額要看當地的標准。
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八條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關於維修基金的其他規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按照下列規定分攤:
(一)商品住宅之間或者商品住宅與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二)售後公有住房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其中,應由業主承擔的,再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物業建築面積的比例分攤。
(三)售後公有住房與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先按照建築面積比例分攤到各相關物業。其中,售後公有住房應分攤的費用,再由相關業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按照所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比例分攤。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政府網——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D. 維修基金是多少錢一平方算的
根據住建部與財政部聯合印發《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
1、商品房專銷售屬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E. 住房維修基金收費標准2020
公有住房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開發商代收的維修基金屬於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通知》(七)房地產管理部門負責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並指導業主依照有關規定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對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進行維修、更新、改造。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八條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房改成本價的2%。
(二)售房單位按照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從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F. 樓房維修基金交多少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由售房單位代收,收費標准分為兩種:多層建築90元每平方米,別墅50元每平方米。
2、房屋維修基金是終身使用的,在辦理交房手續之前只需要繳交一次就夠了,如果在業主居住期間動用了房屋維修基金,導致賬面金額低於百分之三十,那就需要再次續交。
什麼情況下可以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維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請過程較為復雜。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怎麼收取?
1、售房單位按照一定比例從售房款中提取,原則上多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20%,高層住宅不低於售房款的30%。購房者按購房款式2%的比例向售房單位繳交維修基金。
2、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我國的商品房在進行出售時,需要繳納相關的。相關的費用標準是根據這類房屋的總房款的2%-3%,進行相應的繳納。這類費用用於相應的房屋維修,一旦房屋出現問題時,可以進行相關的申請用於這類房屋的維修使用。
法律依據: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