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務執照模塊分類,新人求教,機務師兄幫忙!
電工基礎(ME、AV)------------M3
電子技術基礎(ME)------------M4、M5
電子技術基礎(AV)-----------M4、M5
空氣動力學和維護技術基礎(ME、AV) ----------M6、M8
人為因素和航空法規(ME、AV)----------- -----M9、M10
渦輪發動機飛機結構與系統上下冊(ME-TA)------M11
渦輪發動機飛機結構與系統(AV)---------------M11、M14
直升機飛行原理、結構與系統(ME-PH/AH)-----M12
活塞發動機飛機的結構與系統(ME-PA)--------M13
燃氣渦輪發動機(ME-TA、TH)----------------- M14、M16
活塞發動機(ME-PA/PH)---------------------M15
2. 什麼是PA,與LNA的區別是什麼
PA就是音響之類的播放器
LNA(低雜訊放大器)
LNA即低雜訊放大器內,是雜訊系數很低的放容大器。一般用作各類無線電接收機的高頻或中頻前置放大器(比如手機、電腦或者iPAD裡面的WiFi),以及高靈敏度電子探測設備的放大電路。
pa主要側重輸出功率 lna側重雜訊系數 所以lna用作前級 pa用作末級
3. pa是什麼
1、PA是Protection Grade of UVA的縮寫,以「+」表示產品防禦長波紫外線的能力。PA等級是根據防曬化妝品長波紫外線防護指數(Protection Factor of UVA,PFA值)來確定的,反映對長波紫外線曬黑的防護效果,是評價防曬化妝品防止皮膚曬黑能力的防護指標。
2、PA成立於2014年,為一個女裝品牌,商品服務:服裝;成品衣;褲子;外套。
3、PA:是指能輸出大功率信號的放大電路。一個電子設備中通常包含多級放大電路,除了對小信號進行電壓放大的前級放大電路,其輸出級一般還要帶動一定的負載,
如揚聲器、繼電器、電動機、儀表、偏轉線圈,天線等,驅動這些負載都需要一定的功率,因此需要能放大信號的功率放大電路。
4、PA:過程域是一類相關實踐活動的集合,是建立過程能力的主要元素,是CMMI模型的基礎。
5、PA:鏷(protactinium,Pa)是一種天然放射性元素。原子序數91,原子量231.03588。1913年美國化學家法揚斯發現短半衰期的鏷234,1917年英國化學家索迪、哈恩等各自獨立發現長半衰期的鏷231,這也是僅有的兩種天然放射性元素,現已發現質量數在215~238之間的鏷的21個同位素。
4. 新款奧迪A6PA,中的PA代表什麼含義
這里的Pa指的是尼龍,尼龍主要用於汽車發動機及發動機周邊部件,主要品種是GFPA6、GFPA66、增強阻燃PA6等產品。
(1)在汽車發動機周邊部件上的應用 由於發動機周邊部件主要是發熱和振動部件,其部件所用材料大多數
是玻纖增強尼龍。這是因為尼龍具有較好的綜合性能,用玻纖改性後的尼龍,主要性能得到很大的提高,如
強度、製品精度、尺寸穩定性等均有很大的提高。另外,尼龍的品種多,較易回收循環利用,價格相對便宜
等,這些因素促成尼龍成為發動機周邊部件的理想選擇材料。進氣歧管是改性尼龍在汽車中最為典型的應
用,1990年德國寶馬汽車公司,首先將以玻纖增強尼龍為原料製造的進氣歧管應用在六汽缸發動機上;以後
美國福特與杜邦公司合作,共同用玻纖增強PA66製造的進氣歧管應用在V6發動機上,以後世界各大汽車公
司紛紛跟進,改性尼龍進氣歧管得到廣泛的應用。
(2)在汽車發動機部件上的應用。發動機蓋,發動機裝飾蓋,汽缸頭蓋等部件一般都用改性尼龍作為首選
材料,與金屬材質相比,以汽缸頭蓋為例質量減輕50%,成本降低30%。除了發動機部件外,汽車的其他受
力部件也可使用增強尼龍,如機油濾清器,刮雨器,散熱器格柵等。
你所說的新款奧迪A6PA,說明這款車用了尼龍材料。
5. pa是什麼材料名稱
pa就是聚醯胺,俗稱尼龍,英文名稱Polyamide ,它是大分子主鏈重復單元中含有醯胺基團的高聚物的總稱,它是目前工業中應用廣泛的一種工程塑料。
拓展資料
尼龍簡介
尼龍是美國科學家卡羅瑟斯及其領導下的一個科研小組研製出來的,是世界上出現的第一種合成纖維,尼龍是聚醯胺纖維(錦綸)的一種說法。
尼龍的出現使紡織品的面貌煥然一新,它的合成是合成纖維工業的重大突破,同時也是高分子化學的一個非常重要里程碑。
尼龍的用途
代替銅等金屬:由於聚醯胺具有無毒、質輕、優良的機械強度、耐磨性及較好的耐腐蝕性,因此廣泛應用於代替銅等金屬在機械、化工、儀表、汽車等工業中製造軸承、齒輪、泵葉及其他零件;聚醯胺熔融紡成絲後有很高的強度,主要做合成纖維並可作為醫用縫線。
用於各種醫療以及針織品:可以混紡或純紡成各種醫療和針織品,錦綸長絲多用於針織及絲綢工業,如彈力絲襪、針織絲襪等各種耐磨的錦綸襪、錦綸紗巾、彈力錦綸外衣、錦綸綢緞;錦綸短纖維大都用來與羊毛或其它化學纖維的毛型產品混紡,製成各種耐磨經穿的衣料。
在工業上錦綸大量用來製造簾子線、工業用布、纜繩、傳送帶、帳篷、漁網等。在國防上主要用作降落傘及其他軍用織物。
6.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屬於什麼性質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
專業和類別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以下簡稱維修人員執照)包括基礎部分和機型部分。維修人員執照申請人經考試合格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可以在沒有機型簽署的情況下頒發。
申請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的申請人應當首先取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包括航空機械和航空電子兩個專業。
航空機械專業,其英文代碼為 ME;
航空電子專業,其英文代碼為 AV。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航空機械專業劃分為以下類別:
(a)渦輪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 TA;
(b)活塞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 PA;
(c)渦輪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 TH;
(d)活塞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 PH。
基礎部分申請條件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a) 年滿 18 周歲,身體健康;
(b) 至少具備下列任一經歷:
(1)具有中專(含)以上航空技術相關專業學歷,並且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 2 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 1 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
(2)獨立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維修工作累計在 3 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 1 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維修工作;
(3)經過民航總局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c) 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基礎部分的申請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的申請人應當向民航總局提出申請。
基礎部分的考試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的考試應當按照民航總局頒發的考試大綱進行。
考試包括筆試、口試和基本技能考試。筆試、口試和基本技能考試成績 70 分(含)以上為合格。考試科目按照考試大綱劃分,考試不合格者可以補考,考試成績有效期為 2 年。
考試期間有任何作弊或者其它未經許可行為者,取消該次考試資格,自取消之日起 2 年內不得參加考試。
基礎部分的頒發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按照下列程序頒發:
(a) 具備本規則第 66.8 條規定條件的申請人,通過本規則第66.10條規定的考試後,可以向民航總局提交本規則附件一規定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初次頒發/續簽申請書》(F66-1)以及申請書要求提供的材料;
(b) 民航總局根據本規則第 66.8 條、第 66.10 條審查申請人的資格、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以及申請書要求提供的材料。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 30 個工作日內頒發本規則附件二規定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F66-2);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 5 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申請人在 20 個工作日內作出不予頒發執照的書面通知,退回其申請材料並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享有的法律權利。
(c) 申請人按照規定繳納相關費用。
基礎部分的簽署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由民航總局授權人員簽署。
機型部分的申請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申請人應當向民航地區管理局提出申請。
機型部分申請條件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的簽署劃分為Ⅰ類和Ⅱ類,申請人應當分
別滿足下列要求:
(a)申請機型 I 類簽署,應當已經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並取得具有相應機型培訓資格的民航總局批準的培訓機構頒發的Ⅰ類機型培訓合格證書或通過民航總局認可的培訓機構對其進行的相應機型培訓。其工作經歷應當符合本規則第 66.15 條的相應要求。
(b)申請機型Ⅱ類簽署,應當已經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並獲得具有相應機型培訓資格的民航總局批準的培訓機構頒發的Ⅱ類機型培訓合格證書或通過民航總局認可的培訓機構對其進行的相應機型培訓。其工作經歷應當符合本規則第 66.15 條的相應要求。
(c)已向所申請的民航地區管理局提交下列證明文件:
(1)按照本規則附件三填寫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機型簽署申請書》(F66-3);
(2)機型培訓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3)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機型部分申請人的經歷要求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簽署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維修經歷:
(a) 機型I類簽署的申請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計有至少3年的維修經歷;
(b) 機型Ⅱ類簽署的申請人在民用航空器上累計有至少 5 年的維修經歷,其中從事Ⅱ類維修工作累計至少 2 年;
(c) I 類和Ⅱ類機型簽署的申請人,在最近 2 年內應當累計至少有 1 年在所申請的航空器機型和專業上工作,且在該 1 年內應當累計至少有 6 個月是在申請執照機型簽署前 1 年內獲得的。當不同機型的機身、發動機系統、電子系統的構造和操作在技術上相似時,在此類
機型上的維修經歷可以視為是在同一機型上的維修經歷;
(d) 申請人在最近 2 年內無嚴重維修差錯。
民航總局或者民航地區管理局認為申請人在非民用航空器上的維修經歷等效於本條前款要求的,視為有效維修經歷。
機型部分的簽署
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
執照持有人的權利
獲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及相應的機型簽署的人員具有下列權利:
(a) 具有機型Ⅰ類簽署的執照持有人具有以下權利:
(1)按照 CCAR-145 部放行按照工作單完成航線維修、A 檢或者相當級別(含)以下定期檢修以及結合檢修進行的改裝工作航空器;
(2)按照 CCAR-43 部的規定,對航空器進行維修工作並批准其恢復使用;
(b) 具有機型Ⅱ類簽署的執照持有人除具有機型Ⅰ類簽署的權利外還可以按照 CCAR-145 部放行按照工作單完成 A 檢或者相當級別以上定期檢修和其它改裝工作的航空器。
執照的有效期及續簽
維修人員執照有效期為自頒發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起五年,保證維修人員執照連續有效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獲得民航總局授權人員對執照有效性的續簽。
執照續簽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a) 持照人每 2 年內有累計至少 6 個月的航空器維修經歷,或者承擔累計至少 6 個月與航空器維修有關的工作;
(b) 持照人每 2 年至少完成一次有關工作程序和有關專項工作內容的再培訓;
(c) 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應當按照本規則附件一在執照失效前60 天內向民航總局提交執照續簽申請書。
執照的注銷
被放棄、弔扣、吊銷的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交還民航總局。逾期不交還的,民航總局予以公告注銷。
執照持有人的義務
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a) 按照維修人員執照簽署並在授權的工作范圍內實施工作;
(b) 保證維修人員執照的完整和有效性;
(c) 在生理或者心理狀況不適合行使放行權時,不得行使放行權。
等效安全
維修人員執照持有人或者申請人不能達到本章規定的條件,但能夠滿足民航總局確定的達到等效安全所必需的其他補充條件的,民航總局可以對其豁免本章中的相關要求。
7.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有什麼用
由民航地區管理局授權人員簽署的,用於民用航空器的維修、部件修理的人員執照的頒發。
民用航空器維修人員執照(以下簡稱維修人員執照)包括基礎部分和機型部分。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可以在沒有機型簽署的情況下頒發。申請維修人員執照機型部分的申請人應當首先取得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
維修人員執照基礎部分包括航空機械(ME)和航空電子(AV)兩個專業。航空機械專業劃分為以下類別:
1、渦輪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ME-TA
2、活塞式飛機,其英文代碼為ME-PA
3、渦輪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ME-TH
4、活塞式直升機,其英文代碼為 ME-PH
(7)機務維修PA是什麼發動機擴展閱讀:
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
2、通過部件修理人員執照基礎部分的考試,成績合格有效;
3、近2年內無嚴重維修差錯;
4、近2年內無嚴重工作不誠信行為;
5、至少具備下列任一經歷:
(1)從事所申請專業的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累計在2年(含)以上,其中在申請之日前1年應當持續從事所申請專業的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工作;
(2)經過民航局批準的培訓機構培訓並獲得其頒發的所申請專業基礎培訓合格證書。
6、能正確讀、寫申請專業相關技術文件和管理程序使用的文字。
8. PA是什麼料什麼用途
pa 不就是尼龍嘛,網路有它的用途。
1、汽車製造方面:
用於製造燃料濾網、燃料過濾器、罐、捕集器、儲油槽、發動機汽缸蓋罩、散熱器水缸、平衡旋轉軸齒輪。也可用在汽車的電器配件、接線柱等。另外,它還可用作驅動、控制部件等。
2、電器電子工業:
可用於製造電飯鍋、電動吸塵器、高頻電子食品加熱器,電器產品的接線柱、開關和電阻器等。
3、醫療器械及精密儀器:
用於醫用輸血管、取血器、輸液器等。PA單絲可做外科手術縫線、假發等;另外,電子打字機的數字旋轉盤、接線柱、傳動齒輪、印刷機的帶式過濾片等。
4、其它方面:
用於製作一次性打火機體、鹼性干電池襯墊,摩托車駕駛員的頭盔,辦公機器外殼,辦公用椅的角輪、座和靠背,冰鞋、釣魚線等,PA薄膜氣體阻隔性能優良,而且耐油性、耐低溫沖擊性、耐穿透性好,可用於肉、火腿腸等冷凍食品的包裝。聚醯胺還可棒材和板材,也作齒輪或其它傳動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