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小區地下室漏水誰負責
事實上並不能簡單地判斷由物業負責還是業主個人負責,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地下室已售,屬業主個人擁有,那麼這個就得業主自行負責,因為《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是對公共區域進行管理,個人擁有產權的,應由個人負責。
2、如果地下室用作公共車庫使用,用作人防工程,那麼這就屬於公共區域了,就要由物業負責維修,但維修的費用從公共維修金里支付。
3、必須搞清楚房屋結構,地下室滲水原因,必要時需要請專業人員鑒定,如果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貳』 頂層的房子漏水,維修費地下車庫要分灘費用嗎
樓頂滲漏的維修,應該申請動用維修基金。如果沒有維修基金,則需要在本樓住戶進行集資維修,集資范圍是整棟樓的住戶,但不包含車庫,沒有任何法規和政策作為把車庫納入集資的依據。
『叄』 地下車庫防水損壞物業是否負責維修
這要看車庫的性質,如果是全體業主所有的,業主負責維修,如果是開發商未移交給業主的,由開發商承擔。
這里全體業主所有的,使用權由業主委員會協同物業公司利用公維金進行修復。
開發商所有的,開發商承擔費用
基本上誰擁有誰承擔,誰受益誰承擔的。
國家對地下部分規定是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車庫的使用權基本分為兩塊:一塊是業主、一塊是開發商。物業只有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義務,漏水等大中修問題都要動用公維金。如果是保修期內的開發商負責。這里物業維修可以但是需要相關方承擔費用。
『肆』 小區地下車庫維修費用誰出
一、小區地下車庫維修費用誰出
1、小區地下車庫維修費用由誰支付,要看車庫的性質決定:
(1)如果是全體業主所有的,業主負責維修,使用權由業主委員會協同物業公司利用公維金進行修復;
(2)如果是開發商未移交給業主的,由開發商承擔。開發商所有的,開發商承擔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作為業主擁有哪些法定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所擁有物業的各項權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築共用設施、共同部位和本物業內公用設施和公共場所的權利;
3、有權按有關規定進行室內裝飾裝修;
4、有權自己或聘請他人對物業自用部位的各種管道、電線、水箱以及其他設施進行合法修繕,但法規政策規定必須由專業部門或機構施工的除外;
5、有權根據房屋建築共同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屬物業管理范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狀況,建議物業管理公司及時組織修繕;
6、有權參加業主大會,並擁有對本物業重大管理決策的表決權;
7、有權就物業管理的有關事項向業主管理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提出質詢,並得到答復;
8、有權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按照規定的期限定期公布物業管理收支賬目;
9、有權對物業管理工作提出建議、意見或批評;
10、有權向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進行投訴或提出意見與建議;
11、有權要求房屋建設毗連部位的其他維修責任人承擔維修養護責任,對方不維修養護或不予配合的,可要求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公司強制維修養護,按規定分攤費用。
『伍』 地下車庫漏水維修費用誰承擔
地下車庫漏水維修費用物業承擔。物業負責維修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應當按照國家對物業管理的標准,對房屋維修技術的管理以及對房屋維修施工的管理,物業設備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業設備主要有給排水設備、燃氣設備等,物業環境管理,物業管理公司有義務對住宅小區的環境進行管理,物業管理安全,物業公司應當保障業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財產安全,如果物業管理公司不盡責任則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地下車庫漏水可以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物業管理處進行投訴,投訴前做好相應工作,盡量不要採取口頭投訴的方式,盡量以書面方式提交,清楚與物業公司簽署的物業管理協議中,物業公司未盡到職責的地方是什麼,證據要充分完整,寫信投訴,然後投遞到相應的部門,達到投訴的目的,也可以通過網上投訴,把意見寫下來,然後等待相應的部門處理即可。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七條
管理規約應當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
管理規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管理規約對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陸』 地下車庫過保質期防水誰負責維修
保質期內開發商負責維修,過保的話就要自費了。不過車庫漏水維修價格也不貴,注漿的話也就千把塊錢。
『柒』 住宅小區買的地下室漏水該找誰負責
事實上並不能簡單地判斷由物業負責還是業主個人負責,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如果地下室已售,屬業主個人擁有,那麼這個就得業主自行負責,因為《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物業是對公共區域進行管理,個人擁有產權的,應由個人負責。
2、如果地下室用作公共車庫使用,用作人防工程,那麼這就屬於公共區域了,就要由物業負責維修,但維修的費用從公共維修金里支付。
3、必須搞清楚房屋結構,地下室滲水原因,必要時需要請專業人員鑒定,如果屬於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負責。
本條內容來源於:建築工業出版社《家庭裝修大全》
『捌』 地下室漏水物業應該負責嗎
摘要 如果地下室用作公共車庫使用,用作人防工程,那麼這就屬於公共區域了,就要由物業負責維修,但維修的費用從公共維修金里支付。這是物業職業范圍之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