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怎麼處理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第七條 的規定,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己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7號《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經審查同意,現予發布施行。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第四條
由於第三條列舉的原因出現若干戶家用電器同時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第五條
屬於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第六條
供電企業如能提供證明,居民用戶家用電器的損壞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責任、受害者自身過錯或產品質量事故等原因引起,並經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核實無誤,供電企業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己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第八條
損壞的家用電器經供電企業指定的或雙方認可的檢修單位檢定,認為可以修復的,按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處理;認為不可修復的,按本辦法第十條規定處理。
第九條
對損壞家用電器的修復,供電企業承擔被損壞元件的修復責任。修復時應盡可能以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修復;無原型號規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復時,可採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
修復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檢測費、修理費均由供電企業負擔。
不屬於責任損壞或未損壞的元件,受害居民用戶也要求更換時,所發生的元件購置費與修理費應由提出要求者負擔。
第十條
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其購買時間在六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供電企業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使用壽命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使用所限己超過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使用時間以發貨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
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供電企業核查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款規定清償。
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第十一條
在理賠處理中,供電企業與受害居民用戶因賠償問題達不成協議的,由縣級以上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司法機關申請裁定。
第十二條
各類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所限為:
電子類:如電視機、音響、錄像機、充電器等,使用壽命為10年;
電機類一口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電風扇、吸塵器等,使用壽命為12年;
電阻電熱類:如電飯堡、電熱水器、電茶壺、電炒鍋等,使用壽命為5年;
電光源類:白熾燈、氣體放電燈、調光燈等,使用壽命為2年。
第十三條
供電企業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所支付的修理費用或賠償費,由供電生產成本中列支。
第十四條
第三人責任致使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協助受害居民用戶向第三人索賠,並可比照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1996年9月1日起施行。
『貳』 對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事故,供電企業在什麼情況下不承擔賠償責任
供電企來業必須有足夠的證據源證明你家的電器損害與他無關才不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供電人需要承擔的義務有:
1 安全供電的義務。
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供電質量標准和約定,向用電人安全供電。如果供電人違反此項義務,並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2 斷電通知的義務。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
3 維護和搶修的義務。
供電人有義務維護供電設施的完好,如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斷電的,供電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搶修。
『叄』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法律分析: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法律依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護供用電雙方的合法權益,規范因電力運行事故引起的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的理賠處理,公正、合理地調解糾紛,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企業以220/380伏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因發生電力運行事故導致電能質量劣化,引起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時的索賠處理。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電力運行事故,是指在供電企業負責運行維護的220/380伏供電線路或設備上因供電企業的責任發生的下列事件: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接反;2、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零線斷線;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第四條 由於第三條列舉的原因出現若干戶家用電器同時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投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第五條 屬於本辦法第三條所列事件引起家用電器損壞的,供電企業應會同居委會(村委會)或其他有關部門,共同對受害居民用戶損壞的家用電器名稱、型號、數量、使用年月、損壞現象等進行登記和取證。登記筆錄材料應由受害居民用戶簽字確認,作為理賠處理的依據。
『肆』 居民客戶家用電器因電力運行事故造成損壞的,如何向供電企業提出索賠
屬於供電企業責任賠償的范圍:
1、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接錯或三相相序專接反;
2、在220/380伏供電線屬路上,發生零線斷線;
3、在220/380伏供電線路上,發生相線與零線互碰;
4、同桿架設或交叉跨越時,供電企業的高電壓線路導線掉落到220/380伏線路上或供電企業高電壓線路對220/380伏線路放電。
如屬於供電企業責任造成居民家用電器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致電95598轉人工熱線反映,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我們將會有客戶經理為您跟進電器損壞問題的。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七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七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其賠償。
『伍』 居民家電損壞賠償流程是怎樣的
居民家電損壞賠償訴求流程是:1、由於供電企業責任造成居民家用電器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專向當地屬供電企業反映,並保持家用電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損訴求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2、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反映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賠償。
『陸』 居民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什麼
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1、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專,我公司全屬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相關規定。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我公司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
『柒』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規定,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壽命為10年的是:
家用電器的平均使用壽命為10年的是: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電腦,空調
『捌』 由供電企業責任造成居民家用電器損壞而進行的賠償,它的流程是怎樣的
(1)由於供電企業責任造成居民家用電器損壞時,居民用戶應及時向當地供電企業投訴專,並保持家用電屬器損壞原狀。供電企業在接到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損訴後,應在24小時內派員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
(2)從家用電器損壞之日起7日內,受害居民用戶未向供電企業投訴並提出索賠要求的,即視為受害者已自動放棄索賠權。超過7日的,供電企業不再負責賠償。
『玖』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適用於由供電,供電企業以什麼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
《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適用於供電企業以220v/380v電壓供電的居民用戶。
滿意還望採納
『拾』 我想知道居民家電損壞賠償標準是什麼
根據《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工業部令第版7號第十條規定:
家電損權壞賠償標準是:
1、對不可修復的家用電器,購買時間在6個月及以內的,按原購貨發票價,我公司全額予以賠償;購置時間在6個月以上的,按原購貨發票價,並按「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折舊後的余額,予以賠償。
2、使用年限已超過「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舊後的差額低於原價10%的,按原價的10%予以賠償。「各類家用電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戶家用電器損壞處理辦法》相關規定。
使用時間以購貨發票開具的日期為准開始計算。對無法提供購貨發票的,應由受害居民用戶負責舉證,經我公司核算無誤後,以證明出具的購置日期時的國家定價為准,按前述賠償標准規定清償。清償後,損壞的家用電器歸屬供電企業所有。以外幣購置的家用電器,按購置時國家外匯牌價折人民幣計算其購置價,以人民幣進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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