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租房收维修费是否合理
法律分析:不合理。出租方承担维修义务,非承租人原因导致的需支的维修费用,一般是由出租方承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 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⑵ 房屋出租维修费用如何划分
法律分析:1、维修保护义务仍是房屋所有人即出租人的。但若是承租人有过错,基于公平原则,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2、出租人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必须符合租赁物是在出租期间发生的故障、不是因承租人的过错所引起的等条件。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应尽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对出租人拒不修房的,承租人可以先垫付费用自行维修,或者请物业维修,然后向出租人追偿维修费用。为了有效获得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承租人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如房屋损坏情况、损坏的原因、维修费用收据,以及曾经要求出租人维修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⑶ 租房房屋维修费由谁负责
法律分析:首先,房屋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原则上由出租方承担,但双方对此有明确约定的除外。出租人有义务保持租赁物符合伏清约定用途,负有维修义务。当然,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也有例外:
一是双方如果明确约定,相关租赁物或附属物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缺灶前担,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是如果租赁物或附属物是因为承租人不按约定的方式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造成损害的,应由承租人承担责任。
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出租人的维修义务以承租人正常使用,且双方并未约定由承租人履行维修义务为前提。辩亏
其次,如果出租方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应妥善处理应对,不能放任不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⑷ 房屋在出租期间维修费由谁出
房屋的维修费用分两种情况(1)自然老损,管道老化等造成的自然损坏,由业主来承担费用(2)使用不当,租户入住后的认为损坏,后期维修费用由租户承担
⑸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如何确定
确定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的责任如下:
1、因承租人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维修义务由承租人承担,维修费用也由承租人负担;
2、承租人对此无过错的,维修义务与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⑹ 租赁房屋维修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一、抄租赁房屋维修费视房屋的用袭途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租赁房屋虽然不是企业的固定资产,但其维修费也是为了保持房屋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可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计入有关费用中。
2、租赁房屋的“维修费”和租赁房屋租入时的”装修费“不同,一般费用不会很大,且是经常发生的。所以不必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再在租赁期内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