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4S店有汽車維修過度的情況沒這成了一種普遍現象嗎
因國家對車輛維修的放開,以前只能在汽車4S店保養和維修的車子才能享受車輛質保的規定被廢除,現在只要在正規汽車企業維修的車輛,去汽車4S店質保時提供以前車輛的維修清單和發票就可以了。
Ⅱ 汽車在4s店維修過程中導致別的部件損壞該怎麼辦
汽車在4s店修理過程中,把其他好的零配件損壞,這個責任肯定有4s店來承擔。
Ⅲ 4s店維修不好怎麼解決
這要看是否在質保復期內制,如果在質保期內因為同一質量問題,連續維修兩次仍不正常使用的應當退還產品。
根據《消費者權益法護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對國家規定或者經營者與消費者約定包修、包換、包退的商品,經營者應當負責修理、更換或者退貨。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
Ⅳ 當與汽車4s店維修不滿意時怎麼處理
我同意之後,於5月18日來提車,在4S店再三保證發動機沒有任何問題的情況下,帶我...此投訴已經處理完成,如投訴人對處理結果不滿意,可重新發表投訴,以便我...
Ⅳ 跟保險公司怎麼談賠償,4s店過度維修保險公司拒賠
不付給4S店維修費,由4S店與保險公司打官司就行,跟車主沒關系。
Ⅵ 車在4s店維修時間過長怎麼處理
車在4s店維修時間過長可以要求4s店提供代步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在2013年10月1日發布實施《汽車三包規定》,其中第十九條規定:在家用汽車產品保修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每次修理時間(包括等待修理備用件時間)超過5日的,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給予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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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購車發票等由銷售者更換、退貨。
家用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准),家用汽車產品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或燃油泄漏,消費者選擇更換家用汽車產品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更換或退貨。
在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一)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嚴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現新的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發動機、變速器與其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
(三)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主要零件由生產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其種類范圍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准或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