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維修企業沒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怎麼處罰
你好,根據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四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擅自從事機動車維修相關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其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 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1萬元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二)使用無效、偽造、變造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證件,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三)超越許可事項,非法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的。
B. 汽修店沒有到公安機關備案怎麼處罰
執法君就已提醒各大汽修店
要及時做好 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車主要認准 已備案汽修店來修車
然而執法君發現
還是 有汽修店未進行備案被查
這次被查的汽修店
分別位於 龍華和福田
都是由轄區交通運輸管理局責令改正後
沒有及時備案
拒不改正,那就加大處罰力度!
01
4月20日15時許,執法支隊龍華大隊執法人員對深圳市龍華區轎**胎鈴店(以下簡稱轎** 胎鈴店)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發現,轎** 胎鈴店曾於今年1月19日因 未備案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服務,被深圳市交通運輸局龍華管理局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整改期限截止今年3月10日。
然而執法人員發現,該店到了4月20日 還沒有辦理《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仍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該店負責人林某表示👇
該店負責人林某
我這家店主要的經營范圍為輪轂、輪胎四輪定位、汽車三類維修經營。因為不知道如何備案, 導致至今未前往辦理。
於是,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店負責人林某進行宣傳教育,提醒他可以登陸 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智能政務服務平台進行備案。
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轎** 胎鈴店違反了「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該店開具了 《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02
4月17日,執法支隊福田大隊對逾期未備案的汽修店——深圳某資供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資公司)開出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為何這家公司會收到一份《違法行為通知書》?這還得從今年3月16日該公司的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說起。
*資公司主營機動車維修和加油站。 早在今年3月16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局福田管理局對該公司檢查時,開具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該公司於今年4月15日前完成機動車維修經營備案。
然而到4月17日,執法人員上門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仍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且 還在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執法人員對*資公司 開具了《違法行為通知書》, 罰款5000元。
執法君小提醒
執法君再次提醒各汽修店經營者
根據最新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企業
應當在辦理工商登記後
及時向道路運輸部門進行備案
《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
第七條 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的,應當在依法 向市場監督管理機構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後,向 所在地縣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進行備案。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本規定實施機動車 維修經營備案。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向機動車維修經營者收取備案相關費用。
......
第四十九條 違反本規定,從事機動車維修經營業務, 未按規定進行備案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責令改正; 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C. 特許經營不備案會有什麼處罰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特許人未依照本條例第八條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因此企業要進行加盟連鎖的商業活動一定要先進行特許經營備案申請。
D. 汽車維修未接規定備案的怎麼處罰
汽車維修未備案很簡單的,一般不會處罰,只會責令你去公安局備案,望採納
E. 行業場所不到公安機關備案應當如何處罰法律依據是什麼各行業是否有區分開鎖業不備案如何處罰
就開鎖這個行業來論,其行業本身具有潛在的威脅公共安全性。
必須先在當地工商管理局去注冊,然後再到公安局相關部門去進行備案。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未經許可,擅自經營按照國家規定需要由公安機關許可的行業的
F. 加工廠沒有備案都有什麼處罰
罰款停業整頓,這是必須的。
G. 建築工程未備案如何處罰
建設工程未備案按照《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內,未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H. 在單位紅線內維修管道施工未到城管備案有什麼處罰
建築紅線范圍內,屬於物業管理單位維修管道和開挖施工,人家一定有手續的,沒有手續不好做。
如果有人舉報,城管會前來執法,要求施工單位到城管備案,施工單位去補辦手續就行。
如果牽涉到規劃部門和設計單位,城管會通報相關單位。就要看其他單位的具體要求了,是報備還是辦理手續,要看是否改變規劃和原有設計,如果有這兩條就要辦理手續。
I. 物業公司不到房管局不備案,房管局對物業企業能不能處罰處罰的依據
根據2007年8月26日《國務院關於修改〈物業管理條例〉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規定,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應當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國家對從事物業管理活動的企業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J. 公司印章不備案會被相關部門處罰嗎
公司印章不備案會被相關部門處罰。
【法律分析】
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刻制公章沒有備案被發現會有處罰的,刻制公章的辦法規定:公安部門對刻制公章的審批,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規定。規定:「單位或者 個體工商戶 需要單位或者 個體工商戶 需要刻制公章的,應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提出申請,經公安部門審批同意後,發給公章刻制證明,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公安部門對刻制公章的審批,實行市和區、縣兩級管理,具體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規定。 換公章 的,應當到發證公安部門交回原公章,並按本辦法第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重新辦理刻制公章手續。 違反以上2條規定的,繳銷其公章,處警告、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