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船上設備都有什麼 哪些屬於檢修范圍
為了管好、用好、養好船舶設備,將全船設備實行分工管理按項落實專人負責,進行定期維修保養,將日常養護、預防性檢修和計劃檢修相結合,使船舶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保證船舶安全生產和正常運行,特製定本制度。
一、船舶設備維修保養分工負責制
(一)船長職責1、負責領導督促輪、駕兩部船員開展全船設備維修保養工作,對船舶設備的技術維修保養狀況負領導責任;2、負責監督執行設備技術定額及有關維修保養規定,以身作則、帶頭執行;3、督促船干如實填寫各類日誌及報表,並審核簽字;4、組織和督促全船各部門編制各類修別的修理單,及時上報;5、掌握配件、耗料等備用狀況,及時上報申請領料;6、每2個月向設備管理處上報《船舶技術狀況表》;7、對全船設備安全工作負責。
(二)大副職責1、負責駕駛部所有區域或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2、除直接負責自己所分管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外,還要負責督促各駕駛員及水手長開展其分管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3、對駕駛部所有設備的維修保養狀況負監督檢查的責任;4、督促駕駛員及時如實填寫《工作日誌》、《駕駛部技術狀況報表》,並審核簽字後交船長審核簽字;5、負責統計駕駛部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備用情況,並填寫申領單後交船長簽字上交;6、對駕駛部的安全工作負責。
(三)輪機長職責1、負責輪機部所有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2、除直接負責自己所分管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外,還要負責督促各輪機員開展其分管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3、對輪機部所有設備的維修保養狀況負監督檢查的責任;4、督促輪機員及時如實填寫《輪機日誌》、《輪機部技術狀況報表》,並審核簽字後交船長審核簽字;5、負責統計輪機部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備用情況,並填寫申領單後上交;6、根據設備說明書規定周期及設備實際狀況,及時進行維修保養,收集整理和保管設備技術資料,研究分析磨耗規律,保持船舶良好及時狀態;7、對輪機部門的安全工作負責。
(四)各級駕駛員和輪機員職責
1、帶領本班人員開展所分管設備或區域的維修保養工作;
2、對所分管的設備或區域的維修保養狀況負直接責任;
3、及時如實填寫《輪機日誌》、《工作日誌》、《輪機部技術狀況報表》、《駕駛部技術狀況報表》,並審核簽字後交大副、輪機長審核簽字;
4、負責統計本班的配件、耗料的使用和備用情況,並報輪機長、大副;
5、根據設備說明書規定周期及設備實際狀況,及時進行維修保養,收集整理和保管設備技術資料,研究分析磨耗規律,保持船舶處於良好技術狀態
;6、積極主動地配合大副、輪機長及船長開展各類工作;7、對分管的設備、區域和人員的安全負責。
(五)水手長職責1?除對所分管的設備負責外,對船舶水線以上的除銹塗漆負直接責任;2?對全船的木製設備的維修保養負直接責任;3?帶領本班人員做好所負責的工作,並對本班的安全工作負責。
(六)其它各船干所分管的設備或區域見《船舶設備分工負責制度》;審核簽字即表明對維修保養的工作量及質量認可,並對此負責;如船舶在實際使用中,發現有因維修保養不力而引起的事故、過早磨損或銹蝕,將追究分管該設備或區域的輪駕員的直接責任,大副、輪機長的監督檢查責任以及船長的領導責任。二、船舶設備維修保養內容及間隔期在兩次擴大自修計劃修理期間,船舶除了完成航行或施工生產任務外,還要充分利用生產間隙、泊位、裝卸等非生產時間,對船舶進行以船員為主的維修保養工程。在航行或施工中,要按規定程序搞好日常維護管理,從而有效地保持船舶設備的技術狀況良好,防止設備損壞。
❷ 船舶管理的具體工作有哪些
1.消防救生培訓,演習
2.船舶防污染--油污,垃圾,壓載水管理
3.保安及保安計劃
4.ISM體系管理
5.船舶維修保養
6.航行安全
7.貨物積載,裝卸管理
8.船員管理---配備,證書,健康,職責
9.其他
❸ 船舶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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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船舶機修工需要哪些證書
樓主你好!船舶機工需要以下證書:機工適任證書、船員服務簿、海事局體檢證書,四小證,以上四本是必須的;如果是遠洋船員還需要:海員證、護照、黃熱病和霍亂疫苗證書,出國檢疫體檢證書。
❺ 船上都有哪些職位這些職位都是干什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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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最高是船長(captain capt.)
甲板部: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長,木匠,水手 大廚
輪機部: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機工長,銅匠,機工
一、船員組織結構
船員組織結構的形式隨船舶科技進步而演化。
目前,一艘有甲板部、輪機部和事務部,客船還有客運部等。一般貨船船員組織結構如圖所示,隨著船舶自動化程度的迅速提高,無人值班機艙和一人駕駛台的快速發展,STCW公約提出功能發證,船員可跨部門從事其適任證書許可的職能。表現為一職能多人和-人多職能,可根據情況需要靈活地組織值班。基於職能配員的船員的組織結構,打破了部門的界限,共享人力資源,能隨時調集足夠的技術力量解決某職能的問題,職能配員使船員總人數得到較大幅度的減少。
二、各級船員的主要職責
(1)、船長
船長是船舶領導人,船長對船東(船公司)負責,是船舶安全生產、航行指揮、行政管理、技術業務和涉外工作的負責人。船長應嚴格遵守有關國家法規和規章,國際公約和條例,以及地區性規定,尤其是國際海上防污染公約及各國有關防污染的規定,嚴格貫徹執行船東(船公司)對船員的各項行政管理制度,領導船員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保持船舶適航、適貨和設備的良好技術狀態,確保船舶的安全生產。
船長負責審批大副編制的貨物配載計劃,嚴格執行乘員定額和載重線規定,不得超載。在裝卸危險品、重大件或貴重物品時,船長應親自監督;負責審批各部門負責人制定的運輸生產和維修保養方面的航次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全體船員制定和落實防火、防爆、防海盜、防偷渡、防走私等各項防範措施;負責審核並簽署應變部署表,定期主持救生、消防等各種演習;負責審閱並簽署航海日誌.監督航海日誌、輪機日誌和電台日誌的正確記載負責保管船舶公章、重要文件、船舶證書、船員證書等.證書到期前應及時申請檢驗或更換。
開航前,船長應通知各部門負責人做好開航前的准備工作。督促二副備齊並改妥所需海圖和其他航海圖書資料,審定安全經濟的計劃航線;制定並落實航次計劃,備足航次所需的燃料、備件、物料、淡水、伙食等;檢查備齊各種船舶證書、船員證件、運輸單證以及港口文件.辦妥離港手續。
航行中.船長應督促各部門負責人認真落實航行計劃及相關措施,及早布置和落實防暴風、防颱風、防凍、防碰撞以及霧航等安全生產措施。在船舶進出港口、靠離、移泊、通過狹水道或船舶密集海域、航近冰區、礁區以及遇惡劣天氣、能見度不良或遇到法定的其他情況時,船長應上駕駛台親自指揮或指導。即使有引航員引領時,船長仍負有安全責任。夜間航行時,應將有關航行指示和安全注意事項明確記入"船長夜航命令簿"。
在停泊期間,船長應布置值班注意事項,並督促檢查值班情況。
在船舶發生海損事故時,應按規定發出扼要的海事聲明或海事報告,連同航海日誌摘要在船舶抵達第一港口時送交有關部門簽證,並按需要申請檢驗。
船舶發生危及在船人員和財產安全的事故時,船長應及時組織船員和其他在船人員盡力施救。在船舶沉沒不可避免的情況下,船長可以做出棄船決定,但應盡可能報經船舶所有人同意。在棄船時,船長應當最後離船,並盡可能攜帶國旗、航海日誌和其它重要文件。
在緊急情況下.船長為保障水上人命與財產的安全和保護水域環境,可獨立作出判斷和決策。船長在不嚴重危及本船和船上人員安全的情況下,應當盡力救助水上人命。
船舶發生水上交通事故或水域污染事故,船長應採取一切措施盡力防止損失擴大,並撰寫水上交通事故報告書或水域污染事故報告書。
在修船時,船長應認真審批各部門修理計劃,檢查進廠前的准備工作,做好防火、防爆、防工傷等工作。修理過程中.經常檢查工程的質量和進度,嚴格監修和驗收,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修船任務。
(2)、政委 (部分國企航運公司還有)
政委是船舶領導人之一.受上級黨委和行政雙重領導,負責船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並兼管部分行政管理工作;作為船舶黨支部書記還負責船舶的黨務工作。
(3)、大副
大副是船長的主要助手,是甲板部的負責人。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主持甲板部的日常工作。除航行值班外,主管貨物的配載、裝卸、交接和運輸管理以及甲板部的維修保養工作。
大副負責編制甲板部的維修保養計劃,組織甲板部人員做好維修保養工作;負責督促做好甲板部的備件、物料、工具和勞保用品的請領、驗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負責每日檢查淡水艙、壓載水艙和污水溝(阱)的測量記錄並記入航海日誌;負責安排淡水艙、壓載水艙的注入、排出或移注工作.以及管理淡水的補充;負責按規定審閱和簽署航海日誌,負責保管航海日誌和有關圖紙、技術資料和業務文件;負責督促三副和水手長做好救生、消防、堵漏設備和各種應變器材的養護工作。
大副全面負責貨物裝卸。在保證貨物和船舶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船舶的裝載能力,合理配載,不得超載;計算並保持良好的穩性和適宜的吃水差,布置有關人員監督裝卸,防止發生貨損貨差;在裝卸危險品、重大件或貴重物品時,應指定水手長檢查裝卸設備和綁扎、加固等情況,並親臨現場監裝監卸。
開航前,大副負責檢查各種貨物單證是否齊全、甲板部船員是否到船,以及淡水儲備量、封艙、活動物件綁扎固定等情況,並會同輪機長、電機員試舵,確認良好並記入航海日誌。
大風浪侵襲前.大副應督促水手長和木匠檢查船上易移動物件並予以綁固,並親自檢查艙口的水密性和牢固情況,督促有關人員關閉貨艙通風口和外側水密門窗以及疏通甲板排水孔道。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和拋起錨時,大副在船首負責瞭望,並按船長要求指揮船員進行纜繩、錨等作業的安全操作。
修船時,大副負責匯總和編制甲板部的修船計劃,制定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組織好監修、驗收和自修工作,掌握修理進度和質量,保質保量按期完成該部門的修船任務。
航行值班時間:04:00-08:00;16:00-20:00。
(4)、二副
二副在船長、大副的領導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並主管駕駛台設備,包括各種無線電航海儀器、氣象儀器、操舵儀、天文鍾和船鍾、羅經、國旗、號旗、號燈、號型、海圖及其他航海圖書資料。
航前,二副應按船長指示備妥所需旗號、海圖及有關航海資料並改正到使用之日,設計並畫好好計劃航線,報船長審批。
航行中,每天填寫正午報告;每個航次結束後及時填報航次報告。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時,二副在船尾按船長的指示指揮船員進行纜繩等作業的安全操作。
航行值班時間:00:00-04:00;12:00-16:00。
(5)、三副
三副在船長、大副的領導下履行航行和停泊所規定的值班職責,並主管救生、消防設備。
開航前,三副應編妥船舶應變部署表和船員應變卡,並經大副審核,船長和政委批准後公布執行。
進出港口、靠離移泊和拋起錨時,三副在駕駛台協助瞭望,傳達和執行船長命令,並操縱車鍾.記錄車鍾和船舶的主要動態和情況。
航行值班時間:08:00-12:00;20:00-24:00。
(6)、無線電電子員或操作員
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按時值班,正確使用各種無線電通信設備.做好維修保養工作,認真完成船長和政委下達的各項通信任務,並做好記錄。
(7)、水手長
水手長在大副領導下.組織領導木匠和水手開展工作。
負責編制水手航行、停泊及瞭望輪值表;
按大副指示安排水手進行船體和甲板部設備的維修保養、起落吊桿、開關艙、綁扎貨物、清艙洗艙以及裝卸和靠離泊的准備工作等;
管理甲板部物料、屬具、綁扎器材和勞保用品,做好請領、驗收和發放等工作。
(8)、木匠
木匠在大副和水手長領導下,負責木工及有關工作。負責請領、保管木工工具和物料;負責定期檢查舷窗、水密門、導纜孔滾筒和救生艇吊柱等設備,並適時加油活絡;負責每天至少兩次測量談水艙、壓載水艙、污水溝(井)並作好記錄;負責按大副或值班駕駛員指示聯系機艙灌注、移注、排出壓載水或排出貨艙污水;負責操縱起錨機及其外部的清潔保養。
(9)、一級水手
一級水手在值班駕駛員和水手長領導下,履行值班職責或參加維修保養工作。
值班時,一級水手應切實執行值班制度的各項規定。開航前做好檢查航行燈、備罷所需旗號等准備工作,航行中按要求正確操舵,協助駕駛員瞭望,並負責駕駛台的清潔及有關設備的養護工作。
不參加輪值時,在水手長的安排下,履行二級水手的職責。
(10)、二級水手
二級水手在水手長的領導下,參加系泊帶纜.收放舷梯、安全網和引航員梯、清潔和維修保養,起落吊桿和開關艙,清艙洗艙,看艙理貨,綁扎貸物,拆裝檢查裝卸屬具,插編繩結、收放救生艇(筏),消防、救生、堵漏、了頭,以及大副、水手長安排的其他工作。
(11)、輪機長
輪機長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是全船機械、動力、電氣(無線電通信和甲板部使用的無線電儀器除外)設備的技術總負責人。負責制定並落實各種機電設備的操作規程、保養檢修計劃和值班制度;負責組織制定輪機部修船計劃、編制修理單和預防檢修計劃,組織領導修船並驗收;負責各種油料、物料、備件的申請、造冊保管和合理使用;負責保管機艙設備的證書、圖紙資料和技術文件;負責審問和簽署輪機日誌。在發生緊急事故時,輪機長負責指揮機艙人員進行搶修和搶救工作。
(12)、大管輪
大管輪是輪機長的主要助手,在輪機長的領導下負責領導輪機部人員進行機電設備管理、操作和檢修工作,教育所屬船員嚴格遵守工作制度、操作規章和勞動紀律,保證輪機部各項規章制度的正確執行。
大管輪負責管理主機、軸系及為主機直接服務的輔機,並負責管理舵機、冷藏機,以及輪機部有關安全的設備(如應急艙底閥、燃油應急開關等);負責輪機部通用物料及本人主管機械設備的備件、潤滑油的申領、驗收和使用;負責機、爐、泵艙的清潔工作。在開航前試車時,大管輪必須在場。
航行值班時間與大副相同。
(13)、二管輪
二管輪在輪機長和大管輪的領導下,負責管理發電原動機及為它服務的機械設備、機艙內部分輔機和輪機長指定的其他設備;負責加裝燃油(駁油),並進行燃油的測量、統計和記錄工作。
航行值班時間與二副相同。
(14)、三管輪
三管輪在輪機長和大管輪的領導下,負責管理甲板機械、泵間、救生艇、應急救火泵、空調機、副鍋爐及其附屬設備和機艙內部分輔機等,以及輪機長指定的其他輔機和設備。對於不設電機員的船舶,三管輪負責管理全船電氣設備。
航行值班時間與三副相同。
(15)、機工長
機工長應具有管理、操作和檢修能力。在大管輪的領導下,機工長負責組織、安排機工值班以及機、爐、泵艙等處的清潔和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16)、機工
機工在輪機長、大管輪的領導下,在機工長的直接領導和安排下,協助輪機員或獨立進行機、電、鍋爐設備、管系、閥門等的檢修、保養和清潔工作,並按規定時間值班。
(17)、管事 (現在很多取消)
管事是事務部的負責人,是船長和政委對外聯系的助手。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負責組織領導事務部人員工作;負責船員、旅客的生活服務;負責辦理聯檢、現金出納和船員工資等工作。
(18)、大廚
廚在管事的領導下,領導和分配廚房工作人員的工作,並協助管事采購、儲備和保管糧食、副食品和餐膳用料,保證廚房及食品的清潔衛生。
(19)、廚工
廚工是大廚的助手。在大廚的領導下,負責爐灶、倉庫和膳食等工作。
(20)、船醫 (由大副或二付兼任)
船醫在船長、政委的領導下。負責全船的醫療工作,並協同大副監督船舶的清潔衛生工作,保證全體船員、旅客的身體健康。沒有配備船醫時,船醫的工作由大副(外籍船有的由二副)兼任。
(21)、服務員
服務員在管事的領導下,負責船員、旅客的服務工作。
❻ 船舶鉗工工種是做什麼的
一、船舶鉗工工種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負責船舶電工、鉗工設備安裝,維修、調試等工作;
2、負責船舶與海工項目中的機械維修和安裝;
3、熟練使用工具對零件進行鑽孔、攻絲、刮削、研磨、修型、焊接等處理;
4、做好所負責設備的保養工作,並填寫點檢表;
5、加工配件時要注意配件的裝夾,注意安全和品質;
6、加工時檢查機台有無異常,如有立即向主管報備 ;
7、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各項工作。
二、船舶鉗工工種崗位要求如下:
1、品行端正、綜合素質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2、忠於企業、服從分配、紀律性強;
3、船舶相關專業,具有高級工及以上技能等級;
4、無違法違紀行為或不良記錄;
5、身體健康,勝任本崗位工作。
❼ 船舶日常維修保養有哪些內容
日常維修保養工作的分類
1、船舶日常維修保養工作分為:日保養、月度保養和停航檢修三種,其中,停航檢修又分為半年度檢修和年度檢修。
2、日保養每天進行;月度保養每月進行一次,每次一天;半年度檢修按主機運轉500-600小時或半年進行一次,每次3-5天;年度檢修按主機運轉1000-1500小時或一年進行一次,每次3-7天。
日常維修保養的主要內容
1、船舶日常維修保養內容和計劃的確定應依據CWBT思想和原則,並借鑒和引用CWBT管理技術中四類八級維修制及與之相對應維修周期的概念;日保養、月度保養沿用CWBT管理技術中A、B、C級保養的表格管理形式,停航檢修則按船舶技術狀況並主要針對D、E、F級保養要求編制維修計劃。
2、日保養:以制定日保養工作計劃表形式進行(A、B級維修保養)。其主要內容是:搞好船舶環境和設備的清潔衛生,對設備進行檢查並排除「三漏」(水、油、氣),檢查蓄電池及電解液比重,檢查機油櫃、發動機、齒輪箱等的機油位、膨脹水箱冷卻水液面高度等。
3、月度保養:以制定月度保養工作計劃表形式進行(C、D級維修保養)。其主要內容是:檢查甲板設備的緊固情況以及防水、防曬裝置有效性,檢查窗、門、蓋水(風雨)密性能;清洗或更換燃油、機油濾器及空氣濾清器;檢查主機等設備潤滑狀態;對各設備按規定定時加註潤滑油等。風油切斷、火災報警、集中監控常規檢查;檢查液壓舵機管路密封性能、油質;檢查泵水封、尾軸油、水封密封性等;其它必要的維護保養工作。
4、半年度檢修:計劃檢修項目由船舶負責編制(D、E級維修保養),報批後執行。其主要內容是:檢查艙室、甲板、護舷等銹蝕情況,局部除銹、補漆;檢查軸系、管系;拆檢主、副機、電氣設備或更換部件;檢查舵系統及其它航行設備。其它必要的檢修。
5、年度檢修:計劃檢修項目由船舶負責編制(E、F級維修保養),報批後執行。其主要內容是:上層建築壁板、各層甲板、船體外板、甲板機械及其管系除銹、油漆等。主、輔機等設備的檢修保養按其「保養手冊」執行,其它項目參照半年度檢修項目執行。
❽ 維修電工跟船舶電工有什麼不一樣
船舶電工是船舶修造業的一個工種,主要從事船舶電器安裝、維修以及電纜鋪設、設備接線、設備調試的工作。
維修電工從事工作的范圍要比船舶廣的多
❾ 一般國內的船舶修理都是通過什麼方式進行維修的
船舶自然是在船廠修理,船廠一般位於港口附近,舟山附近就有很多大小版船廠,另船舶是權可以拖上來的,也就是所謂的干塢,即船舶駛進干塢,然後關閘放水,使船舶坐在陸地上,俗稱坐墩。還有一種叫浮塢。內陸這塊不熟,不清楚有哪些修理廠。
❿ 船舶在編人員包括哪些
1.船長——是全船的最高負責人,船長作為船上的一種特殊職務,不但具有駕駛和管理船舶的職權。在一定程度上,還具有司法、公證、代理等多種權利和義務。
2.政委——從事於船舶黨務工作兼船舶事務長責任,負責船員生活、伙食管理等責任。
3.輪機長——俗稱老軌,船舶機艙輪機員。負責船舶動力的機艙最高負責人,負責整個輪機部工作。是船舶主、副機設備的正常運轉的負責人。具有輪機專業知識,保證船舶機械設備正常工作的技術人員。
4.大副——是船舶駕駛員,僅次於船長的職務。除了04:00-08:00航行值班外,當船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可臨時替代船長執行指揮、管理船舶的權利。正常情況下,他是甲板部的部門長,管理二副、三副、水手長、木匠和水手等組成的甲板部(有些船舶公司把大廚和服務員也列入甲板部)。履行船舶甲板部的管理和負責船舶貨物的裝載、穩性計算,維修保養船舶的責任。
(以上四人是船舶主要領導和技術幹部)
5.二副——是船舶駕駛員,僅次於大副。除了12:00-16:00航行值班外,具有負責航線設計,駕駛台導航儀器維護的責任。
6.三副——是船舶駕駛員,次於二副。除了08:00-12:00航行值班外,還負責船舶消防、救生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
7.水手長——具有豐富海上經驗並水手技術的「班長」,他主要負責船舶維修保養、貨物綁扎檢查的職能,並安排日常水手們的工作。
8.木匠——次於水手長職務。他主要負責船舶所有艙室水密性能,壓載水艙的測量,所有船舶木工工藝,在船舶需要拋錨時,操作錨機、絞纜機等工作。
9.一等水手——俗稱為舵工。是船舶航行時操舵的人員,平時由水手長負責分配工作。必須具備船舶維修保養的技能,上高作業,舷外作業的技能。船舶配備5名一等水手。
10.二等水手——由水手長安排工作的普通水手,須具備船舶維修保養的技能,上高作業,舷外作業的技能。目前基本上不配備了或者由甲板部實習生擔任。
11.大管輪——俗稱二軌,是專門負責主機運轉和維修保養的負責人,僅次於輪機長。
12.二管輪——俗稱三軌,是負責副機運轉和維修保養的負責人,次於大管輪。
13.三管輪——俗稱四軌,是負責船舶管系及泵浦的負責人,次於二管輪。
14.機工長——負責機艙維修保養的普通船員的「班長」,主要維持機艙清潔工作,並協助輪機員工作。
15.機工——在機工長率領下從事機艙清潔工作和協助輪機員工作。船舶配備2名機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