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共維修基金提取需要業主簽字嗎
不一定需要業務簽字,但需要業務委員會開會同意,並簽字。然後使用之前也會在小區張貼公告告訴廣大業主。
『貳』 維修基金業主簽字同意如果沒同意怎麼辦
您好,需要三分之二的業主(或者三分之二面積的業主)同意才能動用維修基金,
這是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不需要全部業主同意,
當然有些比較大的費用計劃最好做好工作爭取得到絕大部分業主同意。
望採納
『叄』 物業維修基金多少人同意可以使用
1、應當經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相關建築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且占相內關戶數三分之二以上的容業主簽字同意;
2、簽字須由產權人本人或其配偶簽署意見,並留署簽字人聯系電話;
3、如房屋產權發生過變更的情況,須請產權人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及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物業管理局辦公室辦理維修資金業主姓名變更手續。
『肆』 物管要業主簽字使用房屋維修基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六條
下列事項由業主共同決定: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籌集和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七)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決定前款第五項和第六項規定的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決定前款其他事項,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
小區的可視對講系統屬於公共設施設備,是業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的范圍,如果整個小區可視對講系統需要維修更換,要使用整個小區的維修基金,那麼需要小區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以使用。 如果是某棟樓的可視對講系統及設施損壞需要維修更換,那麼需要這棟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才可以使用這棟樓全部業主的維修基金。
依據住建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活動規則》的規定,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社區居委會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請注意這句話,業主委員會是小區業主大會的辦事機構,類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小區業主大會類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只是小區業主大會是由全體業主組成的,業主委員會是業主選舉出來的代表人。那麼在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由於全體業主是固定的,業主大會的主體(全體業主)已經具備,在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時候,由社區居委會在其上級部門街道辦事處的指導下,代替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是可以的。請注意一點,社區居委會或街道辦事處代替小區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並不代表其可以代替業主委員會行使權利,也不能代表小區全體業主做出決定,還是要按照相關規定,由其組織人員負責召集和徵集業主的意見進行表決,經過統計超過三分之二或二分之一後才能繼續開展其他相關工作。
『伍』 維修基金 必須多少業主簽字
一半以上的業主簽字
『陸』 物業動用維修基金需要多少業主簽字
請參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單位應當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築面積,分攤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1]
第二十二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三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需要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列支范圍、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二)業主大會依法通過使用方案;
(三)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同第二十二條第四項;
(五)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核同意,並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經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應當責令改正;
(六)業主委員會、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七)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第二十四條
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按照以下規定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的規定辦理;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三條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和第七項的規定辦理。
發生前款情況後,未按規定實施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可以組織代修,維修費用從相關業主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房的,還應當從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
『柒』 物業動用維修基金需要多少業主簽字
你好,動用維修基金須2/3業主同意。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住宅專項維修基金劃轉業內主大會管理前容若需要使用,應由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同時,還必須滿足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望採納!
『捌』 個人申請維修基金需要業主簽字怎麼辦
您好,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提出使用建議版;沒有物業服務企權業的,由相關業主提出使用建議;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范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通過使用建議; (三)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四)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有關材料,向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列支;其中,動用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向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申請列支; (五)直轄市、市、縣人民**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審核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六)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您好!業主必須簽字才行!申請維修基金需要一半以上的業主簽字!讓物業和其他業主溝通溝通 畢竟他們不是頂樓的 不管他們的事!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