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和法律有什麼關系,你難道要和房東談法律?租房期間若是空調洗衣機都壞了,你覺的房東會不找你賠償?誰租房誰使用,誰負責,這有問題嗎?
『貳』 租房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租房維修費用的承擔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是在租房前壞的,需要房東維修;
2、在租房期間,門鎖壞了的屬於租房者自行維修,原因如下:
(1)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3) 承租人應當愛護並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屬設施,不得擅自拆改、擴建或增添,確需變動的,必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並簽訂書面合同;
(4)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一)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租的;
(二)將承租的房屋擅自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三)將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結構或改變用途的;
(四)拖欠租金累計6個月以上的;
(五)拖欠住宅用房無正當理由閑置6個月以上的;
(六)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七)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叄』 房屋租賃合同維修條款怎麼寫
法律分析:房屋租賃合同維修條款可以這樣寫:乙方在居住期間應維護好房屋結構、設備、物品和門窗的完整。如有所損壞,需在合同期滿日之前恢復原貌,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肆』 租房維修責任法律規定
房屋修繕責任是指在房屋租賃期間對房屋自然損壞或人為損薯老壞的維修責任由哪一方承擔的問題。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因此出租人有對房屋及其設備及時、認真地檢查和修繕,以保證房屋居住和使用的安全的義務。但「因承租人過錯造成房屋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修復或者賠償。」
《民數猜升法典》(2021.1.1生效)
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維修義務】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法律後果】承租人在兆尺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伍』 房屋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否則由出租人承擔租賃房屋的維修義務。當租賃房屋需要維修時,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的合理期限內予以維修,使其符合約定的用途。若出租人不予以維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此時的維修費用,應當由出租人承擔。若是承租人支付的維修費用,承租人由此可以取得對出租人的債權,有權要求出租人返還維修費用,或者按照約定抵扣租金。對於因為維修房屋,而對承租人使用該房屋造成影響的,出租人應當適當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相應的租期,以補償承租人的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陸』 房屋租賃期間的維修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據此,租賃期間發生的維修費原則上由出租人支付,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或約定由出租人負責,而出租人沒有履行維修義務,承租人可以先行維修,產生的費用可以減租或者延長租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柒』 房屋租賃期間是否負有維修費用
房屋租賃期間一般房東有義務維修房屋。房東對承租房的安全維護有義務,並且對於房屋中的使用物品因自然損害或者是合同約定由房東負責的物品有修繕的義務。當事人簽訂的租賃合同有約定就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情況,如果房屋是自然損耗導致漏水是房東負責,如果是承租人的原因導致房屋漏水就由承租人自己負責。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三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捌』 維修租賃合同條款範本
房屋租賃合同的維修條款應寫明在租賃物出現不符合約定的使用狀態時,出租人須對該租賃物進行修理和維護,以保證承租人能夠正常使用該租賃物,包括對租賃物的正常保養;房屋損壞由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的或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和維修房屋的,維修責任由承租人承擔。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