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二手房 公共维修基金如何过户
二手房过户完毕,可由新老房主一起,持有各自身份证,新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申请办理住房维修基金的更名过户手续。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房屋所有权转让时,业主应当向受让人说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受让人应当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房屋权属证书、身份证等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更名手续。
B. 二手房的公共维修基金如何过户
您好
公共维修基金过户需要提交材料
卖方: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
买方: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卖双方草拟的公共维修基金过户协议!
C. 二手房维修基金可以过户吗
买二手房维修基金一般需要过户。按照住建委规定,房屋维修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业主需要与原房主持双方证件办理公共维修基金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D. 维修基金怎样处置以及过户流程和缴纳规定,一定要看
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流程:
1、到总咨询台初审,打印合同,同时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产权证。
2、到查档窗口,卖方本人出示身份证和产权证,填表排号查询。
3、报税:到总服务台提交产权证,卖方结婚证,双方身份证,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出示以上证件原件,查档资料,有公正书的需交公证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到递件窗口,出示产权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卖方结婚证,合同原件。领取取件通知单。
5、到取件窗口拿取件通知单领取维修基金票到总服务台,交税后单方取件只需买方出示身份证,填写取件确认单后打印新产权证到窗口贴完税证明。
二手房维修基金缴纳规定:
1、购买没有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时,一定要先到房管部门查询其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查询时须携带产权人的身份证或房屋产权证。
2、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果账户余额不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征收的房屋维修基金都在产权人名下,没有产权人授权,该基金任何人无法使用。
该基金由房产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实现专款专用。在房屋交易时,该基金会随房走,并不随人走。
但交易时,如果只办理了房屋产权过户,而没有办理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时,那么这笔钱尽管属于该房屋产生的维修金,但因维修金户名与新房屋产权人不符而无法正常使用。
E. 二手房买卖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过户
您好,房屋所有权转复让时,制房屋出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在2012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人可以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卡、房屋权属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明到相应专户管理银行单方办理分户账过户更名手续;在2012年1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人应持上述办理材料与房屋出让人一起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过户更名手续。
F. 二手房房屋维修基金怎样办理过户
有些房屋在办理产权证时已经缴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此情况下:
(1)如内果账户余额不容足30%,那就需要按现行标准补缴这块费用后再过户;
(2)如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余额为首缴标准的30%以上,办理产权过户时,维修资金同时过户。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今后以下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1、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2、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3、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G. 房屋维修基金过户怎么办理
买卖双方在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测量费、工本费之前有一个窗口就是办理维修基金过户的,程序很简单,打印出来直接盖房管局财务章即完成维修基金过户。
H. 二手房维修基金过户如何办理
携带维修基金缴纳发票,在当地房管局房地产交易大厅的维修基金业务窗口办理(一般在二手房交易中默认自动转移给买受人)。
I. 二手房交易,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过户
您好,房屋所有权转让时,房屋出让人应当向受让人说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专存和结余情属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分户账中结余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在2012年1月1日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人可以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卡、房屋权属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身份证明到相应专户管理银行单方办理分户账过户更名手续;在2012年1月1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受让人应持上述办理材料与房屋出让人一起到专户管理银行办理分户账过户更名手续。
J. 二手房维修基金的办理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
二手房维修基金的办理过户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所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备的维修和更新,不能挪作他用。
(2)卖家出售房子,其物业维修基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获取或交还,可由下家经过物业管理部门与上家结算。
(3)维修基金是结算,还是无偿办理过户,应当在订金付出前就予以明确约好,不然订金付出后,依据“有约好,从约好;无约好,从法定”的原则,下家无权请求上家赠送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