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手機一般保修多長時間
手機保修1年;
其中修理的時間不算,例如返廠修理1個月,那麼保修期就順專延1個月;
返廠修理因素有很多屬,時間因素也很多,例如運輸時間,等工件時間,維修時間,檢測時間,中間耽擱時間等一般要將近1個月左右;
按照國家三包規定,手機維修原則上應該向客戶提供備用機器的,但因為地理位置或者品牌原因,執行的不是有一定的差異。
⑵ 國家手機三包政策
手機「三包」規定,其要點如下:
一、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參考資料: http://www.people.com.cn/GB/it/50/145/20011015/581497.html
⑶ 手機保修期內維修要多久可以修好
1、啥叫三包?
通俗的講,就是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換、一年保修。
2、保修時版限:
機頭保修時間為1年,附權件的保修時間分別為:電池6個月,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1年,存儲卡1年。(廠家另行規定的除外)。
3、哪些情況不能享受三包:
超過包退、包換、保修時限的; 有人為損壞的(包括並不限於進水、受潮、跌落、擠壓等);私自拆機的(在非廠家授權的維修站進行私拆私修的);使用不當配件造成損壞的(非原裝等劣質配件造成的);無法提供發票、協議、保修卡等購買憑證的;非功能性故障的(一般廠家均不對外觀問題承擔保修,特殊情況廠家會另行通知)。
⑷ 國家規定旳手機旳三包期限是多少
廣大消費者盼望的手機「三包」規定終於出台了。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行動電話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三包」)責任和義務,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信息產業部日前聯合發布第四號令,頒布了《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於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規定》共31條,其要點如下:
一、行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行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於《規定》的三包承諾。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行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並准確填寫、加蓋印章。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後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並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行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並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行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行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介面卡為1年。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佔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後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行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行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行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介面卡等行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並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並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行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願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於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後,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註明更換日期,並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於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行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⑸ 手機在保修期內維修時間一般是多少天
1、啥叫三包?
通俗的講,就是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換、一年保修。
2、保修時限:專
機頭保修時間為1年,附件屬的保修時間分別為:電池6個月,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1年,存儲卡1年。(廠家另行規定的除外)。
3、哪些情況不能享受三包:
超過包退、包換、保修時限的; 有人為損壞的(包括並不限於進水、受潮、跌落、擠壓等);私自拆機的(在非廠家授權的維修站進行私拆私修的);使用不當配件造成損壞的(非原裝等劣質配件造成的);無法提供發票、協議、保修卡等購買憑證的;非功能性故障的(一般廠家均不對外觀問題承擔保修,特殊情況廠家會另行通知)。
⑹ 國家規定手機保修期返廠維修時間是多久我個HTC手機都修了三個星期了還沒修好。
直接去那邊放狠話說。到底都多久了。還沒好?要不然上微博討論一下你們的手機保修情況。曝光他們,我朋友每次都這樣說話的,賊好使
⑺ 國家規定手機因維修返廠的最長期限是多久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五條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如果你是首次報修,被拖延2個月顯然不正常,建議到消協投訴,請求快速協調解決。
最長期限是30日。超過期限,消費者可要求更換。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信息產業部聯合發布頒布的《行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十五條 送修的行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後收回備用機。
第十六條 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並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第十七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行動電話機主機。
(7)國家規定維修手機保修多久擴展閱讀
手機因維修返廠注意事項:
(1)在手機內部的印製電路板上,由於都鑲嵌著不同的生產廠商和不同型號的集成晶元,另外印製電路板上還有一些新型的元器件,所有這些晶元和元器件上都是傳輸一些弱電流信號,因此不要在強磁場高電壓下進行維修操作,以免遭大電流沖擊,損壞這些元器件。
(2)在維修手機時,我們應該按照維修的操作規則,先要正確連接好測儀表,然後打開測試儀表並正確設置,初頻判斷手機是屬於哪種類型的故障,以及可能出現的故障范圍。
(3)由於手機是屬於一種集成電路的微電子產品,其內部的集成電路結構是非常精密的,並且通過先進的技術進行開發和研製而成,因此這就要求我們這些維修人員在修理手機之前,必須對手機電路板中的每一個晶元以及元器件的性能了如指掌。
(4)不同的生產廠家,不同的機型,不同的款式,它的版本號不同,因此在修理一些需要更換元器件的手機時,一定要使用合格的正常的同版本的晶元、元器件、避免更換不同版本的晶元。
(5)由於手機中的零配體積都比較小,為防止在拆卸的過程中,零配件被丟失或者少安裝,我們必須保證工作台要清潔、衛生,維修工具齊全,並放在手機。
另外,我們必須注意的是,要保持手機印製電路板的清潔干凈,這樣可以不影響維修操作,在修理的過程中,還要防止所有的焊料、錫珠、線料、導通物落入線路板中,避免造成其他方面的故障。
⑻ 手機的國家保修的相關規定
七天包換(手機外殼不花、附件包裝完好,限於同型號的手機),一版年免費保修,終生維修權,配件提供三個月質保!讓您用得安心!以下情況所產生的故障不在免費保修范圍之內:
1、進水
2、外殼的正常磨損
3、強烈震動或擠壓後因物理損壞造成的故障:如摔壞或壓壞
4、顯示屏破裂
5、保修標簽破損或保修單據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