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交房時要交維修基金嗎
交房的時候需要交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賬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
全國公共維修基金的收取辦法是:
1、商品住宅:一般為房價的2%-3%,大多地區是房價的2% ,由購房人交。全國杭州市例外,按建築造價的8%,由開發商交。
2、公有住房:除了購房人按2%交外,公有住房出售單位還必需按房價20%交,在銷售房屋的收入中扣除。
3、非住宅,參考住宅執行,也有按建築面積交的。
⑵ 交房時,維修基金是指公共維修基金嗎
是的,維修基金就是公共維修基金的意思,只不過是簡稱而已!
⑶ 新房交房時要交的公共維修基金是按照什麼收取的
按照你房屋的面積,一平方多少錢。
⑷ 交房時需要交納個物業維修基金
維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後建立的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回、共用設施答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 專項維修基金繳納流程圖時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房屋維修基金,用於房屋保修期滿後房屋主體結構、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設備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公共部位是指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公共設施設備是指房屋及相關配套區域內、由業主共同擁有並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設備、配電線纜及設備、電梯、公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其他共用設施設備等。
⑸ 交房的公共維修基金是干什麼用的
1,公共維修基金,是用來維修小區公共設施、房屋的公用部分。
2,動用維修基金,必須三分之二的住戶同意,經房管部門批准才能提取。
⑹ 商品房交房時的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必須要交的嗎
房屋維修基金是房屋的養老基金,按照國家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商品房購買後都必須繳納維修基金,然後才能拿到鑰匙。這是法定的一種特別基金,所有權是業主,試用權是在業主委員會,管理機構是房屋管理局。
⑺ 交房時必須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嗎
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可以不用戶主親自辦理,一般都是由開發商代辦。
房屋維修基金屬於全部業主共同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一經發現,將以警告、罰款或刑事拘留處置。申請房屋維修基金有一定條件:房屋維修基金必須用於住宅公共部位和公用設施設備;是在超過保修期限後使用;得到2/3以上相關收益業主的同意。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
契稅繳納規定如下: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後90日內交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房屋維修基金繳納規定如下: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⑻ 新房交房時要交維修基金是怎麼回事
您好我是我愛鋪網的工作人員,很高興為您解答:90平米以下1%:2%或按每平米專多少錢徵收,二套一律屬3%公共維修基金,上面有要檢查的項目(我的是這樣,簽字交鑰匙.5%:萬分之五交房時契稅,開發商進行維修,當時提出來,見當地政策印花稅,不知道你們那裡是如何做的)有問題,有的地方是140平米,開發商或物業應該給你一張表,144平米以上3%,90-144平米是1%。
⑼ 交房時交給開發商的維修基金是什麼作用
1、維修基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回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答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准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
2、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
3、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