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和法律有什麼關系,你難道要和房東談法律?租房期間若是空調洗衣機都壞了,你覺的房東會不找你賠償?誰租房誰使用,誰負責,這有問題嗎?
⑵ 租房合同上面的電器壞了怎麼處理
租房合同中使用電器壞了處理如下:出租人應當保持租房電器符合約定的用途,在電器損壞時進行修理和維護,不能保證承租人正常使用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電器損壞由承租人過錯造成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的,由承租人進行修理和維護,出租人負責維修的可由承租人承擔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⑶ 租房合同中傢具損壞是如何規定的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中傢具損壞按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租房合同中明確約定了傢具電器在正常使用下損壞,由房東負責維修,所以可以要求房東按照約定承擔維修責任。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一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⑷ 租房合同裡面一個月後維修自理合不合理
合同締約自由,並無明顯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