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裂縫賠償標准
房屋裂縫的賠償需要看合同原因造成的,如果是房屋質量問題,可以要求給予修復,修復費用由建造方承擔。
如果是被他人侵權導致,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具體數額雙方可以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可以委託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在購買房屋時,消費者要特別留意購房合同中對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後的賠償約定,以保證日後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有據可依。
在起訴時,業主需要說明房屋的具體質量問題,提供圖片等證據。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業主不要隨意找沒有資質的評估檢測機構對房屋損壞檢測情況出具檢測報告,這些機構的檢測費用可能會比正式的檢測機構便宜不少,但檢測結果可能不被法院認可。對房屋裂縫的業主而言,賠償的范圍可包括裂縫的維修費和補償金,檢測和鑒定費等。
(1)房屋維修費賠償標准擴展閱讀:
商品房質量問題由輕到重通常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形:
1.屬於保修范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如牆體或地坪輕微開裂、空鼓,屋頂或牆壁局部漏水、滲水等問題。購房人可以根據《解釋》第十三條第二款規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
2.已經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質量問題。《 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問題。《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如有些業主入住後,發現現澆板出現貫穿性的裂縫,直接影響居住者的安全。業主可以要求開發商出具經房屋安全鑒定機構認可的整改方案。整改結束後,還應請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進行復檢。
⑵ 租房損壞賠償
已經扣了,你的押金費,這個已經給她賠償了。法律沒有兩次賠償的支持款項
⑶ 房屋出現裂痕的賠償標准
商品房質量對消費者來說尤為重要,它不僅關系其居住安全,而且也關系其居住舒適的程度。然而有的開發商修建的商品房卻存在這樣或那樣的質量缺陷,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此,國家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質量承擔責任。針對有關房屋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不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一般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購房者可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一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承擔商品房保修責任」的規定,可請求其維修,因維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響或給購買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對開發商交付的房屋屬於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應先請求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檢查,在取得房屋質量鑒定不合格的證書後,可要求開發商予以退房,對因此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承擔賠償責任。
對消費者的正當要求,開發商不予理睬的,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⑷ 房屋質量問題賠償費用有哪些,怎麼計算
在購買房屋時,購房者要特別留意購房合同中對房屋質量出現問題後的賠償約定,以保證日後房屋在保修期內發生問題時,有據可依。對於保修期要格外注意,依據國務院的《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因此,買尾房或現房的購房人,收房時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時限,避免錯過保修時間。 在起訴時,購房者需要說明房屋的具體質量問題,提供圖片等證據。 不過,還需提醒的是,購房者不要隨意找沒有資質的評估檢測機構對房屋損壞檢測情況出具檢測報告,這些機構的檢測費用可能比正式的檢測機構便宜,但檢測結果可能不被法院認可。對房屋裂縫的業主而言,賠償的范圍可包括裂縫的維修費和補償金,檢測和鑒定費等。 房屋買受人購買的房屋出現質量問題,且該質量問題通過修復等亦無法保證房屋買受人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等出現嚴重質量問題,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傾斜、承重結構變形等,一般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因此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但房屋出現質量問題,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實踐中情況是非常復雜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並根據檢測結論進行確認。 房屋質量、開發商開發的房屋在建築材料、設備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規程上達不到法定質量標准,是目前最常見也最容易引發糾紛的問題。具體來說包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屋面漏雨、牆面脫落,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內上下水滴漏、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照明燈具墜落,室內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超標等等。對於這類房屋質量問題,應由開發商向購房人承擔法律責任,包括修理、退房、換房、賠償等。
⑸ 房屋漏水糾紛 賠償是按照什麼標准
您好,1、如果確實存在漏水的事實,不論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對樓下住戶的事實上的妨礙,就應該採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繼續發生。
2、具體該由誰來負責實施停止侵害的行為?處理原則是: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應以雙方協商為主,尊重歷史與習慣,依照法律規定。按照一般理念,樓上住戶均有提供維修協助的義務,如果不履行該義務造成損失擴大的,就構成侵權,應就擴大的損失部分承擔賠償責任。
3、誰承擔維修費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後,再進行責任劃分,事故原因並不能直接確定責任承擔主體。
(1)首先應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職責歸誰。公共設施應由物業負責,從維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設施則要看屬於專有部分還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約定應從約定,如無約定,專有部分由專有權人負責管理維護沒有異議,但對共有部分的管理維護職責歸誰有爭議。防水層如果作為共有設施,因為屬於隱蔽工程,一般認為樓上住戶作為實際使用人應承擔合理使用的行為義務,樓下作為受益人也有相應的義務,這種義務主要是體現在費用承擔上。(因樓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則處理)
(2)其次應查明漏水的原因,區分當事人的過錯,從而確定責任主體。
---如果是人為原因造成的,行為人對損害結果的發生或擴大有故意或過錯的,構成侵權,應承擔侵權責任。
---開發商的責任:在保修期內,如果不是人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開發商要承擔全部責任。根據《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條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第(四)款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為2年,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物業的責任:漏水肯定不是物業造成的,但如果物業在這裡面有疏於管理的情況,或是出現了問題後沒有及時處理,導致損失擴大或出現了更嚴重的問題,那麼物業要承擔責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雖然不是物業乾的,但根據物業管理合同和相關規定,物業公司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清理,如果沒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業的責任;後者比如樓上違法裝修,物業未制止,那麼就可以找物業要求賠償損失。
---公平責任:對於已過保修期的房屋,各方當事人無過錯(或無證據證明其過錯),如因防水層自然老化,此時維修費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根據實現情況,由當事人分擔,一般為一人一半。參照《城市異產毗連房屋管理規定》之第九條規定處理
4、賠償損失問題。賠償已經發生的損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權的構成要件,包括過錯,它是由相鄰關系引發的侵權,按一般的侵權之訴處理,尚未發生的維修費用不屬於賠償損失。
望採納
⑹ 賠償標准
一、交通事故賠償標准標准內容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准 人身損害賠償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項目: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准 財產損失賠償標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局部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局部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准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范圍內進行確定。 二、人身損害賠償項目和標准 人身損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對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損害,需要就醫治療或休息而支付各種費用。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的規定,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計算人身損害賠償標准根據各個類別的特性以及法律相關規定,單獨計算。比如醫療費的計算標准,按照受害人的實際損害程度、恢復狀況並參照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或者法醫鑒定等進行認定。 三、致殘項目的賠償標准 因交通事故致殘的,根據傷殘認定的等級不同,也會有不同的賠償標准,但一般均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四、死亡賠償項目和標准 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無疑應歸為嚴重交通事故一類,雖然生命的價值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一條鮮活生命的逝去並不是人生的終結,隨之而來還有殯葬、被撫養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決,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賠償項目與相關標准。 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賠償人身損害造成的各類費用之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被撫養人生活費的計算標准,應特別注意被撫養人的年齡與勞動能力。根據《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28條的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五、精神損害賠償的項目和標准 精神損害賠償的請求即適用於受害人的人身遭損害致殘或死亡,不適用於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性物件損毀等,比如寵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將寵物狗視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計算標准,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參考來源:http://china.findlaw.cn/jiaotongshigu/jtsgpc/jtsgpcpj/1069584.html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⑺ 房屋漏水賠償標准有哪些
一、房屋漏水損失賠償標准
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於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
二、常見的房屋質量問題有哪些
1、樓體不穩定。樓房整體強度不夠,樓體受震動後會在大風中擺動;因結構不完整,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承載力不夠,導致樓體有局部或全部坍塌的隱患,這都是樓梯不穩定的表現。
2、牆體空。牆體內部砌塊、層面之間連接不好的話,就會在壓力、溫差等作用下形成中空,致使牆體整體抗壓能力降低,表麵粉刷層脫落。
3、滲漏。防水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過關等諸多原因都會導致屋面滲漏,廚房、衛生間向外滲漏,以及向樓下垂直滲漏。
4、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沉降裂縫、溫度裂縫、變形裂縫,產生的原因有材料強度不夠,結構、牆體受力不均,抗拉、抗擠壓強度不足,樓體不均勻沉降,建築材料質次,砌成後乾燥不充分等。
5、水、電、暖的設計位置不合理。水表、地漏、電源開關、電源插座、暖氣片、煤氣灶等設計種類不完善,設計位置與日常生活要求不符,影響傢具布置,存在安全隱患。
⑻ 關於房屋漏維修賠付
房屋漏水賠償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 房屋漏水造成損失的,應該由責任方負責賠償。具體的賠償內容主要有: 1、修復漏水所需要的修理費用。 2、因漏水而造成的其它財產的損失。對於財產損失金額,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也可以通過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進行估價的方式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