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一個四層項目正在施工,已經修了三層,可以用一層做售樓部嗎
不可以。國家安全規范有明確規定,在建工程不允許有使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⑵ 到售樓處交一部分首付有什麼需要注意的么售樓處需要給我哪些東西
買房上當受騙是因為很多房屋手續不齊全,你要審查開發商除預售許可證以外是否具備《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也就是賣房時五證要齊全.如果不齊全,你可以要求開發商將你已付定金退還給你.在你付了首付後,開發商會先開收據給你,一般等到房屋交付時實測面積就會出來,如果有誤差,辦理了增補或退還手續後就可能拿到發票了,這也是辦理產權證的憑證之一.
建議你審查工程施工合同,看清交房期限。
審查工程現場,了解實際施工狀況。
審查該樓盤是否有法定查封或其他權利受限情況。
如果你還沒有簽訂購房合同,則應當注意:抓住「七個約定」
約定所購房屋標的物狀況:如毛坯房還是全裝修房?土地來源?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套內、建築、公攤面積、高度等約定。
約定付款方式是否與工程進度掛鉤?按揭辦不下來時的處理方式等。
約定對雙方公平的違約責任及合同解除條件。
約定面積誤差處理辦法。
約定包括所有材料、品牌的房屋裝修菜單、房屋交付質量標准以及保修責任的承擔。
約定屋外小區環境布局,房屋位置圖必須入約。
約定小產證辦妥時間。
當你的房屋進行交付時,則按以下驗收「八個步驟」
要求開發商提供合同約定的交房資料。
根據合同約定的房屋裝修標准逐項驗收房屋。
購房者在房屋驗收中如發現問題即提出書面異議和解決方案,交賣方認可。
如驗收過程中不存在可約定退房或拒絕交接的問題,辦理交接房手續。
按合同約定付清房款,多退少補。
房屋存在裝修質量問題的,購房者在接到開發商第二次通知後,對房屋裝修質量按約定標准再次驗收。
問題解決後辦理入住手續。
入住後發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應及時報修。
⑶ 售樓處工程部是用來做什麼的
維修以及解答客戶對於房屋的一些專業及非專業的問題,
⑷ 從售樓部到施工現場的路叫什麼
工路
⑸ 買了套新房,售房部說現在進行到二次結構結束了,准備進行內外粉了。我不懂工程,請問內外粉之後還有什麼
他說的內外粉只是大概!二次結構結束是重點!估計最快也得明年上半年交房!而且是毛坯房!
⑹ 房地產企業售樓部的工程款怎樣入賬
售樓部是房地產開發企業所特有的,它是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場所。售樓部的會計如何核算、如何進行稅務處理,《企業會計准則》並無細化、《房地產開發企業會計》教科書均無明確,值得我們認真探討。
(一) 售樓部的會計核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售樓部如何核算,在財政部會計核算的相關文件里沒有進行規范,僅僅是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房地產開發業務徵收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6]31號)第八條作出了明確規定:
1、開發企業建造的售樓部(接待處)和樣板房,凡能夠單獨作為成本對象進行核算的,可按自建固定資產進行處理,其他一律按建造開發產品進行處理。
2、售房部裝修費用,無論數額大小,均應計入其建造成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售樓部,根據其建設與使用的特點,一般說來不外乎存在以下四種情況:
1、利用企業開發的商品房臨時性作為售樓部,待銷售基本完成後,再將該售樓部的房屋銷售;
2、利用企業開發的商品房臨時性作為售樓部,待銷售完成後,將其轉作自用或出租;
3、在開發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樓部,待銷售基本完成後,將其轉作自用或出租;
4、在開發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樓部,待銷售完成後,將其拆除。
⑺ 一個四層項目正在施工,已經修了三層,可以用第一層做售樓部嗎
首先要看房屋是什麼抄結構,若是框架結構,可先施工框架柱再施工框架梁及板,也可框架梁板與柱同時施工,這樣整體性好,但這樣施工難度稍大;若是磚混結構,一般是先砌牆再澆搗構造柱,再澆圈樑及板,一幢房屋若能跟做模具一樣一次成型,那當然是最好,但目前及今後若干年施工工藝還很難做到.
⑻ 售樓處工程進度展示板需要哪些內容
很少看見售樓處復有工製程進度展示板啊,房源房價表是每個項目銷售中心都必須展示的,一般都是製作成KT板上牆。 公示板所公示的一般都是涉及到銷售證件有關的政府批文之類的,例如預售證是不斷更新的,對於銷售中心正常展示物料不應該歸納到公示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