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規定:建築工程實行質量保修制度。
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供熱、供冷系統工程等項目;保修的期限應當按照保證建築物合理壽命年限內正常使用,維護使用者合法權益的原則確定。具體的保修范圍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國務院規定。
按照我國《建築法》第62條規定,建築工程的保修范圍應當包括: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直接關系建築物的安危,一旦發現建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存在質量問題,很難通過修復辦法解決。
對使用中發現的地基基礎工程或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問題,如果能夠通過加固等確保建築物安全的技術措施予以修復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修復;不能修復造成建築物無法繼續使用的,有關責任者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屋面防水工程。對屋頂、牆壁出現漏水現象的,施工企業應當負責保修;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本項還包括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
(3)其他土建工程。指除屋面防水工程以外的其他土建工程,包括地面與樓面工程、門窗工程等。
(4)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建築物在正常使用過程中如出現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等屬於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的安裝工程的質量問題的,施工企業應當承擔保修責任。
(5)供熱、供冷系統工程。包括暖氣設備、中央空調設備等的安裝工程等,施工企業也應對其質量承擔保修責任。
(6)其他應當保修的項目范圍。凡屬國務院規定和合同約定應由施工企業承擔保修責任的項目,施工企業都應當負責保修。
(1)土建工程施工維修包含哪些擴展閱讀: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期
建設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
建築工程質量最低保修期限相關規定:《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
(一)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
(三)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
(四)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建設工程質量保修金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約定,用以維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的資金。
保修期是從竣/交工驗收合格之後即日起計算。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國務院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一條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❷ 土建工程包括哪些內容
土建工程包括房屋、道路、水務、渠務、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過去曾經將一切非軍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項目歸類入本類,但隨著工程科學日益廣闊,不少原來屬於土建工程范圍的內容都已經獨立成科。
高等學校開設的土建專業一般分為以下幾個專業:建築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
(2)土建工程施工維修包含哪些擴展閱讀
土建工程的目的是形成人類生產或生活所需要的、功能良好且舒適美觀的空間和通道。它既是物質方面的需要,也有象徵精神方面的需求。
隨著社會的發展,工程結構越來越大型化、復雜化,超高層建築、特大型橋梁、巨型大壩、復雜的地鐵系統不斷涌現,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同時也演變為社會實力的象徵。
土建工程需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工程的安全,使結構能夠抵抗各種自然或人為的作用力。
任何一個工程結構都要承受自身重量,以及承受使用荷載和風力的作用,濕度變化也會對土木工程結構產生力作用。在地震區,土木工程結構還應考慮抵禦地震作用。此外,爆炸、振動等人為作用對土木工程的影響也不能忽略。
材料是實現土木工程建造的基本條件。土木工程的任務就是要充分發揮材料的作用,在保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實現最經濟的建造,因此材料的選擇,數量的確定是土木工程設計過程中必須解決的重要內容。
❸ 土建工程包含哪些項目
地上、地下、陸地、水上、水下等各范疇內的房屋、道路、鐵路、機場、橋梁、水利、港口、隧道、給排水、防護等諸工程范圍內的設施與場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工程物的建設,工程建造過程中的勘測、設計、施工、養護、管理等各項技術活動,建造過程中所耗的材料、設備與物品。
現時一般的土建工程項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務、渠務、防洪工程及交通等。過去曾經將一切非軍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項目歸類入本類,但隨著工程科學日益廣闊,不少原來屬於土建工程范圍的內容都已經獨立成科。
高等學校開設的土建專業一般分為以下幾個專業:建築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建築環境與設備工程、給水排水工程。
❹ 土建工程包括哪些項目
現時一般的土建工程項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務、渠務、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土建工程":即土木建築工程,是土木工程和建築工程的總稱。是一門為人類生活、生產、防護等活動建造各類設施與場所的工程學科,涵蓋了地上、地下、陸地、水上、水下等各范疇內的房屋、道路、鐵路、機場、橋梁、水利、港口、隧道、給排水、防護等諸工程范圍內的設施與場所內的建築物、構築物、工程物的建設。
拓展資料
土建工程需要的前期資料:
1、中標通知書及施工許可證。
2、施工合同。
3、委託監理工程的監理合同。
4、施工圖審查批准書及施工圖審查報告。
5、質量監督登記書。
6、質量監督交底要點及質量監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報告。
8、施工圖會審記錄。
9、經監理(或業主)批准所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0、開工報告。
11、質量管理體系登記表。
12、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技術交底記錄。
14、測量定位記錄。
❺ 土建工程大淸包含那些施工內容
大清包是指包括機械人工和模板及小型材料。具體類別如下:
1、清包:就是業主自己買所有材料,人工費用發包給公司或施工隊的一種施工方式。
2、半包(小清包):就是業主自己購買一些主要材料,如地板、電器、櫥櫃、潔具、吊頂燈,其他如人工、輔料、部分主要材料由施工公司購買的一種施工方式。因此從付款方式上說,業主需要支付人工和合對方購買的費用,其他費用自理。此類方式現在基本上是絕大多數業主採用的。
3、全包(大清包):就是所有施工材料、人工均交與施工方的一種施工方式。因此從付款方式上說,業主需要向對方支付所有費用,而自己采購材料的費用幾乎沒有。
❻ 土建包括什麼
土建,一般是指土建工程,土建工程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關的基礎建設的計劃、建造和維修。現時一般的土建工程項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務、渠務、防洪工程及交通等。
很高興為你解答滿意望採納。
❼ 建築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復建築工程包括:工業、民用制與公共建築(建築物、構築物)工程。工程內容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土石方工程、結構工程、屋面工程、內、外部的裝修裝飾工程上下水、供暖、電器、衛生潔具、通風、照明、消防、防雷等安裝工程。
一、按用途分類房屋用途應按設計所規定的用途進行劃分。
如果與住宅、商業經營用房有關的兼有兩種以上用途的房屋,應按設計規定的用途分別計算建築面積。
如一棟住宅樓的地下室不住人,一層為商店,其餘為家屬住宅,則應將地下室面積計入其他用途,商店面積計入商業營業用房,其餘面積計入住宅。如一座廠房帶有生活間、辦公室,可都計入廠房面積。
1·住宅是指專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別墅、公寓、職工家屬宿舍和集體宿舍(包括職工單身宿舍和學生宿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樓中作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兒所、病房、療養院、旅館等具有專門用途的房屋。
2.成套住宅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廚房、衛生間、室內走道或客廳等組成的供一戶使用的房屋。住宅按套統計。
❽ 建築工程合同里的「土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理論上土建只包含建築的基礎部分,有土石方工程,樁基礎,砌築工程,混凝土和鋼筋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等。你所說的門窗,塗料,我們則稱為裝飾工程。我們通俗說的造價的土建,就是建築與裝飾工程,包括兩者。
《裝飾裝修工程》是《建築分項工程資料填寫》編委會。內容包括工程資料管理概述、裝飾裝修工程管理與技術資料、建築地面工程資料、抹灰工程資料、門窗工程資料、吊頂工程資料、輕質隔牆工程資料、飾面工程資料、幕牆工程資料、塗飾工程資料、裱糊與軟包工程資料、細部工程資料、裝飾裝修工程監理資料、裝飾裝修工程資料歸檔管理。本書可供施工單位各級技術管理人員、工程建設監理人員、工程質量監督人員使用,也可供施工單位資料管理人員使用和參考。
❾ 工程維修包括哪些內容
保修項目包括現場裝修的全部項目,不能有任何遺漏。只是保修時間有所不同,如防水的免費保修時間是五年,其他項目免費保修時間為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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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土建總包一般包括哪些工程
施工總承包一般包括土建、安裝等工程,原則上工程施工部分只有一個總承包單位,裝飾、安裝部分可以在法律條件允許下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單位,如果雙方在施工的過程之中,受到了另外一家施工單位的干擾,可以向建設單位索賠施工干擾,降低效率的費用。
或者直接收取施工配合費、管理費等其它費用。在建築工程中一般來說土建施工單位即是法律意義上的施工總承包單位,土建施工單位負責整個建築工程的建設與服務。
如果存在分包工程時也負責包括:提供水電介面、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和配合管理責任。按國家規定通常3%-5%計取配合費,有時另按5%-20%收取工程管理費。
建設項目總承包方項目管理的主要任務包括:
(1)安全管理。
(2)投資控制和總承包方的成本控制。
(3)進度控制。
(4)質量控制。
(5)合同管理。
(6)信息管理。
(7)與建設項目總承包方有關的組織和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