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1、房屋維修基金一般來說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版會同意,房權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Ⅱ 房屋維修基金,以後可不可以退還是交給誰了
按照建設部、抄財政部1998年聯襲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公共維修金是由全體業主繳納的,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一般情況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機關來代管,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公共維修金就會劃轉到業委會,由業委會行使管理權利。 房屋維修基金的管理將會遵循五個原則,即「統一繳存,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業主決策,政府監督」。 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維修基金按房價的2%左右繳納,可以由開發商代收、也可以自己交到房屋屬地房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
Ⅲ 已經交的房屋維修基金可以退嗎
不可以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版 商品住宅的權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已售公有住房的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入住手續前。
將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或者交由售房單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3)住宅維修基金里的錢怎麼要回擴展閱讀: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六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後的賬目管理單位,由業主大會決定。業主大會應當建立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制度。
業主大會開立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賬戶,應當接受所在地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的監督。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第十七條 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續交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
Ⅳ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退
一般退不了!手續太難!等他賣出房 別人需要交的時候 直接給你更簡單!
Ⅳ 有人買了我退出來的房子,維修基金是我交的,但他不給我維修基金的錢,應該怎麼追回呢
對方的要求是合理的,維修基金相當於給房子交的「養老保險」,他住這房子,他就有義務為房子的維修承擔責任,他把房子賣了,房子歸別人了,他就沒有義務再為這所房子承擔維修責任了,所以維修基金應該是房屋所有者承擔。住建部的房屋維修基金管理辦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但有不少省份的辦法中規定了,房屋買賣時維修基金賬戶要同時過戶,賬戶中的余額應返還給賣房人,買房人應另外繳納維修基金。
Ⅵ 房屋維修基金可以要回來嗎
1、房屋維修基金來一般來源說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維修基金的話,要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將維修基金移交給物業管理企業代,但是不能退給個人。
2、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Ⅶ 住房的維修基金能退嗎
住房維修基金在退抄房後不可以退款,有幾個情況請參考:
第一、房屋維修基金支配權是小區業主委員會(全體業主選舉組成),這基金的錢只能用於該小區房屋維修保養。
第二、房屋維修基金保管、監督、管理是房產局物業管理所。
第三、房屋維修基金一般是要轉到買房人名下,只是表明這房屋已交維修基金及金額,不代表業主擁有這資金支配權。
Ⅷ 房屋維修基金怎麼退
能退,只要報了商品房退房手續,到維修基金管理中心去退,到時候人家需要什麼就提供什麼,就能退!
Ⅸ 房屋維修基金是什麼意思,著部分錢是否退回
目前應該叫專項維修資金了,此資金是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公用部位、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等。一旦交納是不能退回給業主的,