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維修基金沒有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用完了應當續交。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的百分之三十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當地具體制定。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准為: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九十元一平方米以及多層含別墅五十元一平方米。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② 老舊小區房屋維修基金不夠維修費怎麼辦
您好
維修基金不夠的話,那就需要現在的住戶補交了
望採納,謝謝
③ 房屋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維修基金歸業主所有,是用來房屋的大中修的,一般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專期住宅專屬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假如房子拆遷維修基金沒有用完應該返回給業主,平時維修基金不足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這個可以參照建設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④ 沒有專項維修基金的大中修,資金怎麼解決
(一)通過業主大會決議,制定歸集專項維修資金的標准和方式,由版業主按標准交納。
(二)業主權大會制定或修改《管理規約》,約定業主如何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三)維持無專項維修資金的現狀,發生維修費用後再向業主分攤。
(四)其他來源。比如通過提取一定比例的物業費作為大中修費用支出,或者由小區公共收益支付。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⑤ 怎麼解決老舊小區本體基金費用不能滿足公共設備維修費問題
維修基金不夠的話,那就需要現在的住戶補交了
如果出現維修基金不足的情況,一般就需要業主籌集資金,只有在業主協調一致之後,由物業公司制定相關維修方案和施工報價,上報業委會審批通過後方可進行施工。
靠居民集資解決,就要處理居民之間的意見分歧,這就需要居委會、業委會、小區物業起到協調統籌作用,做好溝通和引導工作,進一步發揮居民自治共治積極性。
⑥ 房屋維修基金不夠支付維修費用怎麼辦
不夠的維修費用,按照規定應該由業主共同承擔,假如業主都不配合交納剩餘的錢,可以起訴所有業主均擔。
⑦ 房屋維修基金不夠用怎麼辦
各地政策不同
新修訂的《上海市住宅物業管理規定》正式實施。其中,關於回維修資金的條答款中有表述:「未建立首期專項維修資金或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籌集金額30%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相關規定、管理規約和業主大會的決定,及時補建或者再次籌集專項維修資金」等。
其它地區的管理規定類似上海,在細節處有調整。
專項維修基金可以去基金中心查詢余額,但是不面對個人,可以由業主委員會或物業公司代理查詢
⑧ 房屋維修基金不夠怎麼辦
您好!樓主說的應該是 維修基金費。 1.維修基金 是 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版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權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2,維修基金一般是在辦理產權證(兩證)的時候繳納給房管部門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維修資金」,是在開發建設單位取得入住許可證,業主辦理了入住手續後,由業主向政府房管部門專設帳戶的銀行交納,可以由開發商代收,但收據必須是政府房管部門專設帳戶的銀行出具,你有了這個收據才可以辦理房屋產權證。 3.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 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維修基金由物業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監督設立,由物業管理公司代為管理和使用。 意思是各省份以及地市的收取情況不是很一樣,具體的你可以咨詢當地維修基金管理部門, 以我們鄭州為例:鄭州市維修資金繳交標準是有電梯的每平方65元,沒電梯的每平方35元。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哈~望採納
⑨ 如果房屋維修基金用完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用完了應當續交。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的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