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申請
法律分析: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持有關資料向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維修資金的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五十五條 建築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工程的質量與分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接受總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
『貳』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辦理
房屋維修基金的申請:
1、由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建議,無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2、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的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的方案。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
住宅物業、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物業或者與單幢住宅樓結構相連的非住宅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屬業主所有,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專項維修資金收取、使用、管理的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叄』 房屋維修基金交了多少年後可以申請維修
在房屋質保期過五年後 才可以啟動維修資金
『肆』 交了住房維修基金是不是五年後才能申請維修
首先,申請維修的部位必須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並沒有五年這回一概念,但是由於維答修資金要用於開發商保修期屆滿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如果一些設施設備的保修期是5年,那自然是5年後再動用了,但是如果2年就滿質保期了,那就2年後就可以動用了,所以動用維修資金和五年不五年沒關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伍』 如何申請維修基金
一、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條件
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等法律法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的條件和程序。
1、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前提是該房屋已經交存了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沒有交存就沒有使用。
2、使用專項維修資金還要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第一,需要維修的部位屬於業主共有部位和共有設施設備。
第二,需要維修的項目已經超過了房地產開發公司應當承擔的保修期。樓頂漏水保修期最低是5年,以該幢樓的竣工驗收備案表所載的備案時間和房屋買賣合同確定的交付時間來計算保修期的開始日期。如果交付時間早於備案時間,則以備案日期開始計算。如果備案時間早於房屋交付時間,則以房屋交付時間開始計算。
第三, 需要維修的項目屬於重大修繕項目。具體到樓頂漏水項目,要求滲漏部位超過所在整幢樓屋面的20%以上。漏水面積未達到這個指標,則屬於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超過保修期的重大修繕才能申請使用專項維修資金,日常維修或小修項目,該小區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負責維修,物業費已經包含日常維修或小修費用;該小區沒有物業公司的,則由樓頂住戶自行出資維修。
第四,超過保修期且符合重大修繕條件的維修項目,還應當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使用專項維修資金。如果小區成立了業主大會,建立了該小區
的專項維修資金具體管理制度,並且這個具體的管理制度經本小區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則可以按照小區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來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二、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程序 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一般程序:
一是編制維修項目預算和與維修施工單位草簽維修合同。
二是使用申報。向區住建局物業管理科提出使用申請。
三是主管部門對照使用條件進行初步審查。
四是召開業主大會或者按小區維修資金管理制度的約定條件進行業主投票表決,街道或社區指導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進行投票表決。
五是業主大會同意後,由申報人組織維修和竣工驗收。
六是主管部門按預先審查的材料和維修施工合同的約定,向施工單位賬戶分期支付維修資金,並留存保修期內的質保金直到保修期滿後支付。
三、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申報主體
一般情況下,成立了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的,應當首先由業主委員會向主管部門提出使用申請;沒有業主委員會但有物業公司的,應當由物業公司提出申請;既未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又沒有物業公司管理的小區,受屋頂漏水影響的業主可以向所在街道報告,由街道指定機構或所在社區來申請使用。當然,業主也可以直接在小區內組織其他業主聯名提出使用申請,但聯名簽署的業主人數應當達到小區業主總人數20%以上。
『陸』 各類房屋維修基金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
房屋維修基金下列情況可以啟動: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公有住房的,開發商建設單位或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房住宅或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應當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第十九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應當遵循方便快捷、公開透明、受益人和負擔人相一致的原則。第二十一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柒』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申請使用
法律分析:房屋維修基金申請程序是申請、審查、核准、發放,即由房屋的所有權人向當地的居委會進行房屋維修申請,經居委會審查核實後將申請表提交房屋的原售房單位,由單位進行維修基金的提取,最後去銀行辦理轉賬業務即可,需要注意的是,維修基金是由居委會進行使用。
如果是一般情況,需要由相關業主、業主大會或物業公司等作為主體提出使用建議;業主大會或占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向房屋安全和設備管理部門申請;審核通過後維修基金劃轉至維修單位。如果是緊急情況,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通過。而且,自區縣建委或房管局作出的批復意見之日起24小時內辦理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全文》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捌』 你好:請問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幾年後才可以申請使用
超過房屋的保修期限之後,經房管部門鑒定,確實需要進行大中修的,可以動用維修基金。
『玖』 物業申請維修基金維修要多久
法律分析:維修資金使用的前提是所維修房屋建立了維修資金制度,無論是商品房、已售公房,還是拆遷安置房均應交存了維修資金。所需維修的是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並且出了保修期。維修基金使用申請辦理時限為6個工作日。
在滿足上述條件的情況下,房屋屬於商品房的,公共部位出現損壞業主可以向物業企業報修,物業企業提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計劃,列印出業主分攤清冊,經業主委員會同意後在小區公示,徵得涉及范圍內雙三分之二業主同意後報維修資金管理中心審核。沒有物業企業的可由業主委員會作為申報主體,既沒物業企業有沒有業委會的可以所在居委會進行申報。如果房屋是已售公房,應首先向原產權單位報修,由原產權單位負責組織維修並向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原產權單位已破產或不能正常履行義務的由業委會或居委會作為申報主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准化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標准(含標准樣品),是指農業、工業、服務業以及社會事業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標准包括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企業標准。國家標准分為強制性標准、推薦性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準是推薦性標准。
強制性標准必須執行。國家鼓勵採用推薦性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