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什麼辦理房產證必須強迫交維修基金
一,入住後,一旦公共部位出現問題需要維修,再單獨收取業主的維修費,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事先就要收取。這也是國家的相關規定。
二,維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稱"公共維修基金""專項維修基金",是指住宅物業的業主為了本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事項而繳納一定標準的錢款至專項帳戶,並授權業主委員會統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維修基金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為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為新業主名下。
⑵ 房產證換成列印的為什麼要交維修基金
不管怎樣,還是你的房產,維修基金是必須要交的哦!跟你換成列印的沒關系哦
⑶ 辦理房產證一定要交住房專項維修基金嗎
是的,辦理房產證一定要交住房專項維修基金、這是國家的規定,需按照總房價2%~3%的比例繳納至物業所在區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⑷ 辦房產證要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嗎
辦房產證一般在交房之後,交房時要求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公有住房售房單位應當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內,將提取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⑸ 南京辦房產證為什麼要交維修基金
國家規定,業主購買住房,必須繳納維修基金,沒有為什麼,這是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
第十三條未按本辦法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
⑹ 辦房產證之前要交什麼地基維修費
你好,在辦理房產證之前,應當繳納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商品住宅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以及戶外的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共用設施設備: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合同,由住宅業主或者住宅業主及有關非住宅業主共有的附屬設施設備,一般包括電梯、天線、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路燈、溝渠、池、井、非經營性車場車庫、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設備使用的房屋等。
⑺ 辦理房產證需要先交專項維修基金嗎
是的這個錢是必須要交的,這個維修基金是專門維修小區內的一些設施壞了,就使用這個基金維修的。
⑻ 辦房產證時需要交維修基金嗎
辦房產證時不需要,物業維修基金是收樓前必須要交到監管賬戶上的。
⑼ 辦理房產證怎麼還需要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辦理房產證需要交納房屋維修基金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 下列物業的業主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一)住宅,但一個業主所有且與其他物業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除外;
(二)住宅小區內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區外與單幢住宅結構相連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業屬於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七條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⑽ 辦房產證必須交維修基金嗎要交多少
是的來。房屋維修基金屬代源收資金,專項用於公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保修期滿後的維修更換。
維修基金使用條件:
1、維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後,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大修、更新、改造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准分攤費用比例。
2、維修基金閑置時,除用於購買國債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基金範圍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業管理公司可從維修基金中暫借相當於一個月的物業日常維修、更新費用的備用金;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專項維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約定的預付款,但預付款最高不得超過工程款總額的30%。
(3)業主委員會可以在物業管理企業的帳戶上留有相當於一個月活動經費的備用金,業主大會另有決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