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但你在賣房時可以轉讓,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維修基金退款規定1.根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不退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理,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但是以下兩種情況可以申請退還維修基金余額:(1)購房人在購買商品住宅已繳存維修基金後,退、換已購商品住宅的;(2)已繳存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商品住宅,因拆遷等造成滅失的。申請退還維修基金本金和利息,需要提交材料: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❷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在什麼部門辦理退款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在房管局辦理退款。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
三、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的相關規定:
第十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商品住宅業主、非住宅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代管。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開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以物業管理區域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未劃定物業管理區域的,以幢為單位設賬,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賬。
第十一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由物業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或者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負責管理。
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應當委託所在地一家商業銀行,作為本行政區域內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專戶管理銀行,並在專戶管理銀行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開立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應當按照售房單位設賬,按幢設分賬;其中,業主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按房屋戶門號設分戶帳。
❸ 房屋維修基金交了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但有條件。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❹ 已經交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版 商品住宅的權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
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4)維修資金多交了如何申請退款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監督。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第十七條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❺ 維修基金金額交錯了,怎麼退回從新交
維修基金不可以退。如果交重復的是可以退的,但是程序是會很繁瑣的。
房屋維修基金是不可以退還的,不過根據我國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管理辦理的相關規定的,房屋滅失的,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基金返還業主。房屋維修基金包含了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實行錢隨人走的原則。我們將房屋轉讓時,維修基金賬戶余額也隨之轉讓給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是業主為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其繳納標准、繳納時間、使用條件都有一定的要求。維修資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資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新的產權所有人。
❻ 專項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後期不可以退。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購買沒有繳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房屋時,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門查詢其維修資金賬戶余額。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三十一條 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1、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2、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返還售房單位;售房單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單位財務隸屬關系,收繳同級國庫。
3、商品住宅、售後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監督,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4、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所權人決策、政府監督的原則。
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❼ 物業維修基金交多了,如何返還
維修基金不可以退。但符合如下情形,可以返還。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版法》 第二十九條權房屋滅失的,按照以下規定返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房屋分戶賬中結余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返還業主; (二)售房單位交存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面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