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報關案例實驗報告
你好:國際貿易是指一國和地區同別國和地區進行貨物和服務交換活動。與國內貿易相比,國際貿易要比國內貿易困難、復雜、風險大。這是因為各國的語言、風俗習慣、法律、商業習慣、海關制度以及其他貿易法規不同等給國際貿易帶來一定的難度。另外,國際貿易中涉及國際匯兌、貨物的運輸與保險等給國際貿易帶來風險,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如果不稍加註意,就會給自己帶來風險和損失。因此我們在進行國際貿易時,要特別注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下面僅對「合同的訂立和履行」,「貨物的運輸與保險」,「貨款的結算」,「單據製作」,「違約與索賠」等五個方面在實際的進出口貿易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舉例說明。 一、 合同的訂立和履行(1)一定要訂立合同而且合同一定要詳細、明確國際貿易合同中主要涉及到以下方面的內容:品質(Quality)、價格(Price)、數量(Quantity)、包裝(Packing)、付款(Payment Terms)、商品檢驗(Commodity Inspection)、保險(Insurance)、裝運(Shipment)、運輸(Transportation)等等。那麼在訂立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把以上條款在合同中寫清楚,如商品的品質的表示方法、溢短裝條款、付款方式的選擇、裝運期、裝運港一定要明確。如裝運港盡量避免「**主要港口」字樣。實驗中的案例4正是這樣一個由於沒有和船公司訂立好協議而不得不承擔運費上漲的費用的例子。(2)有效發盤不能隨意撤消,有這樣一個案例:1993年2月5日,加拿大休頓電子有限公司(簡稱「休頓公司」)向我國H電子集團公司(簡稱「H公司」)提出出售集成電路板20萬塊,每塊FOB維多利亞港25美圓的發盤。我方接到發盤後,於2月7日去電還盤,請求將集成電路板的數量減少到10萬塊,價格降為20美圓/塊,並要求對方即期裝運。2月10日,休頓公司電傳告知H公司,同意把集成電路板的數量減少到10萬塊,保證能即期裝運,但集成電路板的價格每塊只能降到22塊;同時規定,新發盤的有效期為10天。接到新發盤後,H公司經多次研究,決定同意該新發盤,並於2月15日向休頓公司發出電傳,表示接受新的發盤。2月18日,休頓公司再次發來電傳,聲稱,貨已與其他公司簽約售出,現已無貨可供,要求取消2月10日的發盤。2月19日,H公司復電:「我公司已按10萬塊集成電路板制定生產計劃,不同意撤消2月10日的發盤,請貴公司執行合同。」休頓公司則稱:「無法執行合同」。因此,雙方對合同是否成立發生糾紛。
經過雙方多次協商,休頓公司同意賠償因不履行合同給H公司造成的損失,是爭議得到了解決。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關鍵是有效發盤的撤消問題。發盤的撤銷是指發盤生效後,發盤人將發盤取消,使其失去效力。《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16(1)在未訂立合同之前,發盤得以撤銷,如果撤銷通知於受盤人發出接受通知之前送達受盤人。(2)但在下列情況下,發盤不得撤銷:a. 發盤寫明接受發盤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明發盤是不可撤銷的,或b. 受盤人有理由信賴該發盤是不可撤銷的,而且受盤人已本著對該項發盤的信賴行事。
本案中,休頓公司1993年2月5日向我國H公司的報盤,在2月7日由H公司做了還盤,因而1993年2月10日休頓公司再次向H公司發盤,這項新的發盤規定了發盤期限,該新發盤在送達H公司後,從H公司電傳接受新發盤時,合同即告成立並發生法律效力。休頓公司2月18日的電傳,是要撤銷2月10日的新發盤,但因2月15日H公司已對休頓公司2月10日的新發盤作出了接受,因此,休頓公司2月18日的電傳所作的撤銷發盤的行為是無效的,即2月10日的發盤是不能撤銷的。H公司作出接受之後,關於集成電路板的買賣合同即告成立。H公司要求休頓公司履行合同的做法完全正確。
最後,經過雙方多次協商,休頓公司同意賠償因不履行合同給H公司造成的損失,終止履行合同。H公司考慮到休頓公司的實際困難以及休頓公司願意賠償損失的誠意,不再堅持履行合同,也是合乎常理的。 (二)貨運與保險國際貨物運輸中應該注意下列問題:(1)常用的貿易術語FOB,CFR,CIF買賣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個別國家的法律對這些術語的特殊解釋。如美國的《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訂本》中就對FOB術語下對「取得出口許可證或其他官方證件,辦理海關手續」做出了與2000通則恰恰相反的解釋。(2)分批裝運。一個合同能否分批裝運,應視合同中是否規定允許分批裝運而定,如合同中未明文規定允許分批,按外國合同法,不等於允許分批裝運。但有的國際規則,例如國際商會制定的《跟單信用證統一慣例》就規定:「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分批支款及/或裝運均被允許。」按此慣例規定,在信用證業務中,除非信用證明示不準分批裝運,賣方即有權分批裝運。有鑒於此,為防止誤解,在我國的外貿實踐中,如需要分期分批裝運的,一般均應在進出口合同中作明確具體的規定。(3)倉至倉條款。FOB合同下的「倉至倉條款」,保險公司實際承擔「船至倉」責任。賣方為保險從賣方倉庫至碼頭期間的保險利益,必須向保險公司另行投買保險。我進口業務通常FOB 合同,對此須特別注意。另外,CFR合同、FAS合同下的「倉至倉條款」,也作同樣理解。實驗中案例6正是這樣一個例子。保險索賠案例:1997年,我國WK外貿公司向香港出口罐頭一批共500箱,按照CIF HONGKONG向保險公司投保一切險。但是因為海運提單上只寫明進口商的名稱,沒有詳細註明其地址,貨物抵達香港後,船公司無法通知進口商來貨場提貨,又未與WK公司的貨運代理聯系,自行決定將該批貨物運回起運港天津新港。在運回途中因為輪船滲水,有229箱罐頭受到海水浸泡。貨物運回新港後,WHHK公司沒有將貨物卸下,只是在海運提單上補寫進口商詳細地址後,又運回香港。進口商提貨後發現罐頭已經生銹,所以只提取了未生銹的271箱罐頭,其餘的罐頭又運回新港。WK外貿公司發現貨物有銹蝕後,憑保險單向保險公司提起索賠,要求賠償229箱貨物的銹損損失。保險公司經過調查發現,生銹發生在第二航次,而不是第一航次。投保人未對第二航次投保,不屬於承保范圍,於是保險公司拒絕賠償。案例分析:保險公司拒絕理賠是正當的。原因如下:
(1)保險事故不屬於保險單的承保范圍,本案中被保險人只對貨物運輸的第一航次投了保險,但是貨物是在由香港至新港的第二航次中發生了風險損失的,即使該項損失屬於一切險的承保范圍,保險人對此也不予負責。
(2)被保險人在提出保險索賠時明顯違反了「誠信原則」。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索賠明知是不屬於投保范圍的航次造成的損失,其目的是想利用保險人的疏忽將貨物損失轉嫁給保險人,這違反「最大誠實原則」,保險人有權拒絕陪付。 (三)貨款結算外貿操作中,結算是很關鍵的一關,結算是否把握得好,直接關系你能否順利收到貨款,順利實現你的利潤以及資金是否能夠較快地周轉。國際結算的支付工具包括匯票、本票、支票。常用的支付方式包括匯付、托收、信用證付款、銀行保函等。進出口雙方為保證安全、迅速收取外匯,加速資金周轉,促進貿易的發展等方面來考慮來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支付方式。下面用一個很典型的案例來分析使用信用證結算時應該注意的問題。案例:A、我某公司與往來多年的非洲一客戶簽訂某暢銷商品合同一筆,交貨條件為十二月至次年六月,每月等量裝運,憑不可撤銷信用證自提單日後六十天付款。
該客戶按時開出不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規定的總金額和總數量與合同相符,最遲裝運期為六月三十日,並有「分數批裝運」條款(to be shipped in several shipments)。
公司除在十二月按照原定的數量裝運外,因見來證未列明「每月等量裝運」條款,為了「早出口,早收匯」,便於一月底將一季度應交數量一並裝出,我中國銀行憑單議付;二月底又將二季度應交數量一並裝運,中國銀行再憑單議付,並先後向開證行索匯,開證行審單後認為單、證無誤。
當客戶接到裝船通知後,發現第二批和第三批貨物裝出的時間和數量與合同規定條件不符,隨即提出異議,開證行根據客戶申請致電中國銀行:「開證申請人要求緩付第二批和第三批貨款待買賣雙方達成協議後,再告受益人確認」,以致我方未能按時收到第二、三批貨款。
B、我某公司與中東商人成交出品合同一份,貨值五千美元,國外開證行開立不可撤銷信用證時,將總金額誤以五萬美元(來證未列明貨物數量),我公司未經客戶來信說明,就按合同單價增加數量,湊足貨值五萬美元交貨。我方銀行議付後,向國外開證行索匯。開證行接到單據時發現信用證金額有誤,即致電我方銀行說明因工作疏忽造成信用證錯誤,並以匯票金額超出有關進口許可證額度為由,表示無法付款,要求更正為五千美元,希我方確認。
(1)從法律的觀點來觀察,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的聯系和區別。
(2)從信用證的性質來分析開證行主動要求緩付貨款和修改條款的做法對不對?
(3)從我外貿公司的地位來研究適當的處理辦法。案例解析:(1)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的關系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第一,買賣合同是開立信用證的基礎,開證申請人必須根據買賣合同中規定所規定的有關內容向銀行申請開證;第二,信用證一經開出就成為獨立於買賣合同之外的自足文件,有關銀行不受買賣合同的約束。在進出口業務中,如受益人收到的信用證與買賣合同的規定不一致,他有權要求申請人修改,直至與合同相符為止。
信用證與買賣合同是兩種不同的契約,它們所約束的當事人不同: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是買方和賣方,買賣合同只對買賣雙方有約束力;而信用證則體現了開證行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它對開證行和受益人、開證申請人具有約束力。按一般國際慣例,銀行只受信用證約束而不受買賣合同約束,銀行對貿易糾紛不介入。
(2)信用證是銀行根據進口人的請求,開給出口人的一種保證付款的憑證,只要出口人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的單據,開證行就必須付款。同時根據UCP500第四條的規定:「在信用證業務中,各有關當事人所處理的只是單據,而不是單據所涉及的貨物、服務/或其它行為」,因此,開證行主動要求緩付貨款和修改信用證條款的做法是不對的。
(3)作為我外貿公司既是買賣合同的賣方,又是信用證的受益人。因此,既受信用證約束,又受買賣合同約束,必須做到既按信用證又按買賣合同規定行事。對於案例A,我公司應該①要求開證行審單付款,不能同意開證行緩付貨款的要求,否則,信用證過期,第二、第三批貨款能否收回就很成問題。②對於一月底和二月底的裝運給買方造成的損失,應按買方的實際損失額(主要包括利息和倉儲、保險費)負責賠償,因為這兩批交貨,賣方已經構成了違約,如不予賠償,對方提請仲裁,我方必然敗訴,還將負擔仲裁費用,損失更大。
對於案例B,應同意開證行要求,更改為5千美元,重新製作一套單據要求開證行付款,此時要特別注意信用證有效期及做好其餘4.5萬美元貨物的保全工作,及時轉移。 (四)單據製作。主要的進出口操作單據包括保報檢單、報關單、投保單、貨物托運單、大副收據、出口壓匯核銷單、出口貨物退稅單;主要進出口結付匯單包括匯票、發票、海運提單、保險單、產地證明書、裝箱單和重量單、商檢證書等。製作單據外的最基本原則歸結起來可以用一句話來表示:單證相符,單單相符。案例:國內N公司對美國A公司出口商品一批。1997年4月29日收到買方通過當地一銀行開來的信用證,信用證單據條款中規定:「plicate/photo Of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China origin GSP Form A issued by competent authority.」(由官方機構出具的GSP產地證正本一式兩份或正本影印件。)該公司根據信用證特殊條款中的要求,將GSP正本(original)徑寄客戶,副本()隨附其它單據和匯票一起交銀行議付。開證行收到單據後於5月15日來電,提出單證不符,電文如下:「Copy Of C/O Form A submited I/O plicate/photoo Of original.」(GSP副本代替了正本一式兩份/正本影印件。) N公司接到開證行拒付通知後,即對信用證條款和公司所提供的單據進行了研究,認為所交單據沒有錯誤,並於5月21日向開證行提出如下反駁意見: 1.你L/C規定GSP產地證的"plicate"交銀行議付,「original」(正本)寄交客戶,這不符合實際操作的要求。因一套GSP產地證均為一正兩副(original and ),商檢局不出具「plicate'』字樣的產地證。2.L/C規定提供plicate/photo Of original certificate Of China origin GSP Form A。根據UCP500第20條c款Ⅱ項規定:「如L/C要求多份單據,諸如正副兩份,兩份等,可以提交一份正本,其餘份數以副本單據來滿足,但單據本身有顯示者除外。」我方提供副本產地證並未違反國際慣例和l/C的規定。根據以上情況,我們認為單證相符,你應按時付款。5月22日開證行又來電提出:你方單據已有字樣的顯示,UCP500第20條c款Ⅱ項條款不適用於此。根據UCP500第13條a條款,我方仍不接受此單據。與plicate/photo是有區別的。因此,單據仍在我行暫行保管。請速告處理意見。N公司業務員對單據和往來電報反復研究,與客戶反復磋商。由於該商品正值滯銷時期,加之產品質量欠佳,談判艱難,最終同意客戶少付1,900美元而結案。案例解析:從本案例來看,商品滯銷,國際市場商品價格下跌是客戶拒付的根本原因。但N公司在審證和制單中確有不少疏漏之處。首先,L/C規定plicate/photo Of original,這里強調正本GSP兩份或將正本GSP影印一份,這段話與GSP Form A in plicate是有區別的。後者意指GSP產地證一式兩份。按UCPS00條款的規定,當信用證要求單據「一式兩份」,而未具體規定正本份數時,方可提交一份正本,其他份數用副本單據來滿足。由此可見,N公司以注有「」(副本)字樣的單據來替代注有"original」(正本)字樣的單據是明顯的單證不符。其次,N公司沒有理解"plicate"的含義。該公司在5月21日的反駁電中提出:GSP產地證均為一正兩副,我商檢局不提供注有「plicate」宇樣的產地證。「plicate。」譯為復制的或兩份(可為一正一副),但"plicate」本身並不等於"」(副本),我商檢局固然不能提供注有"plicate」字樣的產地證,但也決非意味著我方可用注有「"字樣的產地證代替plicate。I original(正本一式兩份)。再次,N公司未能正確理解UCP500的內容。UCP500第20條c款I項規定:除非信用證中另有規定,銀行將接受注有副本字樣或未標明正本字樣的單據作為副本單據。在本案例中,開證行開出的L/C中已明文規定產地證正本一式兩份,因而UCP500中第20條c款對我方已不適用。我方不能以未註明正本字樣的產地證,更不可以注有""字樣的產地證辦理議付。(五)違約索賠。 由於國際貨物買賣涉及面比較廣,環節多,手續復雜,各方面原因造成的索賠情況時有發生,當事人對索賠處理不當,出現糾紛訴訟法律者屢見不鮮。為了避免在索賠與理賠中出現失誤,更好地作好索賠工作,我們應該注意下列問題:1.明確索賠對象,短交、短御、短失、包裝破損導致貨物散失、品質與規格不符等應該向誰索賠,是買方/賣方、船公司、承運人還是保險公司,一定要搞清楚,避免不必要的費用或者因此錯過索賠的時間。2.注意索賠時效;3.收集好索賠的依據。下面是一個信用證索賠的案例:我一公司接到客戶發來的訂單上規定交貨期為今年八月,不久收到客戶開來的信用證,該信用證規定:「,1997」。我方乃於九月十日裝船並順利結匯。約過了一個月,客戶卻來函要求因遲裝船的索賠,稱索賠費應按國際慣例每逾期一天,罰款千分之一,因遲裝船十天,所以應賠款百分之一。問:(1)我方為什麼能順利結匯;(2)客戶的這種索賠有無道理?我公司是否得賠?案例解析:(1)因為信用證是銀行信用,是自足的文件,與合同無關。因此,賣方所提交的單據只需「單單相符,單證相符」即可結匯,而與合同相符否無關。我方提單中的裝船日期在信用證中規定的裝運期中,故我方單證是相符的,故可以順利結匯。(2)由於我方違反了合同中有關裝運期的規定,故對方提出索賠要求是合理的,但對方的索賠金額是以國際慣例為依據提出的,而國際慣例本身不是法律,而是人們在長期的貿易實踐中形成的習慣做法,對交易雙方並無約束性,因此,對對方的索賠金額我方可以討價還價。 小結:在實際的國際貿易中,有太多太多的值得我們去注意的地方,稍有不慎就可能為該我們帶來損失或者麻煩。因此,我們要熟悉國際貿易規則,嚴格地按照程序來進行貿易,訂立合同時一定要謹慎、細心;另外,對不同的國家,了解其國內的貿易法律、規則以及商業習慣。還有,總結以往發生的案例,避免發生類似的案例
⑵ 電梯電路板維修合同怎麼寫
外選或內選粘連
⑶ 在江門市榮信電路板自離了,壓了我一月工資沒給我發,當時簽了合同,可被公司都收走了!我只有工作服與工
在江門市榮信電路板自離了,壓了我一月工資沒給發,可以去當地社保局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
當時簽了合同,可被公司都收走了,這個不重要,要是沒合同,還會賠償12個月的雙倍工資。
只要有發工資的銀行卡,就足夠了
⑷ 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書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書信吧,書信是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特別方式。你知道書信怎樣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工程質量保修承諾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質量目標
我公司所承擔的裝飾裝修及安裝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合格並通過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的檢測。
二、工程保修和竣工圖編制移交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嚴格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章第十四條規定執行,即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築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服務承諾
1.自動控制部分:軟體定期維護升級,硬體由於質量原因產生的故障,3年內免費更換。國產設備出現故障接通知後24小時內解決問題恢復使用,進口設備出現故障接通知後48小時內解決問題恢復使用。
2.空調通風部分:對主要設備定期檢查維護,出現故障接通知後24小時內解決問題恢復使用。
3.設備:本公司代購第三方實驗設備,均與供貨商簽定售後服務協議,嚴格執行本公司服務承諾。
4.給排水系統和圍護結構:質量保證10年內不出現滲、漏現象。保證圍護結構的嚴密性。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
5.兩年免費上門服務,5年有效保修期限。
手術室以及相應合同內的設備, 2年免費保修期內,正常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時,公司售後人員免費上門服務(包括免費更換零部件),在免費保修期以外出現問題,2小時內到現場維修,只收成本費。
6.售後服務人員定期回訪,收集、整理客戶意見,建立完善售後服務信息系統,發現故障隱患及時排除,出現問題及時解決。
7.服務反應時間:售後服務人員接客戶通知後30分鍾內做出反
應,24小時到現場檢查故障,7*24h全天候服務。
8.工程完工交付時,公司派專業人員負責對甲方使用人員進行培訓,直到甲方人員掌握實驗室設施使用方法。
9.工程完工交付後第一年公司派專人協助甲方對設施進行管理。
四、保修期內的維修計劃及內容
在工程竣工後的一段時間內,留置保修小組,為工程盡快地投入使用服務。工程正常使用後,我公司將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業主進行回訪,徵求業主的意見並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並按照要求提供每月、
五、維修保障措施
1.保修期內的回訪、保修措施
1.1為業主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並對業主的物業管理人員進行培訓交底,並在工程交工之後積極配合業主
的物業管理工作,直到業主方的物業管理工作步入正軌。
1.2向業主提供《用戶保修卡》,使業主對該工作的有關使用情況能予以充分的了解,並予以監督、檢查;並提供維修保養記錄,並把記錄書放置於適當地點,以便業主工作人員隨時查閱有關設備的維修保養、更換次數、檢查及維修日期等記錄。
1.3按月進行定期保養,包括全面檢驗、加潤滑油、試驗並保持全部安裝設備處於一流的運行水平。同時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以便業主工作人員隨時查閱有關設備的維修保養、部件更換次數等記錄。
1.4保修期間,設專職保修人員在現場進行保駕,按需要更換或修復設備之部件以維持所安裝的工程完好地運行,包括供應材料、所有消耗品如潤滑劑、清潔材料、過濾器等,同時對事故召請立即作出響應,提供2小時隨傳隨到的緊急維修服務,在工作時間及非工作時間收到應急事故召喚時,分別在兩小時及六小時內作出有效的回應到現場進行搶修。
1.5用戶服務部每季度對工程進行一次回訪,同用戶進行溝通,了解用戶對使用功能不完善方面的意見、建築安裝使用功能和安全方面存在問題和隱患、處理急需解決的質量問題,了解除用戶對項目的全面評價及後期出現的質量缺陷。
1.6在保修期最後一個月中,對安裝設備進行檢驗和清潔。在檢驗時無償地交還在保養期中除磨損及損壞件外之所有更換部件。
1.7倘若業主在整個工程竣工交付使用之後,因自身業務發展的需要,需對建築物的某些使用功能、房間布局進行調整和改造等,我公司仍將積極配合業主,向業主提供有關的合理化建議,做好業主的參謀。
2.保修期後的服務
本著「至誠至信的完美服務、百分之百的用戶滿意」的服務宗旨,在保修期滿後,我們將一如既往為用戶進行全面的服務。為了讓業主放心,對業主提出的問題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我們將指定專人對該工程負責用戶服務工作,並定期向用戶提供有關建築工程方面的咨詢,做好業主的`參謀。
六、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
建築產品不同於一般商品的批量生產,往往為投資額巨大的一次性產品,我司將從業主的角度出發,為業主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該手冊即是產品說明書,是對用戶的操作和維修進行指導,服務的對象是業主的物業管理人員。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業主的利益,尤其是保修期後能體現業主的權益(除延伸保修合同外)。
一般說來,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關繫到建築物的使用功能,而且操作與維修的頻率極高,而且往往需要專職物業管理人員進行管理,所以要求該說明書必須全面和實用,需分系統、分專業進行編制。
1.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的編制提交計劃
1.1進場開始時就列出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的大綱和編制計劃。
1.2施工過程中收集資料。
1.3初步提交審核及最終提交:
在工程竣工前一個月,提供一份手冊的初稿,呈交監理工程師審核,審核無誤後在竣工之前呈送業主,供業主工程人員使用,幫助他們預先對有關裝置有所認識,系統調試時請他們一起參與,使之以最短的時間熟悉各個系統。
2.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的主要要求
2.1每一系統獨立成冊,不同的內容或章節應以塑料索引標簽分隔並附有清楚的目錄。
2.2手冊應採用優質的A4標准規格的紙張編印,配上堅硬的封面和封底並以膠質塑料或其他耐磨損的材料作保護。手冊的裝訂方法以不易拆除的裝訂方法為主。同時在手冊內附有一定數量的空白附頁,在書背內頁配有一個圖袋以作日後放置增添的圖紙之用。
2.3所有圖表應繪制在附有坐標方格的圖紙上,而任何互有關聯的圖紙,應在相關圖紙上各附參照標記。
2.4設備的操作控制須清楚地以「控制示意圖」或「控制連接圖」的形式來表示,如用後者的表示方式,則須表示裝置內部各部件及電線的位置安排和聯接的資料。所有的控制圖須包括或附有一可供參照的詳盡圖例說明,以識別各部件和接點的位置及標注其特別功能、特徵和用途。
2.5在設備布置圖上所注的標記須與有關的示意圖上所標注的互相吻合,使所有的設備裝置的位置和型號能容易識別。
2.6手冊須同時附有本項目的「竣工圖」目錄,按所屬系統分列有關系統的章節內。
3.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的主要范圍
我司初步擬定本工程的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將包含承包范圍內的所有內容。
4.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的主要內容
各系統操作及維修保養手冊應包含系統說明、技術說明、維修保養、安全保險、供應廠商指南、零備件表。
4.1正常時間和緊急聯絡電話號碼
4.2系統說明
4.2.1介紹每個獨立系統如何調節、控制、監察和調校的說明。
4.2.2系統各主要裝置和部件的大小規格和功能。
4.2.3提出每個系統的可調節部件和保護裝置的最初調校參數。應預留一定的空位以便加插最後審定的調校。
4.2.4正常系統設備運作程序和在不正常情況時的應變程序,使部分部件能維持運作。
4.2.5有關供電系統,配電屏和控制屏的詳細說明。
5.技術說明
本節應包括所有本合同內所提供和安裝的裝備和部件的技術資料和功能的說明,其格式應參照招標文件技術說明書。
5.1所有系統和裝備的技術資料介紹,包括每塊電路板的電路圖,以及其所有電子組件的布置圖。
5.2管道和接駁圖。
5.3所有裝備須附有原廠所發的製造圖紙,如有需要須同時提供部件分解圖以顯示各部件的位置。
5.4設備表:列出生產製造廠商、型號、系列編號、經調試運行後所核定的調節定位參數。
5.5提供所有裝置設備的產品說明書、簽證書以及性能指標表等資料。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XX景觀工程 在合同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
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綠化部分養護范圍:xx園區內苗木養護內容:包括苗木澆水、修剪、病蟲害防治、除草、及時清理枯枝、壞樁、斷樁等;土建
工程內容:地基基礎工程、主體工程、景牆壘砌、園路鋪設等;鋼結構等。
二、質量保修期
綠地養護保修期從竣工驗收之日起養護期1 年。土建工程為 1 年,鋼結構工程 1 年。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和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證金內扣除。
2、發生需緊急搶修事故(如:管道跑水、漏電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因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修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3 %。養護期滿後,甲方付清余額。
五、質量保修金的返還
發包人在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剩餘保修金返還承包人。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
雙方共同簽署。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
若我公司有幸中標,我公司必將竭盡全力完成施工任務。我公司將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該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一、質量保修期
我公司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按照國家現行保修規定執行。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兩年。
二、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後起7天內派人保修。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後,將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質量保修完以後,由貴單位組織驗收。
三、承諾
工程竣工交驗後,我公司將建立工程質量及功能使用情況後回訪制度。我公司嚴格執行市建委關於保修維修的規定,主動與建設單位簽訂保修合同,發放保修服務卡,實行三公布,保證客戶能及時向我們反映工程情況。自工程竣工後驗收交付使用開始,樹立「客戶是上帝」用戶至上的思想意識,嚴格按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進行周到的服務。
工程交驗半年後進行第一次回訪,了解工程在質量和功能使用等方面的問題,並備案,盡快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維修和處理,直至全部
整修完畢。
工程交驗一年後進行第二次回訪,詳細了解客戶對工程的意見和建議,並短期內予以答復,讓客戶滿意。每次回訪均要做好回訪記錄,以便考慮新的整修方案,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保修期後,在公司建立用戶熱線,及時熱情解答用戶咨詢和解決用戶困難,隨叫隨到。
貴單位可按工程結算額預留3%的工程質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後歸還。我公司在此承諾:在保修期內若我公司不能及時承擔保修義務,貴單位可安排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所發生維修費用全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並對我公司處以質保金額的100%違約金處罰。
投標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 期:年 月 日
為充分發揮中介的市場媒介作用,自覺加強行業自律,樹立房地產經紀機構的良好形象,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作為在XX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一樓中介市場的從業機構,我們向社會公開承諾:
1、保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按照核準的業務范圍合法、公正、公平地從事房地產中介代理業務;
2、保證誠信執業,提供優質、專業的中介服務,切實保護和維護交易雙方的利益;
3、保證所提供的房源信息客觀公正,不提供虛假材料,廣告宣傳不誇大、不誤導,不損害當事人利益;
4、保證不承擔不能勝任或不能按約定時限完成的委託,不給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或者權屬有糾紛、權利受限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5、保證代理銷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上市銷售的條件,不給未取得《XX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進行銷售代理;
6、保證按政府規定的中介服務收費標准收費,不擅自提高中介服務費;不索取、收受委託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違反規定多收費的,雙倍退賠多收費用;有賺取差價行為,雙倍退還所收差價。
7、保證嚴格履行合同,未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合同約定的,雙倍退還所交定金因中介原因致使合同簽定後當事人無法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的,雙倍退賠合同約定的中介費用。
我們將嚴格遵守本承諾,如有違反,我們願意接受處罰,歡迎社會各界的監督。
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我公司( )為保證( )在施工完成後達到建設單位對本工程的質量、工程回訪、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滿足建設單位的要求,我公司就本工程質量保修向建設單位做出如下承諾:
1 保修期內的售後服務
1.1保修服務范圍
1)保修的內容按建設部《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工程質量保修書》中的規定執行。
2)對於工程承包范圍內的施工項目,
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進入工程質量保修階段。在保修階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規程、規范和工程合同規定所造成的工程實體損壞,我公司將無條件進行保修。
3)由於工程設計、社會人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質量問題等原因造成工程缺陷,或已超出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問題,我公司按照業主認可的工程技術維修方案及費用進行修復處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50年以上一遇大風等原因對工程造成的破壞,與業主協商後確定修復辦法,並按照相關規定確定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的承擔范圍。
1.2保修期限
1、根據工程性質並嚴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書中的規定,確定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並根據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規定執行。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體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50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外牆有防滲漏,為5年。
3)電氣系統,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
4)裝修工程為2年。
2、工程保修及服務承諾
1)我單位對所提供的產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嚴格按照工程總承包合同有關保修的條款執行。
2)嚴格貫徹公司的質量方針,本著客戶至上的原則,服務熱情,周到,隨叫隨到。
3)建立回訪制,進行定期、不定期回訪,每年內工程回訪不少於五次,認真聽取建設單位意見,並形成回訪記錄。
4)建立維修工程專班專人負責制,由公司工程部、技術部派人負責。
5)按照工程維修事件的緊急程度確定事故處理辦法,並做到以下幾點:
a、在保修期內,成品一旦出現問題,我公司免費提供所需的工作人員和材料進行維修。承諾接到業主的維修通知後24天內進入處理,並針對現場破壞程度制定相關處理方案,得到業主同意後,對工程進行維護修復工作。
b、我公司在保修期內負責對成品進行日常一般性的定期維修保養,同時提供日夜24小時隨傳隨到的緊急維修服務。
c、在收到緊急事故招喚時,我公司在正常工作時間於4小時之內到場進行搶修工作;在非工作時間於6小時之內到場進行搶修工作。
6)工程保修原則及計劃
a、工程保修原則
1、在保修期間,我方將依據工程合同,本著「對用戶服務,向業主負責,讓用戶滿意」的認真態度,以有效的制度及措施作保證,以優質迅速的維修服務維護用戶利益。
2、在保修期內由於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損傷和損壞,我公司將對有缺陷的部位進行無償修理與更換,並承擔由此而引起對建設單位的直接損失。
b、工程保修回訪計劃
1、交工後三個月即進行工程回訪,一年內再不定期回訪二次,滿一年再進行三次回訪,並對存在的問題形成文字記錄,制定方案,並進行徹底的整改。
2、回訪期間對存在的任何質量問題進行整改,本著客戶至人,服務熱情的 原則,及時對工程存在質量問題進行整改,直至業主滿意。
3、落實保修期內和售後服務措施:每3個月進行質量回訪,最終形成回訪記錄,做到及時的解決問題。
綜上所述,我公司鄭重承諾,在工程質量保修階段,我單位將本著用戶至上的原則,讓業主滿意。客戶的滿意和支持,將是我單位的生存源泉之水,在工程施工、質量保修階段,我單位將始終如一的為業主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