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失了怎么补回
法律分析:1、在补办前首先要准备好相关材料,比方说身份证、合同、购房发票等,再到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果确认已经缴纳,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3、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4、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5、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㈡ 维修基金和契税发票丢失能不能补办
法律分析:维修基金和契税发票丢失是可以补办的。
契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按现行补办契税要求: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原件)及遗失声明(原件)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补办丢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程序: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㈢ 维修基金发票丢失怎么办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专事,现得到回复如下属:
补办手续:1.税票、发票是2006年5月8日以后开出的;2.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到地税服务大厅受理岗窗口填写申请;4.受理岗电话通知领取新票;5.没有费用。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㈣ 住房维修基金收据丢了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的收据丢失了是可以申请补办的,补办人本人需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到办理维修基金的窗口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㈤ 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丢失是否能补办
能。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丢失是可以进行补办的,可以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
首先需要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另外,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你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你办理房产证。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用
1、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具体来讲,公共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房屋维修基金的管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后、法律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管理主体和模式、在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代管、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3、业主大会成立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业主委员会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关于房屋维修基金的票据丢失是否能补办的相关内容,更多信息可以关注建筑界分享更多干货
㈥ 维修基金单子怎么补办
法律分析:房屋维修基金的单子丢失是可以申请补办的,可以在办理房产证前,先前往缴纳维修基金的税务窗口,开具已缴纳维修基金的证明,税务窗口盖章。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第三十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的购领、使用、保存、核销管理,应当按照财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㈦ 维修基金收据丢失如何办理
房屋维修基金收据丢了可以到维修基金窗口使用存根复印盖章,盖章说明与原件一致;或者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银行凭证、汇款记录到维修基金窗口查档核实,登报声明原收据作废重新开具。
【法律依据】
《票据法》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㈧ 维修基金的票据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去缴纳维修基金的地方询问,都有补办的。一般是找出存根,复印,再盖章。有的城市比较先进,会重新打印。办理房产证,需要本人出示契税完毕票据,缴纳住房维修基金票据,以及购房票据,购房合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才给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七条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法人和其他使用票据的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在票据上的签名,应当为该当事人的本名。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