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衣服退換貨法律規定三包法
法律分析:第一條「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更換或退貨,不收折舊費。不符合國家《消費品使用說明 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規定,標識、號型與實際不符者;左右衣袖、褲腿寬窄、長短不一致、褲縫歪斜、疵點、色差超過標准者;縮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該產品標准相應等級者正常使用後,面料嚴重起球、披裂(拔絲)超出標准要求者;正確洗滌後,粘合襯出現嚴重起皺、起泡超出標准要求者。
第三條 縫線開線,飾件破損、脫落者給予免費修理,不能修理者給予更換或一次性作價處理。修理,本市不超過七天,外地不超過一個月,超過時間不能修好者予以更換;三包期內兩次修理後,仍不能使用者,給予更換。
第四條 符合更換條件,但無同品牌、同型號者予以退貨不願更換而要求退貨者,收取折舊費。
第五條折舊費自購買之日起按售價每日0.2%計算;一次性作價處理者,可視穿著時間,磨損程度,按售價的10%-30%退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不實行三包。
1、超過三包期限的;
2、由於使用、洗滌、保管不當造成的劃傷、沾色、掉色、縮水、披裂、蟲蛀、起毛起球、破損的;
3、已標名「處理品」,「等外品」的;
4、自行修理或拆動的。
5、無有效購物憑證的。
第七條 紡織品、服裝類商品質量「三包卡」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製作發放。
第八條 本規定由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解釋
1:在購買後七天內,吊卡未剪、未穿過、未洗滌過的服裝尺碼不合的可包換;
2:開包裝時發現服裝嚴重開線、變形、色染不均勻、有明顯破損和油漬的可包換;
3:在購買後七天內,第一次正常洗滌時發現服裝嚴重脫色、變形,經檢測確認後可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第四十條 售出的產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退貨;給購買產品的消費者造成損失的,銷售者應當賠償損失:
(一)不具備產品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說明的;
(二)不符合在產品或者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的;
(三)不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的。
銷售者依照前款規定負責修理、更換、退貨、賠償損失後,屬於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於向銷售者提供產品的其他銷售者(以下簡稱供貨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
銷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規定給予修理、更換、退貨或者賠償損失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生產者之間,銷售者之間,生產者與銷售者之間訂立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有不同約定的,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㈡ 服裝導購員在退換貨的步驟與技巧的處理
摘要 很多服裝加盟店的導購都把心思用到如何銷售服裝上,對於售後的問題處理極其缺乏經驗。我們在探索服裝加盟店經營技巧的時候,也經常忽視掉售後這個環節。但其實售後這個環節是整個服裝銷售過程中最容易忽視但是很重要的環節。比如顧客的退換貨如果處理不好就會給顧客留下不好的印象,從此對你的服裝店可能就一別兩寬了,下面小編通過顧客退換貨的三個問題原因做出分析,來看看面對這種情況我們的服裝導購該如何應對呢?
㈢ 12315鞋子退換貨規定
鞋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 :鞋類商品的三包有效期:
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30天;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類三包有效期限為90天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包括有效憑證)之日起計算。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或三包憑證,經營者予以退貨、更換、修理。
皮面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3個月、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為1個月。
㈣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㈤ 12315服裝退換貨規定
12315服裝退換貨規定具體如下:
1、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2、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
3、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4、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五十六條 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㈥ 售後退貨應該怎麼處理
淘寶售後客服面對退換貨該怎麼做?標準是什麼?
商品退換標準是什麼?雙十一馬上就要到了,這段時間退換貨是很多的,但又是最容易產生爭議的,這個時候售後客服如果不知道怎樣該退怎樣不該退,那就麻煩了。小編接下來就來講講商品退換貨標准及售後服務。
1、符合以下條件,可以要求退換貨
(1)客戶在收到貨物時當面在送貨員面前拆包檢查,發現貨物有質量問題的;
(2)實際收到貨物與網站上描述的有很大的出入的;
(3)收到貨7天內對貨物不滿意或不喜歡的(在保證沒使用及包裝配件全的情況下)。
2、以下情況,拒絕退換貨
(1)超出7天或者已經使用的商品將不在退貨范圍,對於已經使用的商品,不予以退換貨;
(2)退換貨物不全或者外觀受損;
(3)產品並非我們提供;
(4)紙袋、包裝盒有瑕疵,以質量問題退貨的;
(4)貨物本身不存在質量問題的,又以質量理由退貨的。
3、退換貨流程說明
(1)及時與我們客服人員聯系,說明退貨理由並填交申請表提交給客服人員確認退貨;
(2)將貨物按客服人員提供的地址寄回
(3)公司收到貨,確認貨物後,如果是換貨我們將重新安排發貨,如是退貨我們將退款至你的預存款
4、退換貨郵費說明
(1)無質量問題退換貨的,由顧客承擔來回運費;
(2)質量問題退貨的,由我公司承擔訂購及退回運費。
5、退貨注意事項
(1)退貨時要把所有有關包包的附件(吊牌、防塵袋、包裝塑料紙等等)都寄回。缺少附件或損壞原包裝將不給予退貨。如果有質量問題的包,請連同原快遞包裝袋一起寄回;
(2)我公司發貨採用三級監督制度,確保商品不會被漏發、少發,對於報告少發商品的情況,需要有認可的第三方的證明才可以補發或者退還貨款。我公司不接受客戶單方面的因為少貨,要求退還貨款、補發的申請 (第三方證明方法:1、公證處證明 2、在接貨的時與貨運公司人員清點商品,如發生少貨情況,請貨運公司開出證明)
(3)退換貨一律使用快遞預付件(客人先支付運費);對採用到付的快遞件我們一率拒收並直接退回給消費者;所產生的相關用由消費者自己承擔
(4)如有贈品等,請一並退回
商品退換貨標准及售後服務講完了,作為淘寶售後客服一定要明確商品退換貨的標准,這樣才能更好地處理退換貨售後服務問題。
㈦ 商品售後維修一直修不好怎麼辦
商品售後維修一直修不好可以退貨。要求商品售後退貨。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11條,13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進行退貨。
商品售後維修一直修不好,是指對產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修理過兩次以上,對產品的小的毛病修理不計在內。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售後服務重要性
售後服務是售後最重要的環節。售後服務已經成為了企業保持或擴大市場份額的要件如舒達,天貓,京東等。售後服務的優劣能影響消費者的滿意程度。在購買時,商品的保修,售後服務等有關規定可使顧客擺脫疑慮,搖擺的形態,下定決心購買商品。
優質的售後服務可以算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在市場激烈競爭的社會,隨著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和消費觀念的變化,消費者們不再只關注產品本身,在同類產品的質量與性能都相似的情況下,更願意選擇這些擁有優質售後服務的公司。
客觀地講,優質的售後服務是品牌經濟的產物,名牌產品的售後服務往往優於雜牌產品。名牌產品的價格普遍高於雜牌,一方面是基於產品成本和質量,同時也因為名牌產品的銷售策略中已經考慮到了售後服務成本。
㈧ 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條文釋義
法律分析: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㈨ 保修期內換貨保修日期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保修期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商品保修期內退換後是還有保修期的。因為根據《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四條規定: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換貨後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更換章。因此,保修期也從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二十三條 經營者應當保證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情況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具有的質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費者在購買該商品或者接受該服務前已經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該瑕疵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除外。
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飾裝修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