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到哪個部門投訴
一、房屋質量行政主管機關:住建局。
住建局下屬有個質監站,主要負責對房屋質量的檢驗。可以向其投訴,質監站在接到材料後,應當迅速進行調查,對開發商的違法行為,除責令其賠償購房者損失外,還要對其違法行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
二、與開發商直接交涉採取和解協商解決。
1、准備好翔實、充足的證據和必要的證明材料。
2、要堅持公平合理、實事求是的原則。在與開發商協商時,要闡明問題發生的事實經過,提出自己合理的要求。必要時可指明所依據的法律條文,以達成問題的盡快解決。
3、要注意時效性。房屋保修期一般是5年。有些問題的解決具有一定的時效性,不要被開發商的拖延所蒙蔽而一味地等待。因此,如果在證據確鑿、事實明確的情況下,若開發商還故意推諉、逃避責任,購房者就要果斷地採取其它方式來求得問題的解決。
三、到消費者協會投訴。
協商和解不成,對購房者來說到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最優化的。消費者協會是依法成立的專門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組織,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主要社會團體。因此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向消協投訴,請求消協調解是最常見的方式,能夠較為順利、有效地解決糾紛。
四、根據原先的約定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如果購房者手中掌握著開發商侵權事實的充足證據,並且通過一般的調解途徑不能解決問題的話,建議購房者請專業律師,就開發商侵權事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以上途徑無效,可以考慮訴諸媒體曝光,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推進維權進度。
Ⅱ 老舊小區房屋質量安全問題由哪個單位負責管理
老舊小區如果沒有單位或者物業管理,應該到社區報修。由社區到區級住建管理部門進行申報修理。供參考。
Ⅲ 小區房子漏水應該找誰解決問題
法律分析:
1、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託聯系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託)聯系施工單位前來保修。2、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直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維修費用超出交存維修基金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佔建築面積比例分擔。3、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征詢業主意見並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原售房單位到維修基金交存銀行對賬並填寫相關表格後,持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審核手續;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4、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衍生問題:
房屋漏水了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法查找漏水點:1.檢查水電管道。2.找樓上鄰居檢查防水層。3.打壓法檢測水壓。在進行裝修時一定要對廚房、衛生間、陽台這幾個地方做好防水處理,在做防水時要注意防水塗料要刷兩層,且第一層幹了後再刷第二層。
Ⅳ 小區改造歸哪個政府部門管
小區改造歸住房建設部門管理。
小區改造首先得獲得政府論證以及立項,然後才能夠去進行實施。如果是動用到專項維修資金的話,那就需要業主們去投票同意了,主管部門都是住建委。如果涉及拆遷,住房建設部門還應該成立拆遷辦,具體負責拆遷的相關管理。
在通常的情況下,當相關部門需要對於老舊小區進行改造時的賠償標准都會寫在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之間的拆遷安置的協議當中的。如果大家不同意去協商或者是如果協商失敗了,拆遷人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去申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的獎勵。
業主不同意開發商修改小區規劃的話,可以採用維權的行為。由於開發商是不能私自更改小區規劃的,如果在沒有徵求業主同意的情況下私自更改規劃,小區業主可到市城市規劃局找有關部門維權。
有關小區規劃、房產證辦理以及房子質量等問題,業主可以前往當地政府的行政部門、質量監督部門等反映。對於小區物業管理問題,根據規定,業主可以向當地的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主管部門投訴。
《物業管理條例》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 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Ⅳ 社區處理漏水問題找什麼部門解決
有物業管理的老舊小區,發生房屋漏水應報備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維修。如果老舊小區是無物業公司進行管理的,出現漏水的問題應該找產權單位或是找社區,由社區協助幫忙找到小區房管部門,查找小區的產權單位,再由產權單位通過使用維修基金進行維修處理。
Ⅵ 房屋過了保修期出現質量問題 業主找誰維修
第一、房屋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期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所以地基和主體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承擔責任。第二、房屋其他部位出現質量問題,已經過了保修期,如果是房屋專有部分,則由業主自行維修;如果是房屋共有部分或共用設施設備出現質量問題,可以申請使用住宅專項公共維修基金,由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負責管理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部門或業主大會審核同意使用。
Ⅶ 舊小區改造,政府那個部門管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你所述的情形通常由所在地的房管部門管理。
Ⅷ 房改的老房子沒有物業屋頂防水壞了漏雨水找哪個部門
如果是老房子,小區里並沒有物業,屋頂漏水,那麼只能由業主自己進行修理。
房屋漏水。
發現漏水後,應該怎麼處理?
1、首先應當保護現場,並進行證據固定。例如拍照、錄像錄音等證據收集。
2、進行協商,可先找小區物業或社區,讓他們給出意見,或讓他們去找樓上的鄰居,進行協商修補。
3、若協商不成,請有評估資質的企業,如價格認證中心等,到現場進行評估。等待有關手續完備後,再向法院起訴為妥。
對於漏水造成的損失,又該如何索賠?
1、找樓上業主:如果樓上業主確因裝修或鋪設水管造成樓下住戶「受水」,樓上住戶應及時查找漏水原因並進行維修,還應當就其不當行為給樓下住戶造成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物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2、找開發商:房子還在保修期內,又確信不是人為破壞時,不管是受損業主還是樓上鄰居業主,都應及時讓開發商進行修補處理。當開發商按業主要求,派人來修補後,仍未解決漏水問題或維修不到位,反復兩次後,業主可以自行找人進行維修,費用由開發商來出。當開發商不予理會時,受損業主可以到當地質監部門進行投訴,或將開發商起訴至法院。
樓上造成漏水情況卻不肯賠償,咋辦?
如果漏水原因確為樓上造成,而鄰居不配合或不及時修補,受損業主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之規定將爭議提交法院處理。如果鄰居不理會法院的判決,受損方可以先自己請施工隊進行修補,所花費的費用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再通過法院要求樓上鄰居進行賠償。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
樓上住戶裝修導致漏水,物業要負責嗎?
我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物業公司發現在裝修過程中有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時,應當通知行為人立即停止並改正;行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應當及時報請相關行政部門依法處理。如果業主遇到了此類問題,應首先向物業公司反映,物業公司如果沒有盡到上述義務,就應該為受到損失的業主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但如果物業公司已經盡到義務,則不承擔責任。
出租房漏水殃及鄰居,房屋所有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明確了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也就是說,如果案件系相鄰關系糾紛,業主雖然並非侵權人,但作為不動產的所有人,對於因其房屋漏水對鄰居造成的損失仍應承擔賠償責任,業主在承擔賠償責任後亦可向租戶追償。對於鄰居因為漏水而造成的損失,可以雙方酌情商定。
《物權法》第八十五條規定,法律、法規對處理相鄰關系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當地習慣。同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也就是說,不動產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間,任何一方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權或使用權,享有要求其他相鄰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