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后加电梯 后期维修保养费用分摊
后加电梯后期维修保养费用的分摊,这个也是个大麻烦。这全部费用都是由祝福来承担的,这个比例要在一开始安装电梯的时候就应该写清楚。
B. 国家对住宅电梯维修费分摊方法有明确规定吗小区电梯使用7年,符合大修期限吗请有识之士帮忙,谢谢!
住宅电梯维修费在物管条例里没有明确的条款,也没说是不是可以动用维专修基金。这在全国都属是空白。
目前可行的办法只能是业主自行协商。
电梯的大修目前也没有任何年限规定。只有北京出台过地方性政策,住宅电梯20年必须大修或改造或更新。至于你使用才7年,一般是不需要大修,小范围的配件更换倒是可以,比如按钮,显示,齿轮油,接触器,电线,其它小配件等。
目前来讲,只有电梯通不过当地的定期检验,而且已经没有维修整改价值,或者整改金额很高时,才考虑大修或者改造、更新。
C. 电梯电费公摊的计算
沈阳地区收取电梯费抄用包含电梯所发生的费用,电费、年检费、维保费。以前是按每人每月12元标准收取,但现在是将电费年检费维保费合计后除以建筑面积,折合出电梯部分产生的费用单价,再加上保安保洁维修综合服务的费用单价,一起向业主收取
电梯的公摊部分:
(电费+年检费+维保费)/总建筑面积
单位是元/平方米。
以上仅是沈阳地区收法,仅供参考。
D. 电梯损坏,更换新电梯业主怎么分摊费用
由整个单元均摊,一般是动用维修基金,来换电梯的,
电梯电费,可以按楼层高低分摊,这是使用能耗。
但维修费,必须是均摊的,因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
E. 电梯维修费按楼层分摊合理吗
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的,一般按层站来分的,大家协商解决,一般5楼以下的少交一点内,容5楼以上的多交一点,或者建议物业公司在物业费里划出一块用来进行电梯维保和检验,这个事情是比较麻烦的,还是大家坐下来协商解决比较好
F. 广州市住宅电梯维修费用怎样分摊
广州目前对于电梯维保费用的来源,以及费用分摊如何安排等等,都没有指导性规定。
G. 电梯维修是按户分摊费用还是按面积
电梯分摊这最关键的。也是最麻烦的,以目前很多地区的分摊形式,电梯电费一般都版是以户来记算,因为面权积大一点小一点,按一家三人来算起来都差不多。只是所在楼层可能会分摊不一样。一般分摊公式如下:没装修入住的空置房及二楼按0.5的系数,有住的3-5楼系数按1算,6-8楼系数按1.1算,9-10楼系数按1.2算,以此类推。然后就是电费总金额/系数总和*你所在楼层的系数。比如1000元,小区有10层,总的加起来系数为20,你所在8楼。即:1000/20*1.1=55元。
H. 小区电梯电费如何分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其中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业主对共有部分如电梯等公用设施和绿地等公用场所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果电梯坏了,需要维修,或者电梯报废了,需要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业主缴纳的维修资金支付,如果维修资金不够,则需要业主平摊。
《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8)电梯维修费分摊细则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三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第四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第六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I. 国家对住宅电梯维修费分摊方法有明确规定吗
《办法》中列出了住宅电梯维修更新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对电梯的维修专、更新等相关费用做出了明属确列支。
在即将施行的《金华市区电梯维修更新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电梯使用管理者,是指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而未落实使用管理者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同时,对使用期已超过15年的电梯,且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且短期内无法续筹到位的,应建立风险预判机制和经费筹措机制。
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费用以及单台单次在3000元以下(含)的维修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无物业服务费的,由电梯使用管理者支付;有其他约定的,按照约定支付。
电梯单台单次维修、改造、更新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由电梯使用管理者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征得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核确认后,先行拨付预算经费的70%,余款在该电梯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决算后拨付。
没有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已不足,且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尚未续筹到位的,由该电梯受益业主按其物业建筑面积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