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塔吊設備操作和維護保養制度
1.起重吊裝的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時應與操作人員密切配合,執行規定的指揮信號。操作人員應按照指揮人員的信號進行作業,當信號不清或錯誤時,操作人員可拒絕執行。
2.起重機作業前,應檢查軌道基礎平直無沉陷,魚尾板連接螺栓及道釘無松動,並應清除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夾軌器並向上固定好。
3.起動前重點檢查項目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金屬結構和工作機構的外觀情況正常;
2)各安全裝置和各指示儀表齊全完好;
3)各齒輪箱、液壓油箱的油位符合規定;
4)主要部位連接螺栓無松動;
5)鋼絲繩磨損情況及各滑輪穿繞符合規定;
6)供電電纜無破損。
4.送電前,各控制器手柄應在零位。當接通電源時,應採用試電筆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確認無漏電後,方可上機。
5.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試驗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及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器及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
6.起吊重物時,重物和吊具的總重量不得超過起重機相應幅度下規定的起重量。
7.應根據起吊重物和現場情況,選擇適當的工作速度,操縱各控制器時應從停止點(零點)開始,依次逐級增加速度,嚴禁越擋操作。在變換運轉方向時,應將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電動機停轉後再轉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突然變速或制動。
8.在吊鉤提升、起重小車或行走大車運行到限位裝置前,均應減速緩行到停止位置,並應與限位裝置保持一定距離(吊鉤不得小於1m,行走輪不得小於2m)。嚴禁採用限位裝置作為停止運行的控制開關。
9.動臂式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行走可同時進行,變幅應單獨進行。每次變幅後應對變幅部位進行檢查。允許帶載變幅的,當載荷達到額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時,嚴禁變幅。
10.提升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時,可採用慢就位機構或利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11.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動時,應高出其跨越的障礙物0.5m以上。
12.對於無中央集電環及起升機構不安裝在回轉部分的起重機,在作業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回轉。
13.裝有上、下兩套操縱系統的起重機,不得上、下同時使用。
14.作業中,當停電或電壓下降時,應立即將控制器扳到零位,並切斷電源。如吊鉤上掛有重物,應稍松稍緊反復使用制動器,使重物緩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帶。
15.採用渦流制動調速系統的起重機,不得長時間使用低速擋或慢就位速度作業。
16.作業中如遇六級及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鎖緊夾軌器,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對輕型俯仰變幅起重機,應將起重臂落下並與塔身結構鎖緊在一起。
17.作業中,操作人員臨時離開操縱室時,必須切斷電源,鎖緊夾軌器。
18.起重機載人專用電梯嚴禁超員,其斷繩保護裝置必須可靠。當起重機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電梯停用時,應降至塔身底部位置,不得長時間懸在空中。
19.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完好齊全、靈敏可靠,不得隨意調整或拆除。嚴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
20.起重機作業時,起重臂和重物下方嚴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過。重物吊運時,嚴禁從人上方通過。嚴禁用起重機載運人員。
21.嚴禁使用起重機進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設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體。現場澆注的混凝土構件或模板,必須全部松動後方可起吊。
22.嚴禁起吊重物長時間懸停在空中,作業中遇突發故障,應採取措施將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並關閉發動機或切斷電源後進行檢修。在突然停電時,應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撥到零位,斷開電源總開關,並採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23.操縱室遠離地面的起重機,在正常指揮發生困難時,地面及作業層(高空)的指揮人員均應採用對講機等有效的通訊聯絡進行指揮。
24.作業完畢後,起重機應停放在軌道中間位置,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松開回轉制動器,小車及平衡重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直升到離起重臂頂端2~3m處。
25.停機時,應將每個控制器撥回零位,依次斷開各開關,關閉操縱室門窗,下機後,應鎖緊夾軌器,使起重機與軌道固定,斷開電源總開關,打開高空指示燈。
26.檢修人員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檢查或修理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27.在寒冷季節,對停用起重機的電動機、電器櫃、變阻器箱、制動器等,應嚴密遮蓋。
28.動臂式和尚未附著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機,塔身上不得懸掛標語牌。
B. 塔吊檢查保養注意事項
做好塔吊維修和保養工作非常重要,它可以提高塔吊的工作效率,及時發現塔吊問題,避免塔吊事故的發生,主要有以下一些保養:
1、各傳動件的潤滑:各傳動形式的潤滑周期按一般建築機械的維修保養常規進行。
2、各傳動部件和液壓系統中的密封件嚴格按說明書中的規格型號更換。
3、電氣系統的保養。
4、經常檢查所有電纜、電線,有無損壞,要及時包紮和更換已損傷部分。
5、遇到電動機或變壓器在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後再繼續運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6、各控制箱要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設備上的灰塵。
7、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觸點頭開閉必須可靠,觸頭弧坑應及時磨光。
8、每個檢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保證應不大於4 歐姆。
9、其它方面的保養:
(1)所有開式傳動的齒輪等傳動件,如沾有沙子,灰漿等雜物,必須清除干凈。
(2)各電器控制箱,聯動台等必須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除灰塵和污垢。
(3)注意檢查各部位鋼絲繩有無斷絲和松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刻更換。
(4)運輸、安裝過程中,應盡量防止金屬結構碰撞損壞,變形,如有損壞、變形,必須經過修復、調整合格後,方可安裝使用,尤其是對標准節架。
(5)金屬結構除日常的維修、保養外,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所有構件連接螺栓,每使用1000 小時後,必須用扳手重新緊固。金屬結構每隔1-2 年噴刷油漆一遍。
C. 塔吊維修、保養多久一次
每月一次。
1、每位塔吊機械操作工,不但具備開塔吊技術,而且具備對塔吊正常的維修技專術。屬換句話說塔吊維修與保養兩者兼備。
2、每天上下班前都必須對塔吊進行最基本的檢查與維修,並認真做好維修記錄,確保塔吊的正常運轉是每位塔吊操作工應盡的責任。
3、每周一次對塔吊進行小型保養及維修,並做好正常運轉記錄。
4、每月一次對塔吊維修與保養,並做好維修記錄,記錄塔吊在維修保養前和在維修保養後的工作狀態。塔機的操作維護。
(3)塔吊維修保養如何管理擴展閱讀:
學習塔吊維修,有以下的步驟:
1、塔式起重機司機應持有相關部門的專業培訓及上崗證,並掌握有關塔式起重機操作使用安全規程。
2、司機應熟悉所使用起重機的結構。操作使用前,應詳細閱讀該塔機使用說明書和安全操作規程。
3、司機在正式作業前,必須對各安全裝置的可靠性進行檢查。不允許在安全裝置失靈的狀態下作業。
D. 塔吊的維修保養制度
請參照你所使用的塔吊使用說明書
E. 如何做好塔吊安全使用與規范管理工作
如何做好塔吊安全使用與規范管理工作,防止重大塔吊事故發生,有資料管理、拆裝管理、塔吊基礎、塔吊間的安全距離、安全裝置、穩定性、電氣安全、附牆裝置、安全操作、安全檢查10大注意事項,確保塔吊的安全使用與管理。
1,資料管理
施工企業或塔吊機主應將塔吊的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拆裝許可證、使用說明書、電氣原理圖、液壓系統圖、司機操作證、塔吊基礎圖、地質勘察資料、塔吊拆裝方案、安全技術交底、主要零部件質保書(鋼絲繩、高強連接螺栓、地腳螺栓及主要電氣元件等)報給塔吊檢測中心,經塔吊檢測中心檢測合格後,獲得安全使用證,以及安裝好以後同項目經理部的交接記錄,同時在日常使用中要加強對塔吊的動態跟蹤管理,作好台班記錄、檢查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包括小修、中修、大修)並有相關責任人簽字,在維修的過程中所更換的材料及易損件要有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並將上述材料及時整理歸檔,建立一機一檔台帳。
2,拆裝管理
塔吊的拆裝是事故的多發階段。因拆裝不當和安裝質量不合格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佔有很大的比重。塔吊拆裝必須要具有資質的拆裝單位進行作業,而且要在資質范圍內從事安裝拆卸。拆裝人員要經過專門的業務培訓,有一定的拆裝經驗並持證上崗,同時要各工種人員齊全,崗位明確,各司其職,聽從統一指揮,在調試的過程中,專業電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很重要,電工要持電工證和起重工證。拆裝要編制專項的拆裝方案,方案要有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並向拆裝單位參與拆裝的警戒區和警戒線,安排專人指揮,無關人員禁止入場,嚴格按照拆裝程序和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作業,當遇風力超過4級要停止拆裝,風力超過6級塔吊要停止起重作業。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有足夠的照明,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在夜間作業的要與汽車吊司機就有關拆裝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充分的協商並達成共識。
3,塔吊基礎
塔吊基礎是塔吊的根本,實踐證明有不少重大安全事故都是由於塔吊基礎存在問題而引起的,它是影響塔吊整體穩定性的一個重要因素。有的事故是由於工地為了搶工期,在混凝土強度不夠的情況下而草率安裝,有的事故是由於地耐力不夠,有的是由於在基礎附近開挖而導致甚至滑坡產生位移,或是由於積水而產生不均勻的沉降等等,諸如此類,都會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來不得半點含糊,塔吊的穩定性就是塔吊抗傾覆的能力,塔吊最大的事故就是傾翻倒塌。做塔吊基礎的時候,一定要確保地耐力符合設計要求,鋼筋混凝土的強度至少達到設計值的80%。有地下室工程的塔吊基礎要採取特別的處理措施:有的要在基礎下打樁,並將樁端的鋼筋與基礎地腳螺栓牢固的焊接在一起。混凝土基礎底面要平整夯實,基礎底部不能作成鍋底狀。基礎的地腳螺栓尺寸誤差必須嚴格按照基礎圖的要求施工,地腳螺栓要保持足夠的露出地面的長度,每個地腳螺栓要雙螺帽預緊。在安裝前要對基礎表面進行處理,保證基礎的水平度不能超過1/1000。同時塔吊基礎不得積水,積水會造成塔吊基礎的不均勻沉降。在塔吊基礎附近內不得隨意挖坑或開溝
4,塔吊間的安全距離。
塔吊在平面布置的時候要繪制平面圖,尤其是房地產開發小區,住宅樓多,塔吊如林,更要考慮相鄰塔吊的安全距離,在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上都要保證不少於2m的安全距離,相鄰塔吊的塔身和起重臂不能發生干涉,盡量保證塔吊在風力過大時能自由旋轉。塔吊後臂與相鄰建築物之間的安全距離不少於1250px。塔吊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符合要求。塔吊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夠要求的要搭設防護架,防護架搭設原則上要停電搭設,不得使用金屬材料,可使用竹竿等材料。竹竿與輸電線的距離不得小於1m,還要有一定的穩定性的強度,防止大風吹倒。為了確保以上幾個安全距離達到規范要求,尤其在成片小區施工時,在平時的安全檢查中,在工程開工的時候要求施工企業將現場施工機械的總平面合理布置好以後報給我們,對於不同施工企業不好相互協調的,就通知建設單位統一協調。
5,安全裝置。
為了保證塔吊的正常與安全使用,要求塔吊在安裝時必須具備規定的安全裝置,主要有: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回轉限位器、吊鉤保險裝置、捲筒保險裝置、風向風速儀、鋼絲繩脫槽保險、小車防斷繩裝置、小車防斷軸裝置和緩沖器等。這些安全裝置要確保它的完好與靈敏可靠。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調節,2003年4月20日,灌雲縣一工地塔吊司機擅自將力矩限制器拆除,在超載時作業導致塔吊標准節角鋼開裂,塔吊起重臂傾覆,幸虧發現及時,沒有人員傷亡。又如7月16日南通三建公司在北京施工導致2死3傷的重大塔吊傾覆事故也是由於違章調大力矩限制器超載作業引起的,這些血的教訓不能不引起我們對塔吊安全保險裝置的高度重視。
6,穩定性。
塔吊高度與底部支承尺寸比值較大,且塔身的重心高、扭矩大、起制動頻繁、沖擊力大,為了增加它的穩定性,我們就要分析塔吊傾翻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條:一、超載。不同型號的起重機通常採用起重力矩為主控制,當工作幅度加大或重物超過相應的額定荷載時,重物的傾覆力矩超過它的穩定力矩,就有可能造成塔吊倒塌。二、斜吊。斜吊重物時會加大它的傾覆力矩,在起吊點處會產生水平分力和垂直分力,在塔吊底部支承點會產生一個附加的傾覆力矩,從而減少了穩定系數,造成塔吊倒塌。三、塔吊基礎不平,地耐力不夠,垂直度誤差過大也會造成塔吊的傾覆力矩增大,使塔吊穩定性減少。因此,我們要從這些關鍵性的因素出發來嚴格檢查檢測把關,預防重大的設備人身安全事故。
7.電氣安全
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准》(JGJ59-99)要求,塔吊的專用開關箱也要滿足「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要求,漏電保護器的脫扣額定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動作時間不超過0.1s。司機室里的配電盤不得裸露在外。電氣櫃應完好,關閉嚴密、門鎖齊全,櫃內電氣元件應完好,線路清晰,操作控制機構靈敏可靠,各限位開關性能良好,定期安排專業電工進行檢查維修。
8.附牆裝置
當塔吊超過它的獨立高度的時候要架設附牆裝置,以增加塔吊的穩定性。附牆裝置要按照塔吊說明書的要求架設,附牆間距和附牆點以上的自由高度不能任意超長,超長的附牆支撐應另外設計並有計算書,進行強度和穩定性的驗算。附著框架保持水平、固定牢靠與附著桿在同一水平面上,與建築物之間連接牢固,附著後附著點以下塔身的垂直度不大於2/1000,附著點以上垂直度不大於3/1000。與建築物的連接點應選在混凝土柱上或混凝土圈樑上。用預埋件或過牆螺栓與建築物結構有效連接。有些施工企業用膨脹螺栓代替預埋件,還有用纜風繩代替附著支撐,這些都是十分危險的。
9.安全操作
塔吊管理的關鍵還是對司機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了解機械構造和工作原理,熟悉機械原理、保養規則,持證上崗。司機必須按規定對起重機作好保養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作好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工作,不得酒後作業,不得帶病或疲勞作業,嚴格按照塔吊機械操作規程和塔吊「十不準、十不弔」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野蠻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塔吊平時的安全使用關鍵在操作工的技術水平和責任心,檢查維修關鍵在機械和電氣維修工。我們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10.安全檢查
塔吊在安裝前後和日常使用中都要對它進行檢查。金屬結構焊逢不得開裂,金屬結構不得塑性變形,連接螺栓、銷軸質量符合要求,在止退、防松的措施,連接螺栓要定期安排人員預緊,鋼絲繩潤滑保養良好,斷絲數不得超標,絕不允許斷股,不得塑性變形,繩卡接頭符合標准,減速箱和油缸不得漏油,液壓系統壓力正常,剎車制動和限位保險靈敏可靠,傳動機構潤滑良好,安全裝置齊全可靠,電氣控制線路絕緣良好。尤其要督促塔吊司機、維修電工。
F. 塔吊維修,保養多久一次
塔吊維修、保養多久一次?
建築起重機械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1、塔式起重機的維修和保養應找有塔式起重機維修和保養資質的單位進行。 2、塔起應當經常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傳動部分應有足夠的滑油,對易損件必須經常檢查、維修或更換,對機械的螺栓,特別是經常振動的零件,如塔身連接螺栓應經常進行檢查是否松動,如有松動則必須及時擰緊或更換。
3、安全裝置的維護保養。
(1)應每班要檢查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幅度限位器等安全裝置是否正常,開關是否完好、螺栓是否緊固。(力矩、重量限制可用手動開關檢查,高度限位器起升吊鉤至上限位位置應能自動停止,幅度限位器開動小車至起重臂兩端與塊接觸應能自動停止。)
(2)每半月應對力矩限制器和起重量限制器進行一次吊重檢測。檢查該兩種安全裝置精度是否符合要求,若發現超載,應立即進行調整,檢查調整方法見說明書。 4、機械設備的維護與保養
(1)各機構的制動器應經常進行檢查及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1mm之間,在磨察面上,不應有污物存在,遇有污物必須洗掉。
(2)減速箱、外嚙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准。
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日常檢查:塔機每工作80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機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B)當塔機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機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C)當一個工程完成,塔機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3.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件變形和碰撞損壞。
.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G. 塔吊日常有哪些維修保養內容
更換機油 打黃油!
H. 塔吊的塔吊維修保養
伴隨著中國城市化建設的高速發展,塔吊以其伸縮性強、承載力大的特點,在建築施工、貨物搬運等方面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然而,由於塔吊施工涉及機電運轉和高空作業等風險領域,故施工安全亦成了每個塔吊駕駛員都必須重視的事項。
1.不重視起重量限制器的維護保養,不調節好起重量限制器就使用,有的甚至故意不用,或加大限制值,使起重量限制器不到應有的限制保護作用。
2.起升機構制動器沒調好,太松。在超重情況高速下放時,因慣性作用而制不住,產生溜車下墜。
3.自動換倍率機構,由2倍率換4倍率時切換不到位,也沒注意檢查,或者沒有加保險銷,在起吊中,活動滑輪會突然下落,引發重大事故。
4.鋼絲繩打扭亂繩嚴重,沒及時排除,強行使用。
5.因吊鉤落地,鋼絲繩松動反彈,鋼絲繩跳出捲筒外或滑輪之外,嚴重擠傷或斷股,又沒有及時更換,在滿載或超載起吊時,引發斷繩下墜。
6.鋼絲繩末端繩扣螺母沒有鎖緊,使繩頭從中滑出。
金屬結構件的維修與保養:
1.嚴格執行起重機鋼結構件報廢標准。
2.對主要受力的結構件應檢查金屬疲勞強度、焊縫裂紋、結構變形、破損等情況,對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關鍵焊縫及焊接熱影響區的母材應進行檢查,若發現異常,應進行處理。結構件的檢查應按下列程序進行。
(A)日常檢查:塔吊每工作24小時應進行一次日常檢查。塔吊司機在交接班時,應檢查各連接部位螺栓的緊固情況,如有松動應及時緊固。
(B)當塔吊出現異常聲響,或出現過誤操作,或發現塔吊安全保護裝置失靈等情況時,應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
(C)當一個工程完成,塔吊拆卸後,應由工程技術人員和專業維修人員進行詳細檢查,並作好記錄。
3.在運輸過程中應盡量設法防止結構件變形和碰撞損壞。
4.每半年至一年噴刷油漆一次。油漆前應除盡金屬表面的銹斑、油污及其它污物。
鋼絲繩及其維護保養:
1.鋼絲繩在使用過程中,應防止鋼絲繩打環、扭結、彎折或粘上雜物,防止與機械或其他雜物相摩擦。
2.塔吊安裝完畢(使用前)應對鋼絲繩進行潤滑,用石墨潤滑脂塗抹一遍,以後對鋼絲繩的潤滑按「起重機潤滑表「進行。
3.塔吊的總體設計不允許鋼絲繩具有無限期的壽命,有下列情況之一應予以報廢:
a. 鋼絲繩6×19―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5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
b. 鋼絲繩6×37―d(d鋼絲繩直徑)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0根,在30d長度內斷絲數量超過19根。
c. 鋼絲繩緊靠在一起,即使在6d長度內斷絲數量沒超過5根,也應報廢。
d. 鋼絲繩雖然沒有斷絲,但鋼絲繩磨損達到其直徑的40%,或鋼絲繩相對於公稱直徑減小7%甚至更多時,或鋼絲繩明顯彎曲等。
e. 鋼絲繩失去正常的形狀,產生畸形,如波浪、籠狀畸變、繩股擠出、鋼絲擠出、繩徑局部變大、扭結、繩徑局部變小、部分被壓扁、彎折。
f.鋼絲繩徑受了特殊熱力作用,外部出現了可識別的顏色時。
註:當吊運熔化或熾熱金屬、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時,鋼絲繩斷絲報廢數量減半。
機械部分的保養和修理
1.日常保養
(1)經常保持各機構的清潔,及時清掃各部分灰塵;
(2)檢查各減速器的油量,如低於規定油麵高度應及時加油;
(3)檢查各減速機的透氣塞是否能自由排氣,若阻塞,應及時疏通;
(4)檢查各制動器的效能,如不靈敏可靠應及時調整;
(5)檢查各連接處的螺栓,如有松動和脫落應及時緊固和增補;
(6)檢查各種安全裝置,如發現失靈情況應及時調整;
(7)檢查各部位鋼絲繩和滑輪,如發現過度磨損情況應及時處理;
(8)檢查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情況,及時添加潤滑脂。
2.小修(塔吊工作1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日常保養的各項工作;
(2)拆檢清洗減速機的齒輪,調整齒側間隙;
(3)清洗開式傳動的齒輪,調整後塗抹潤滑脂;
(4)檢查和調整回轉支承裝置;
(5)檢查和調整制動器和安全裝置;
(6)檢查吊鉤、滑輪和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必要時進行調整、修復和更改。
3.中修(塔吊工作4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改各聯軸器的損壞件;
(3)修復或更換制動瓦;
(4)更換鋼絲繩、滑輪等;
(5)檢查回轉支承部分各連接螺栓,必要時更換,注意:更換時採用高強螺栓;
(6)除銹、油漆。
4.大修(塔吊工作8000小時以後進行)
(1)進行小修和中修的各項工作;
(2)修復或更換制動輪、制動器等;
(3)修復或更換減速機總成;
(4)修復或更換回轉支承總成。
其它主要部件的維護和保養
1.制動器零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制動塊摩擦襯墊磨損量達原材料厚度的50%;
(3)制動輪表面磨損量達5mm ~2mm;
(4)彈簧出現塑性變形;
(5)杠桿系統空行程超過其額定行程約10%。
2.吊鉤禁止補焊,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用20倍放大鏡觀察表面有裂紋及破口;
(2)鉤尾和螺紋部分等危險斷面及鉤筋有永久性變形;
(3)掛繩處斷面磨損量超過原高的10%;
(4)心軸磨損量超過其直徑的5%;
(5)開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3.捲筒和滑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和輪緣破損;
(2)捲筒壁磨損量達原壁厚的10%;
(3)滑輪繩槽底的磨損量超過相應鋼絲繩直徑的25%。
4.車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報廢:
(1)裂紋;
(2)車輪踏面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15%;
(3)車輪輪緣厚度磨損量達原厚度的50%。
5.操作司機必須經常檢查安全限制器靈敏程度及有效情況,如發現失靈應及時調整或維修,決不允許將限制器線路拆掉。
回轉支承裝置的維護保養
(1)回轉支承的安裝支座(支承齒圈下底面的座子和置於內座圈上表面的座子)必須有足夠的剛性,安裝面要平整。裝配回轉支承以前支座應進行去應力處理,減少回轉支承支座的變形。裝配時支座和回轉支承的接觸面必須清理干凈。
(2)使用中應注意噪音的變化和回轉阻力矩的變化,如有不正常現象應拆檢。
(3)回轉支承必須水平起吊或存放,切勿垂直起吊或存放,以免變形。
(4)在螺栓完全擰緊以前,應進行齒輪的嚙合檢查,其嚙合狀況應符合齒輪精度的要求:即齒輪副在輕微的制動下運轉後齒面上分布的接觸斑點在輪齒高度方向上不小於25%,在輪齒長度方向上不小於30%。
(5)齒面工作10個班次應清除一次雜物,並重新塗上潤滑脂。
(6)為確保螺栓工作的可靠性,避免螺栓預緊力的不足,回轉支承工作的第一個100 小時和500小時後,均應分別檢查螺栓的預緊扭矩。此後每工作1000小時應檢查一次預緊扭矩。
(7)連接回轉支承的螺栓和螺母均採用高強螺栓和螺母;採用雙螺母緊固和防松。
(8)擰緊螺母時,應在螺栓的螺紋及螺母端面塗潤滑油,並應該用扭矩扳手在圓周方向對稱均勻多次擰緊。最後一遍擰緊時,每個螺栓上預緊扭矩應大致均勻。
(9)在回轉支承的齒圈上表面對准滾道的部位均布了4個油杯,由此向滾道內添加潤滑脂。在一般情況下,回轉支承運轉50小時潤滑一次。每次加油必須加足,直至從密封處滲出油脂為止。
另外在每次塔吊開動之前,都需要塔吊空車運轉並檢查以下事項,從而防患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